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口老齡化本質上是人口年齡結構變化的一種趨勢,即總人口中老年人口占比越來越大的進程。由于老年人在生產和消費上具有一定獨特性,當老年人口的規模和比例提高時,社會的經濟增長、財富分配等若干領域就會發生相應的變化。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而在全體人口中老年人所占的人口份額正在快速擴大,推動實現共同富裕的過程正伴隨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的過程,老年人的經濟安全和財富分配問題對于共同富裕這一目標無疑將產生難以忽視的影響。
【關鍵詞】老年人 經濟安全 資源分配
【中圖分類號】D669.6;F249.2 【文獻標識碼】A
代際轉移理論認為家庭內部以子女資助為主的私人間經濟資源轉移和以退休金、養老金為主的公共轉移共同發揮著保障老年人經濟安全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生育轉變、家庭變遷、人口流動、社會保障等多種因素都在改變代際之間的資源占用與分配格局,其結果之一是對于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來源構成、養老保障、養老模式產生了深刻的影響;而另一個結果則是對社會層面上的經濟財富分配而言,個人、家庭、社會之間經濟資源的轉移和此消彼長的關系無疑會對整個社會中人群的經濟利益所得帶來直接或間接影響。特別是在老年人口規模大、老齡化發展速度快、程度高而勞動力數量減少的背景下,若不采取及時而有效的政策措施積極應對,則很容易加劇老年人之間、代際之間、區域之間的經濟風險和不公平,不但難以充分保障億萬人的養老需求,也會對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形成挑戰。本文擬結合供需兩側變化及代際轉移理論,對老年人的經濟安全和財富分配問題進行理論探討。
人口年齡結構變化對財富分配體系提出新課題
人口老齡化對財富分配最直接而鮮明的影響當屬對生產者和消費者數量、比例的改變。一般而言,社會經濟財富的生產者和創造者主要是中青年人,老年人大多退出勞動生產領域,勞動參與率遠低于中青年人。因此,通常在人口機會窗口期(或稱人口紅利期)之后,與人口老齡化相伴隨的就會是中青年勞動力削減而老年撫養比不斷提升的階段。假設在技術水平、產業結構等條件一定的前提下,勞動者數量的減少會導致生產量降低,經濟增長能力受到影響,進而使得用于分配的社會財富受限。以15歲至64歲這一國際上常用的勞動年齡人口統計口徑來衡量,2013年我國的勞動力人口數量在達到峰值后開始逐漸減少,由10.06億人降至2020年的9.68億人,平均每年減少近543萬勞動年齡人口。勞動年齡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例也相應從2013年的74.53%降到2020年的68.55%。當前,隨著20世紀90年代后出生的人口成為勞動力主體,勞動年齡人口規模持續下降。因勞動力規模縮小而日益顯現出一系列問題,如勞動力短缺、勞動成本上升、主要依靠勞動力投入的產業發展受限、產品和服務價格提高等。在產業結構和經濟發展模式沒有重大變化的前提下,勞動年齡人口規模的持續減少對社會財富的生產和積累帶來沖擊,進而從供給側對財富分配提出挑戰。
從需求側來看,我國處于人口年齡結構上端的老年人口規模在快速擴大,造成老年撫養系數不斷上升。老齡化將引發對涉老資源的全方位、多層次需求提升,如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福利保障、產品服務、設施設備、人力資源、技術、管理等,特別是對養老金、醫療保險和照料護理人力資源的剛性需求將隨老齡化程度的加深日益凸顯,無論是在家庭內部還是社會層面的財富分配都要回應老年人需求的量和質在迅速提升的現實。人口老齡化也會影響個體層面的財富分配,一方面,壽命的延長會驅使個人做好終身財富分配以滿足更長時間的養老需求;另一方面,從國際經驗來看,由于人口老齡化加重了社會養老保障負擔,在養老保障體系已相對成熟完善的國家,隨著老齡化進一步發展,如何增強個人、企業的養老責任已經成為這些國家的政策取向,或者說,老齡化背景下財富分配的宏觀效應會與微觀效應相互激發、疊加。總而言之,人口老齡化從需求側提出了應怎樣更合理地分配財富方能適應老齡社會發展、實現共同富裕這一新課題。
人口老齡化進程中老年人可能存在相對貧困問題
經濟安全的底線是滿足基本溫飽和生存需要、擺脫貧困。我國已經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完成了消除絕對貧困的艱巨任務。但當前,一部分人的收入和資源占用還處于相對較低即相對貧困狀態。如果僅從經濟收入的角度來看待相對貧困問題,由于老年人大多已退出可獲得經濟收益的勞動領域,相較于處于勞動年齡的人群,總體而言老年人的收入尤其是來自工作和勞動的收入下降,更易成為相對貧困者。生命周期假說也認為,進入老年期后,個體的收入逐漸小于支出,往往要消耗生命歷程前期積累的財富來滿足老年階段的消費需求。因此,對于老年人而言,當他們退休或不再從事生產勞動之后,其收入水平通常呈下降趨勢。