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政府與市場關系的理論分析得知,市場和政府都不是萬能的,雖然市場機制能實現經濟效率和資源的優化配置,但對于收入分配來說反而會使差距越來越大。要解決分配不公平的現象,就需要政府對經濟進行適度干預,這種干預的過程是漸進的,需要政府與市場能夠進行有效的結合與統一。如果在外部經濟環境的協調配合下,能達到市場機制健康運行,促進經濟效率的提高,政府的適度干預可以保證收入分配的公平,那么就可以實現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的目標,實現收入分配的深化改革。
后危機時代我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策略
設計公開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后危機時代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過程不公開、制度不公正等問題造成了分配制度的混亂。因此,只有進行收入分配制度的深化改革,才可能強化制度執法、制度監管等工作,從而從根本的制度和法律上實現對收入分配改革的合理規劃和監督。收入分配的公平與公正能夠代表社會的公平與公正,因此,只有確保收入分配的公平,減少非法收入和隱性收入,并致力于改善收入分配差距的機制管理,才能實現讓全國人民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生活在一個公正和諧的社會中。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加大調節力度,著力調整收入分配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實現共同富裕是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經濟發展的綜合要求。因此,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照黨的計劃應該是能夠實現的,這也是改革發展的根本要求和原則。
保障初次分配公平。在后危機時代的影響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從初次分配公平的保障做起。根據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勞動者報酬的保障需要在初次分配的時候得到強化。而初次分配中生產要素和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成一定的比例關系,這也是保障收入分配在初次分配中注重公平的原因。對于后危機時代影響下的初次分配,其中存在較多的問題需要得到及時的調整與改善。例如存在生產要素占有不公、生產成果分配過程向資本和資源傾斜的現象,這些都是阻礙初次分配實現公平的重要因素。同時,只有強化初次分配中的公平,才能保障再次分配和最終分配的公正。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使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為主要要素的分配報酬機制得到強化和完善,這就要求市場為我們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的環境,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通過機會均等,再讓先富帶后富。④最后,需要確保最低工資和生活保障的制度,確保在后危機時代中人們的基本生存條件和福利狀況。
重視收入再分配機制的設計。在后危機時代收入分配改革應該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為調整關鍵點。一方面,收入分配差距的調整需要注意包括不同人群、不同部門、不同地區幾個層面來進行調整,而另一方面要注意保障人們的最低收入和基本生活條件。針對這點,國家必須在再分配中設立一些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通過國家強制的手段來進行收入分配差距的調控。⑤我們可以通過如下方面來做到這點:一是加強國有企業管理者的薪酬管理,尤其是對于壟斷企業,通過限薪來控制壟斷行業員工收入過高現象,以減小行業間的收入差距;二是要增加中底收入者的收入,多渠道地進行最低保障和福利調控,從而逐步縮小不同群體中的收入差距。此外,國家還可以通過稅收制度的調整來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和防止財產收入差距的固化,通過征收遺產稅和代際轉讓稅的差距,來防止財產的固化發展,通過政府加大對分配制度的稅收方面的調節力度來實現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順利進行。
改善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經濟效益。只有推動經濟的長遠發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后危機時代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問題。經濟的增長和發展水平,受到社會生產力水平的影響,直接影響社會的收入分配水平。因此,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需要以發展經濟為基礎,提高了社會生產力水平和整體的物質基礎,才能緩解后危機時代中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減小公眾的收入分配差距。我國經濟發展的特色在于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調節作用,政府在經濟發展中起指揮作用,這種經濟發展模式比較利于市場經濟結構的改革和完善。而只有更好地發揮市場的優化配置的作用,并在政府的指揮和引導下,才能破除后危機時代給社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帶來的障礙,從而實現收入分配的公平,達成共同富裕的目標。在后危機時代想要深化我國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必須要合理分配改革紅利,從而激發全社會的潛能創造出更多的社會財富,這些社會財富將成為公平分配的良好基礎。⑥由此可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現實出路最根本的就是要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經濟發展方式和增長質量。
合理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后危機時代的關鍵性調整應該在于人民的財產性收入,因此要通過多渠道增加居民的財產性收入,并營造公開公平的法制環境,保障居民的對財產的使用權從而促進財產性收入的增加。居民的財產性收入是指工資之外的財產所帶來的收入,提高居民財產性收入有利于實現居民收入渠道多元化發展。因此,國家要做到對公民財產性收入的保護,以及加強對財產性收入保護制度的建設。⑦同時,讓居民能夠從多個方面來增加收入渠道,并實現財產性收入的良性發展,改善創收環境,在創收的同時切實保護好居民的合法利益。
(作者為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副教授)
【注釋】
①吳天楠:“后危機時代外貿對中國國民收入分配的影響”,《現代交際》,2013年第1期,第150~151頁。
②沈坤榮,王東新,田偉:“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增長效應研究—兼論后危機時代中國經濟增長內生動力機制的重塑”,《經濟與管理研究》,2010年第9期,第5~9頁。
③柳希超:“后金融危機時代世界經濟對我國收入分配差距的影響”,《 經濟體制改革》,2011年第2期,第169~172頁。
④馬金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政府職能轉變研究”,安徽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年。
⑤翟程:“新時期我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歷史進程和經驗研究”,齊魯工業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年。
⑥孫艷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路徑研究”,《經濟縱橫》,2014年第6期。
⑦皮小卉:“我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問題研究”,《今日中國論壇》,2013年(增1)。
責編 /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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