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系列專家解讀之十一
作者: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 唐麗霞
經過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我國脫貧攻堅戰取得了全面勝利,現行標準下9899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832個貧困縣全部摘帽,12.8萬個貧困村全部出列。“十四五”時期,“三農”工作重心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討論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討論稿)》,明確提出“強化鄉村振興要素保障”。日前,國務院印發《“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進一步提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需要正確認識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的不同,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前提下有序開展鄉村振興示范。
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從對象、目標任務、主體、路徑等方面都存在不同,要正確認識和理解這些差異,才能更好地實現從打贏脫貧攻堅戰到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
首先,從工作對象上來看,脫貧攻堅階段主要聚焦于貧困縣、貧困村和貧戶人口,雖然數量不少,但是仍然是特定區域和特定人群,并且這些區域和人口在特征上具有相對較高的同質性,面臨的問題也具有同質性。鄉村振興是統領農村、農業和農民全面發展的整體性戰略,工作對象覆蓋了全部地區和農村人口,全國有50多萬個村莊(社區),由于地理區位、資源稟賦、經濟狀況、產業結構、人口結構等方面差異性較大,每個村莊發展面臨的機遇、挑戰和困境也不同,農村人口內部的結構分化也十分明顯。由此可見,與脫貧攻堅相比,鄉村振興的工作對象不僅范圍更廣、規模更大,更重要的是工作對象的異質性非常強。
其次,從目標任務來看,脫貧攻堅的目標非常明確,即到2020年,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而鄉村振興無論是從“產業振興、人才振興、生態振興、文化振興、組織振興”,還是“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抑或是“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來看,其目標不僅涵蓋內容廣,并且難以量化。
再次,從參與主體來看,政府部門是脫貧攻堅的主體,因此各個地方成立了以政府各職能部門構成為主的指揮部,并選派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資金上很大部分來源于財政資金,因此,行政手段和財政資源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主要依托。鄉村振興涉及到方方面面,尤其是產業振興,產業發展需要市場、金融、農民等其他政府之外的主體發揮更重要的作用,龐大的資金需求很難通過財政資金來滿足。因此,在鄉村振興中如何調動不同主體和不同資源的參與積極性是非常關鍵的,尤其是如何動員農民的參與、如何鼓勵市場主體和社會資源的進入以及如何發揮金融工具作用。
最后,從路徑上來看,脫貧攻堅階段,貧困人口由于面臨的發展問題相似,目標一致,因此采取的路徑也是相似的。各個地方按照中央提出的“五個一批”和“十大工程”基本上能取得良好的扶貧成效,因此在不同地區,扶貧的組織形式、扶貧干部的動員方式、扶貧資金的投向和使用方式以及扶貧項目的運行管理等大同小異。但是鄉村振興則不同,一個地區難以復制其他地區成功的經驗,因此全國才出現了包括村集體帶動模式、村集體+社會資本共同撬動模式、外部資金撬動模式在內的開發類型,精品民宿模式、田園綜合體模式、傳統文化復興模式和特色電商模式在內的產業類型,三變模式和綜合發展模式的運營類型等三大類型九大模式。
只有正確認識和理解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的差別,才能更好地調整組織架構、目標設置、路徑選擇、政策配套等,以適應鄉村振興戰略的新要求。但同時還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地方脫貧攻堅成果還比較脆弱,一些地方不僅要開始謀劃鄉村振興,還要繼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系列專家解讀
經濟大家談 |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初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