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培育自律性群眾組織,提升社會自我組織管理水平
由于我國社會發育還相對不成熟,社會組織的成長不可能是純粹的自發過程,也不可能是整齊劃一的,必須加強政策引導、分類推進。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建議對自律性群眾組織進行重點培育,帶動社會自我組織管理水平整體提升。
這里講的自律性群眾組織,是指群眾基于共同興趣、愛好和共同生活需要自愿組成的、實行自律管理的各種正式或非正式的組織,包括一部分社會團體和各類自愿結成的非正式群眾組織,如興趣團體、文體協會以及老年人協會、同鄉會等。它不同于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以“財產”為聯系的組織,而是以“群眾”為聯系;不同于以等級關系或利益關系為紐帶、以他律或互律為主的政府機構、企業,而是以志愿關系為紐帶、實行自律管理;不同于面向市場、社會提供各類服務的組織,而是主要服務成員自身情感和生活需求。把這類組織作為培育重點出于以下幾方面原因:第一,很迫切。隨著消費結構升級,人民群眾對文化、娛樂、交往、社會參與等需求不斷擴大,期盼著與他人互動,迫切需要進行有效的組織。第二,更基礎。每個成員充分參與,自主管理,可以培育公益意識,訓練提高自我組織和管理能力,為參加更復雜的社會自治活動打下基礎。第三,難度小。此類組織管理相對簡單,形式靈活,小到單位、大到全國,可以在不同層次進行培育,生長也快。第四,無干擾。此類組織貼近群眾,主要以豐富群眾生活為目標,有利于排除各種政治性或境外勢力的干擾,與黨和政府各項工作形成很好的補充。第五,有條件。黨和黨領導的群團組織有組織群眾的體制優勢和豐富的經驗。
基于以上考慮,培育自律性群眾組織,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分離單位辦社會職能,深化社會事業體制和事業單位改革,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辦事業,為群眾組織發育提供充足的發展空間和資源支撐。改善政府管理,正確對待各類群眾組織,建立政府與群眾組織之間的信任和伙伴關系,改革社團管理體制,降低登記門檻,簡化登記程序。加強政策引導,通過委托、政府資助、稅收優惠等方式,鼓勵支持群眾組織發展。
依托單位積極培育興趣類群眾組織。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內部,積極引導職工建立興趣類組織,實行自律管理。職工自發組織起來搞社會活動,既依托單位但又不增加單位負擔,是一種新的單位辦社會形式,豐富了單位管理的內涵,而且單位職工組織化程度和受教育程度普遍較高,自主管理能力較強,可以為全社會自治管理提供示范。目前,許多地方已在單位內部廣泛建立了各類興趣類組織,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依托社區培育生活服務、文體娛樂、社區事務類群眾組織。隨著社會發育不斷成熟,越來越多的人要在社區生活、交往,要引導他們自我組織起來,自己管理各類社會事務,重點培育當前社區居民需求最迫切的生活服務、文體娛樂、社區管理等組織。針對社區居民組織化程度低的特點,要發揮好基層黨組織、居委會、村委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合作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等主體作用,充分調動駐社區的各類單位、企業等積極性,激發社區自治活力。
充分發揮基層群團組織培育、引導的作用。工、青、婦等群團組織要在廣泛聯系群眾的基礎上,提高工作的主動性,特別是隨著社會日益多樣化,組織和管理群眾的工作,既要群團組織自己干,更需要帶著群眾組織干。群團組織要發揮好孵化培育、協調指導等作用。可以自己建,比如探索建立群團組織直接領導的群眾文體協會;也可以引導和監督,比如一些地方授權群團組織作為“樞紐型”組織承擔群眾組織的政治領導、業務主管職能,等等。
加強群眾組織自身建設。當前,群眾組織同時面臨著發育不充分與管理不規范問題,所以既要做好培育工作,新成長起來的群眾組織,也要加強自身建設,要堅持自由、平等參與原則,切實擺脫群眾組織對政府和企業的依附,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機制,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現代治理結構,使群眾組織真正朝著自律管理的方向發展。
【本文作者分別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實習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