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總結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對做好經濟工作的規律性認識,概括出“五個必須統籌”,居于首位的就是“必須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這為我們深入理解和把握政府和市場關系這一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提供了重要遵循。
我們黨對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規律性認識進一步深化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理論與實踐探索中,我們黨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這一問題的認識,一直在不斷深化。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改革開放新時期,特別是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作出關于開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之后,市場機制作為調節經濟的手段逐漸引入我國經濟實踐。黨的十四大報告明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同時明確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并在此后的改革進程中不斷強調加強和完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把政府與市場關系建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礎之上加以討論,使我們黨關于資源配置中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認識更加深入。
進入新時代,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以來,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及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認識進一步深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一方面,把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從“基礎性”提升到“決定性”,更加強調市場機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同時明確“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更加注重政府調控的有效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作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提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必須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體現了我們黨不斷深化對經濟工作的規律性認識,并將“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推動標志性改革舉措落地見效”作為2025年要抓好的九大重點任務之一,極大提升了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在實踐上的堅定性和理論上的自覺性。
有效市場的制度基礎在于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有效市場的基本要求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資源配置中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切實保障市場作用的充分性。實踐表明,市場經濟是實現資源配置最有效的機制。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必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二是不斷提升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競爭行為的約束強度。在制度方面,應使市場中的企業能夠真正接受市場規則的硬約束。市場規則要體現公平競爭,在交易條件的形成過程中真正貫徹等價交換原則,市場競爭過程中應切實防止壟斷行為對公平競爭的破壞。
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形成有效市場,進而實現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的必要制度基礎,其核心在于構建高水平的市場競爭制度和市場經濟基礎制度。
構建高水平的市場競爭制度,要點在于市場主體制度和交易制度的建設。一是市場主體制度,即企業制度。市場經濟水平的高低取決于市場主體的競爭力,這就需要加快構建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既能真正在產權制度上接受市場規則的硬約束,又切實在治理結構上形成內部的權責利有效制衡和履行外部社會責任的自覺。我國現階段的市場主體制度建設,關鍵在于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業。二是市場交易制度,即競爭秩序。狹義的競爭秩序是指價格決定制度,市場經濟能否有效實現交易的關鍵,在于交易條件能否順利達成。價格是實現交易的基本經濟條件,競爭是否有序,關鍵看價格是否真正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是否體現公平交易所要求的等價交換原則。廣義的交易秩序是指影響交易實現的制度安排,包括各種反壟斷制度、反價格扭曲制度、反限制要素自由流動的競爭制度等。我國現階段市場交易制度建設的關鍵是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同時加快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并完善要素價格形成機制。
構建高水平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要點在于法治制度和信用制度建設。一是法治制度。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市場主體必須恪守契約,這需要有超越市場的力量,即以國家上層建筑的力量加以保護。只有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設,才能給予市場競爭制度有力的維護,包括對企業產權制度和市場交易制度的維護。二是信用制度。市場經濟就其所運用的制度工具而言,體現信用關系,就其賴以支撐的道德基礎而言,要求恪守誠信。這就需要在基礎制度層面健全和完善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將“誠信”的道德秩序制度化。
有為政府的制度條件在于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宏觀經濟治理是不可或缺的。這種不可或缺性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市場機制配置資源,主要是微觀層面的活動,對于宏觀層面的資源配置,市場機制本身難以直接產生作用,這就需要宏觀調控和治理。宏觀調控和治理的主體只能是政府,主要是中央政府,其實現手段主要是宏觀經濟政策。因此,在資源配置方面,“有為政府”主要是指政府在宏觀經濟調控和治理上能動而系統地發揮作用,以科學的宏觀調控實現政府的有效治理。第二,市場機制實現資源有效配置需要一系列條件,在現實中,這些條件往往難以充分滿足,因而市場機制總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這就需要政府有所作為,以“有為政府”彌補市場失靈,進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正因如此,在市場經濟中,政府和市場關系成為資源配置中的核心問題。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實現“有為政府”,在體制上需要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不同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建立在不同的基本制度之上,因而具有不同的特點。我國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建立在社會主義制度基礎之上,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優勢,主要表現為:一是治理體系的內涵既包括宏觀經濟政策,也包括宏觀經濟治理制度。特別是我國正處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改革舉措本身成為宏觀治理體系的重要構成因素,改革本身是提高宏觀經濟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徑,這是我國宏觀經濟治理體系不同于其他市場經濟體的重要特點。二是宏觀經濟政策體系不僅包括一般意義上的總量政策,即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而且包括結構政策和發展政策。宏觀調控不僅具有顯著的總量效應,而且具有深刻的結構效應。三是宏觀經濟治理政策方向的調整,既強調逆周期調節,也關注跨周期調控。四是宏觀調控與微觀運行的關系方面,不僅有政府宏觀上對市場競爭行為的治理,而且有微觀上企業制度對宏觀調控的支持,特別是國有企業為宏觀經濟治理創造了重要微觀條件。五是宏觀調控方式上,一般而言,宏觀調控既可從總需求端入手展開,也可以從供給側入手實施,關鍵在于根據經濟體不同時期宏觀經濟失衡的主要矛盾及矛盾主要方面的變化進行調整,從而有效提高宏觀調控水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實現這種調控方式的轉換提供了堅實制度基礎。
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推動中國經濟繼續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必須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即微觀主體有活力,市場機制有效,宏觀調控科學有度,治理效能和水平不斷提升,從而使得微觀與宏觀、短期與長期、總量與結構、供給與需求等方面實現協調。在統籌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過程中,必須尊重客觀經濟規律,把握好以下內容。
一是把握市場競爭充分性、有效性與政府宏觀經濟治理必要性、規范性的內在聯系。在資源配置上,政府與市場不是對立的,而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目標都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市場機制越有效,企業越能接受市場規則硬約束,競爭越充分,有效宏觀治理的微觀基礎就越牢固,宏觀治理水平越可能高,市場失靈越可能被有效彌補。
二是科學界定市場與政府的功能。市場與政府在資源配置上的功能是互補的,但界定政府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并不是要機械地劃分出不同領域和范圍,二者都覆蓋資源配置活動全過程,但針對的問題和作用方式有所不同。市場在處理產權清晰、競爭規則公平條件下的資源配置問題更為有效,政府則是處理市場難以有效發揮作用的資源配置問題;市場機制直接通過微觀主體的競爭達成資源配置目標,政府更多是以間接手段,從宏觀上引導市場主體的活動,實現政策效應,進而達成調控目標。
(作者:劉偉,系中國人民大學原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