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果分析與討論
VIKOR排序法測算的結果
通過變異系數法對各具體指標的權重進行測算后(權重已在指標體系表中標注),進行VIKOR法測算的區域創新系統治理能力得分及排序情況見表2。
VIKOR排序法測算出的區域創新系統治理能力得分可以直觀反映出區域排序、治理能力與理想值之間的差距。例如,從得分及排序上可以看出,江蘇創新系統治理能力得分最接近理想值,排序第一;西藏創新系統治理能力接近負理想值,排序在尾端。從區域創新系統治理能力的得分來看,大多數區域得分在0.7分以上,反映出大多數區域創新系統治理能力在當前還相對較弱;其中得分在0.9分以上的區域有9個,這些區域創新系統治理能力與江蘇、廣東等創新系統治理能力強的省市兩級分化較為嚴重。江蘇、廣東、山東、北京、上海創新系統治理能力較強,尤其是江蘇和廣東創新系統治理能力遙遙領先全國其他區域。
VIKOR法的步驟2可以分別測算出創新系統多元投入能力、創新擴散能力、發展支撐能力和系統協同能力得分,結果表明,江蘇、浙江、山東等區域多元投入能力、創新擴散能力、系統協同能力均較強,尤其是系統協同能力領先于北京和上海。北京和上海多元投入能力較強,系統協同能力弱于江蘇和廣東。創新系統治理能力較弱的區域多元投入能力、創新擴散能力、發展支撐能力以及系統協同能力一般均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