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扎實推進以城帶鄉
城市與鄉村是一個互補互促、互利互融的有機整體。城市是引領、輻射和帶動鄉村發展的發動機,鄉村則是支撐城市發展的重要依托和土壤,鄉村振興離不開新型城鎮化的引領和城市的帶動。打造城鄉協調發展引領區,必須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將城市的資本、人才和技術優勢與農村的資源和生態優勢有機結合,形成1+1>2的合力效應,使農村的比較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發展潛力得到有效釋放。
首先,要以新型城鎮化引領鄉村振興。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必須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放寬落戶限制,不斷擴大居住證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范圍,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全覆蓋,加快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長效機制,盡快縮小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的差距,最終實現“兩率”并軌,使農業轉移人口能夠同等享受城鎮公共服務。同時,要按照依規自愿有償的原則,加快建立進城落戶農民農村承包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市場化退出機制,為農業勞動力轉移和規?;洜I創造有利條件。
其次,積極鼓勵城市資本和人才下鄉。城市是各種優質要素和非農產業的集聚地,具有資本、技術、人才和市場優勢,充分利用城市優質要素和現代生產經營方式,有利于激活農村的各類資源和要素,促進農業農村加快發展。鼓勵城市資本和人才下鄉是實現這種結合的有效形式。政府應鼓勵龍頭企業和下鄉資本扎根鄉村,與合作社、村集體、農民等形成利益共同體,并在財政、稅收、土地、產業等政策方面提供相應的配套支持。
第三,建立多形式的城鄉發展共同體。目前,浙江一些地方已經在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城鄉發展共同體探索。應總結各地的有益經驗,全面推進城鄉產業、教育、醫療、文化、生態等共同體建設,使之成為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和一體化的重要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