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為基于第三方信息建立的自動化納稅評估系統。按照納稅人識別號,運用計算機程序把由相關第三方提供的納稅人有關涉稅信息進行自動歸集匯總,與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進行核對,從而確定其納稅遵從程度,并據此采取相應管理措施,以針對不同情況進行具體處理:對于工作疏忽、計算失誤等無意性不遵從者,發(fā)出限期核對、糾正甚至約談舉證通知;而針對納稅申報表上的信息與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明顯不一致的有意性不遵從者,需要在系統自動進行風險提示后,再深入進行人工分析,對涉嫌明顯逃稅的,移交稅務稽查部門核查。
持續(xù)優(yōu)化和擴展稅收征管信息平臺的外延
我國金稅三期工程規(guī)劃了“一個平臺、兩級處理、三個覆蓋、四類系統”。其中,“一個平臺”是指在整合網絡硬件和基礎軟件系統的基礎上,建立一個統一的技術基礎平臺;“兩級處理”是指依托統一的技術基礎平臺,逐步實現在稅務總局和省局集中處理稅務系統的數據信息;“三個覆蓋”是指大數據的應用內容逐步覆蓋各級國、地稅機關,并與有關部門聯網,覆蓋稅務管理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覆蓋所有稅種;“四個系統”是指在業(yè)務重組、規(guī)范和優(yōu)化的基礎上,構建一個包括決策支持和行政管理等相關輔助業(yè)務在內的四個信息管理應用系統,具體包括相應的硬件、應用系統、網絡、運行維護和安全體系建設等。在金稅三期規(guī)劃的基礎上,應重新審視社會經濟新形態(tài)、信息生態(tài)鏈,擴展和優(yōu)化稅收征管信息平臺的構建。稅收征管信息平臺既包括法定的稅收管理部門,也需要一系列其他合作者的參與,如各類電子商務、電子支付和物流信息平臺以及信息專業(yè)分析服務機構,而且稅收征管信息平臺應保持與時俱進,持續(xù)優(yōu)化和擴展。
樹立風險管理意識,強化稅收風險管理
在新形勢下,稅收風險管理是稅收管理的有效方法。而“大數據”正是這一管理理念的核心基礎。要實現稅收風險管理目標,需要開展一系列的具體工作。首先,稅務部門要深入挖掘、分析和整合海量涉稅數據;然后,對納稅人進行客觀的風險識別、確認和排序,并依據風險等級對相關納稅人實施相應的風險管理應對措施,從而避免或減少稅收流失。因此,稅收征管信息平臺應樹立風險管理意識,強化稅收風險管理。目前,浙江、江蘇等地的稅務部門已經有效開展實施稅收風險管理,這也充分表明,以“大數據”為基礎的稅收風險管理是中國未來稅收征管改革的大方向。事實上,早在2012年的全國稅收征管工作會議上,就提出了構建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的戰(zhàn)略。在制定稅收風險管理戰(zhàn)略規(guī)劃基礎上,稅收風險管理涉及一系列相互聯系的具體環(huán)節(jié),包括對稅收風險的識別、分析、排序、應對處理和評估監(jiān)控等。稅務部門實施風險管理后,通過涉稅信息的采集與深度分析判斷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從而實現對稅收流失風險高的納稅人的集中管理,最大效用地使用有限的稅收征管力量,利用大數據助推稅收征管信息優(yōu)勢,從而降低稅收征管風險,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并提高稅收征管質量與效率。
提升數據采集和應用能力
稅收大數據是稅務部門最核心和關鍵的征管資源。為了不斷提升稅務機關的核心競爭力,必須加強對稅收大數據的交換共享、智能比對和邏輯相關分析。一方面要不斷提高采集大數據的能力。拓寬采集渠道,全面獲取各方各類涉稅信息,以監(jiān)控各類流轉稅的征收:獲取銀行信息和各類社會征信信息,以監(jiān)控自然人的稅收繳納情況;取得房地產和車船信息,以監(jiān)控財產類稅收的征收情況;獲取各種國際情報交換信息,以加強對跨境稅收的監(jiān)管。另一方面要深化對大數據的處理和應用。加強對各方涉稅信息內在關系的梳理,繪制涉稅數據基因圖譜,為有效實施稅收風險管理提供方向和確定靶子,切實保障稅制改革目標的實現。
適時推進稅收征管機構改革
我國稅收征管模式已經發(fā)生了重大變革,從注重收入管理轉向關注遵從度管理。因此,需要按照稅收信息流程來重新設置相應的機構和崗位,如合并國、地稅局為一個綜合系統。具體確定各級稅務部門的機構職能,如由縣區(qū)局來執(zhí)行涉稅信息采集、納稅評估等;而大數據比對、第三方信息拓展和納稅評估宏觀指導由省級局執(zhí)行;總局負責總體規(guī)劃,可根據需要考慮設置直屬執(zhí)行局。
注重頂層設計,賦予稅務部門更大職權
在大數據時代,稅務征管的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可以獲得的數據也日益增加,但這些數據能否合法有效取得,或者其他相關單位和個人作為信息責任人是否愿意提供,是稅務部門面臨的一個挑戰(zhàn)。因此,應從法律上及制度上賦予稅務部門更大的職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務必積極配合和提供相關涉稅信息。
加強信息網絡化建設,提高稅收違法成本
在大數據時代,數據處理變得更迅速、簡便和快捷,人們可以在瞬間處理成千上萬的數據。各單位的信息系統得以建立,互聯網的發(fā)展使得信息的傳遞更便捷。因此,一方面,稅務部門可以依照職權向有關單位獲取涉稅信息;另一方面,其他部門和單位也可以從稅務部門獲取納稅人的納稅誠信信息,甚至稅務部門要主動公開或報送給相關部門納稅人的稅務違法行為,其他部門可以以此進行誠信評價,為相關業(yè)務和程序設置納稅誠信關卡,實行稅務違法零容忍,嚴肅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例如,對于個人而言,有稅收違法行為的,可取消其一切評優(yōu)獎勵評選,限制出境等,以此給納稅人造成巨大影響,提升個人的稅收違法成本。出于成本效益原則,納稅人就會選擇依法納稅,做誠信人。對單位納稅人而言,也要提高稅收違法代價。不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還有社會信譽損失,如利用各種媒體定期公開稅收不誠信單位黑名單,這些都勢必會給稅收不誠信單位的生存和發(fā)展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促使單位納稅人依法納稅。只有多管齊下,才能減少直至消除“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現象,為稅收征管信息平臺的良性運行提供健康有序的社會環(huán)境。
【課題負責人:李志軍,本文執(zhí)筆:李志軍 張 寧 杜孝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