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固化,交流不暢
多數鄉鎮事業編干部不僅提拔無望,而且受編制、身份、工作條件等因素的影響,能交流到縣直事業單位、縣城周邊鄉鎮工作的機會也較少。許多鄉鎮事業編干部長期在同一個單位、同一個部門從事相同的工作,一干就是5年、10年,甚至20年以上,工作熱情極易出現匱乏。據統計,2011-2015年,江西全省鄉鎮事業編干部交流到縣以上事業單位的比重只有3.84%。為此,有的事業編干部戲稱自己是“一個崗位干到頭,一個鄉鎮到退休”。
橫向對比,心有失落
由于鄉鎮工作多而雜,對專業要求不是很高,再加上鄉鎮人才結構不合理,導致鄉鎮干部“混編混崗”現象普遍。在與行政編干部的對比中,許多事業編干部極易產生心理落差。有的事業編干部訴苦說:“跟公務員做的事,那完全是一樣的,但提拔的機會就不一樣。”例如,有的地方黨政辦主任(事業編干部)一直無法挪動,但手下公務員卻一直在通過考試流動,好似“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對于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的政策,事業編干部普遍存在不滿情緒。對于《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4〕14號)和《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5〕4號)兩個文件對江西鄉鎮事業編干部影響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32.26%的事業編干部表示對自己影響“非常大”,44.54%的人表示對自己影響“較大”,二者合計達到76.80%。認為“影響不大”的只占17.67%,還有5.53%的人選擇了“不了解”(見圖2)。此外,在福利待遇上,還有諸如車改等政策方面的差別。因此,有的事業編干部自嘲“同工不同酬”。
年齡斷檔,青黃不接
據統計數據,江西全省鄉鎮事業編干部隊伍年齡結構分布情況:35歲以下、35-50歲之間和50歲以上的干部分別占29.74%、51.17%和19.09%(見圖3)。從總體上看,35歲以下年輕干部不足1/3,存在后續缺人的潛在風險。在偏遠地區的鄉鎮,這種情況表現得更為明顯。通過實地走訪了解,調研組發現部分偏遠鄉鎮事業編干部平均年齡超過45歲,其中40歲以上干部占比接近70%,而30-40歲之間的干部只占9%,其余為新轉入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及退伍安置人員等。
不僅如此,由于工作艱苦和發展空間有限等問題,不少鄉鎮年輕事業編干部還存在“人在曹營心在漢”的現象,工作不專心,總在想方設法脫離鄉鎮事業編干部崗位。近年來,通過考試、跳槽以及辭職等方式離崗的事業編干部絕大部分都是30歲以下的年輕干部。對于離開鄉鎮事業編干部崗位后的去向,“考公務員”愿望占比最高,達47.48%,其后依次為“調到縣以上事業單位”(34.97%)、“自主創業”(12.12%)、“調到國有企業”(3.36%)以及2.07%的其他(見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