根據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開展的“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數據,2020年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的人均年收入約為1.27萬元,對比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20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2萬元的水平,老年人的人均收入大約是全國居民平均水平的百分之四十左右,且收入低于全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老年人占比達七成以上。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倘若老年人的收入未能及時跟進平均收入水平的增長步伐,或者出現差距拉大的情況,那么老年人口規模擴大、比例增長就意味著較低收入人口的數量和比例會增加。如何削減老齡化可能造成的相對貧困問題將是我國在實現共同富裕目標過程中面臨的現實而艱巨的挑戰。
再進一步結合老年人口內部構成來說,人口老齡化的過程也是人口向高齡化(即80歲及以上人口在老年人口中的占比越來越高的過程)、女性化(即老年人口中的女性占比越來越高的過程)發展的過程,也就是說由于平均預期壽命延長,活到8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在老年人口中的比例也會增長;又由于女性的平均預期壽命高于男性,如2020年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我國男性平均壽命為75.37歲,而女性則達到80.88歲,活到高齡的老年人中女性的比例高于男性。我國老年人收入和財富的一般趨勢是年齡越大的老年人收入越低、女性老年人的收入總體低于男性老年人,那么如果老年人口內部的收入差距未能縮小,伴隨老齡化加深的高齡化、女性化程度也就抬高了較低收入老年人的份量。這也是老齡化過程中要注意防范的經濟風險,縮小老年人內部的相對貧困化應作為保障老年人經濟安全的重要環節。
長壽化與家庭轉變雙重作用下個體的養老經濟儲備問題
當今老年人活到高齡的幾率日益增大,2023年我國人口的預期壽命已達78.6歲,2030年實現健康中國戰略設定的79.0歲目標指日可待,這意味著人們將面臨更長的晚年階段。即便是根據2024年9月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中的延遲辦法,也需要十五年時間才逐步將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六十周歲延遲至六十三周歲,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五十周歲、五十五周歲分別延遲至五十五周歲、五十八周歲。對于現在已進入老年期的老年人,在60歲退休后有近二十年的退休時光,女性退休年齡早于男性且平均預期壽命更長,在收入和財富積累一定的情況下,人們需要將同樣的收入和財富用于更長的養老期的各種消費。就個體整個生命周期中的財富分配而言,由于晚年期的延長,將使得晚年階段所消耗的經濟財富占據個體財富的更大份額。后進入老年期的人較大概率會比那些年長于他們的人擁有更長的壽命,因此,越晚進入老年期的人可能越需要為更長的老年期儲備養老所需的經濟財富,但這也與個體的實際退休年齡緊密相關。從人口群體的角度而言,當長壽的人日益增多時,如果財富積累沒有明顯的增長,那么用于養老的經濟支出在整個財富中的占比將增大,因此社會不但要做好充分的養老儲備,還要構建更合理的分配體系以平衡個體不同階段以及代際、代內之間的財富分配。
根據生命周期假說,由于年輕、中年、老年這三個主要階段的收入和消費特點不同,基于理性經濟人假設,在成年后,個體會根據自己一生獲得的收入來安排一生的消費,以保證人生中各個時期都能平穩度過。中年時期相對較高的收入一部分要用于負擔個人和家庭的消費,特別是養育子女和贍養老人,還要把一部分收入積累起來用于自身未來的養老,中年階段是個體財富積累的關鍵時期。而進入老年期后,收入會出現明顯的下降,但支出和消費通常會由于罹患疾病的風險更高而導致醫療費用等健康支出提升,往往需要依靠醫療保險、過去積累的財富、家庭成員資助或退休金等收入予以應對。
結合我國家庭的變動來觀察,發現年輕一代受教育時間延長,婚育年齡推遲,個人承擔養育子女等家庭責任的時間后延,在近年退休年齡未大幅延遲的情況下,個人在完成養小和養老之后為自身養老做經濟儲備的時間相對壓縮。但這僅是從家庭生命周期中主要階段的時長變化來分析,實際上個體為養老所做的經濟儲備更重要的還取決于其收入和消費水平。對于今后即將邁入老年期的“準”老年人,他們因具備更高的教育程度、健康水平等因素,可能帶來更高的經濟收益。然而,更長的退休階段、相對壓縮的勞動年齡階段依然啟示個人應在有限時間內為自身的養老做好必要準備。
