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時間:2016年4月24日—6月17日
調查方式:互聯網發布+微信公眾平臺推送網絡問卷、紙質問卷調查。
樣本構成:共回收有效樣本5932份。從參保情況看,公費醫療的占17.67%,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占48.99%,城鎮非就業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城合)的占12.56%,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的占10.7%,自費的占7.29%,其它占2.79%。
重要發現:
·我國公眾總體醫療保障體系信任指數為58.07,在臨界點之上,屬于中等偏高。其中,對醫療保障供方的信任指數中等偏高,為54.95,對保方和管方的信任指數同樣中等偏高,分別為58.99和60.72。
·我國公眾對醫療保障供方的信任水平由2013年的48.21躍升至2016年的54.95;對醫療保障保方的信任指數由2013年的69.69下降為2016年的58.99;對醫療保障管方的信任指數由2013年的67.13下降為2016年的60.72。
·有36.18%的受訪公眾表示了解發達國家的醫療保障制度;公眾對發達國家的醫療保障制度了解得越多,對我國醫療保障保方的信任水平就越高。
·僅有29.50%的受訪公眾認為,我國現有醫療保障體系與社會所處發展階段是相互匹配的;公眾對當前醫療保障制度與我國社會發展階段相匹配的認同度越高,對醫療保障管方的信任水平也就越高。
·公眾的醫療保障信任從整體上趨于理性,絕大多數人能夠積極地接受基于優化資源配置為前提的利益調整,兼顧要素公平與結構公平成為多數公眾的一致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