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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金融創新面臨的新問題及優化路徑(2)

核心提示: “一帶一路”建設堅定了金融創新在我國和“一帶一路”合作國未來經濟共同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一帶一路”合作國大多為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相對較弱,若要建立我國和這些國家間制造業、服務業等方面的合作,就需要推動金融創新,加強我國金融實力,以此帶動對“一帶一路”國家的金融經濟支持。同時,金融創新對于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意義重大。離岸市場作為實現人民幣國際化的一個主要因素,刺激境外投資者加大其在人民幣市場的投資力度,需要依靠金融創新,創造出具有足夠吸引力的金融產品,促進境外投資者有更強的投資意愿。

我國金融市場較其他發達國家相比起步晚,各種機制并未完善,市場結構也存在失衡問題。加強金融創新不僅可以對我國金融體系中所存在的缺陷加以修正,也有利于提升金融市場效率。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三五”規劃建議更是多次強調了“創新”的重要性,同時也指出金融體系在此期間的主要任務就是創新,以此實現金融體制的改革。此外,創新不僅是新舊制度、模式的交替,還是不斷遇到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因此,正確分析金融創新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對進一步推動創新具有深遠意義。

“十二五”時期我國金融發展情況述略

“十二五”時期黨中央及各級政府機構多次強調改革創新的重要性,并且加快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加大經濟轉型力度,為我國金融業的進一步開放和創新創造了良好、寬松的環境。“十二五”開局之初,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同志提出在“十二五”期間我們應該正確把握國內外形勢變化,加強宏觀調控的針對性、靈活性、有效性,并推進經濟結構轉型,加快經濟發展,還應大力加強自主創新,不斷深化改革開放,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成果。央行發布的《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也指出,“十二五”期間金融業的改革和創新應該“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動金融改革、開放和發展,顯著增強我國金融業綜合實力、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顯著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水平,著力完善金融宏觀調控和監管體制,形成種類齊全、結構合理、服務高效、安全穩健的現代金融體系,開創金融改革發展新局面”。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進一步明確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是改革重點,應讓市場起到調節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為了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以及監管存在的問題,應該“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從實踐上看,“十二五”期間,我國大力開展金融改革創新,在金融市場結構調整、金融監管、金融服務等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央行通過對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的有關參數進行調整,穩定增長信貸、增強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加強中小微企業及“三農”的信貸支持,通過金融支持促進經濟結構的轉型。為促進 “三農”領域金融的深化改革,央行進一步推動“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并將改革推行至全國范圍內,從而加強金融對“三農”的支持。而在金融綜合業務的開展方面,央行通過設立金融綜合經營試點,加快金融機構跨行業投資發展速度、推動各行業金融機構間的金融產品交叉結合、推動金融控股公司及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點的集團的成立、促進金融業和互聯網的結合,從而打造綜合化的金融平臺。此外,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央行還激勵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并通過對金融機構落實信貸政策的情況進行評估,促使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不斷改進。在強化金融法治建設方面,央行通過開展信用評估、完善信用信息數據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安全網,進一步穩定了民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

除了央行在各類金融政策上做出的調整及創新,我國還積極探索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進一步探索金融產品、金融監管、金融體系等方面的創新。2013年8月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成立標志著我國在新經濟形勢下對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推進,同時也對探索金融監管模式的創新具有重要意義。上海自貿區的金融制度創新主要表現在:以對金融產品的發行和交易為主的資本項目可兌換探索;金融機構成立、金融產品發行、金融市場運作等方面相對應的金融審批制度的改革;政府監管更多集中在事中、事后監管上;允許自貿區內外企加入商品期貨交易;通過建立聯動機制,以自貿區金融創新帶動我國金融制度創新。除以上幾點外,自貿區實行的負面清單制度也具有深層的創新意義。通過設立負面清單,對引進外資時所禁止實行的經濟行為給予規定并公開,而未在負面清單上列出的行為皆是合法的。此清單的存在將行政管理中的“有罪推定”變為“無罪推定”,削弱了審批制度對經濟活動的負面影響;將管理者的管理范圍規定在負面清單之內,限制了管理部門自立規矩的現象;將對金融創新產品的監管審批取消,只要未在負面清單上列出的金融產品均可進入市場,加大了金融創新的力度,使金融監管機制和金融創新理念進一步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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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國家治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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