家庭成員的經濟支持是我國老年人的主要經濟來源,但這一經濟來源隨著老年人經濟獨立性的增強、家庭養老模式由強向弱的變化而逐漸呈下降態勢。通過比較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和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發現,2010年在老年人的收入來源中家庭成員供養占40.7%,到了2020年已經下降到32.7%。2020年我國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2.62人,比2010年的3.10人減少0.48人,生活在獨居、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已超過一半。家庭規模小型化、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使得依靠子女為主的家庭經濟支持、生活照料面臨現實困難。所以代際轉移中的家庭內部經濟資源轉移對于保障老年人經濟安全所發揮的作用趨于弱化。經濟較發達國家的歷程也印證了依靠以家庭內部經濟資源分配作為養老基礎的方式已難以為繼,但對于缺乏獨立經濟來源的老年人來說,家庭的供養依然十分必要。
我國社會性轉移支付的養老保障作用
在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社會發展已驅使養老這一傳統上屬于私人的、家庭領域的問題外溢到社會的、公共的領域。人口老齡化在本世紀初的到來強化了公共轉移在老年人經濟保障中的作用。在更廣泛層面上即區域甚至全國層面進行資源分配是工業化以來世界性的普遍趨勢,我國近些年社會養老保障的巨大進步也印證了這個必然的規律。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是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的內容,對于老年人的經濟安全和社會財富分配將會產生更深遠的影響。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已初步構建起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其中,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規模和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持續增長,2023年參保人數達10.66億人。第一支柱的規模和覆蓋面滲透率較高,養老金的保障力度也在逐漸提高。在保障程度上,通過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等措施,連續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并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此可見,基本養老保險的托底作用日益彰顯,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養老金或離退休金已經占到老年人收入來源的34.7%,改變過去家庭成員供養作為老年人收入來源首位的歷史,成為老年人的首要經濟保障。這也是老年人經濟獨立性提高、社會養老保障體系趨向成熟的標志。
但應當看到的是,一方面,現有基本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仍有限,尤其對于農村老年人、過去沒有正式就業的老年人等,僅靠有限的基本養老金難以為繼;另一方面,受20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出生高峰人口隊列效應的影響,未來十年我國將迎來大規模“退休潮”,2035年老年人口將突破4億人,從當前到2035年超過3億人將陸續處于退休期,無疑會給城鄉基本養老保險資金帶來壓力,因而單純依靠基本養老保險來應對個人和社會的養老資金風險是不現實的。
企業年金作為第二支柱主要旨在彌補基本養老金替代率不足的問題,2023年末我國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總數超過3000萬人,其覆蓋面雖然在擴大,但使用人群依然有限、規模偏小,加之近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響,在一些企業面臨發展困難的前提下,要在近期大力推動企業年金難度較大。
而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自2022年在全國36個先行城市(地區)啟動實施以來,相關配套政策措施陸續出臺,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社會公眾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關注和推動日漸上升。從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發布的信息看,個人養老金專項產品包括理財、儲蓄、保險、基金四類。截至2024年6月,個人養老金專項產品有762款,其中儲蓄產品465款,基金產品192款,保險產品82款,理財產品23款。數據顯示,個人養老金制度對不同年齡段人群的吸引力有差異。31歲至40歲的中高收入人群是個人養老金賬戶開戶、繳費和購買產品的主力軍,吸引他們最主要的原因是“提前為退休養老做準備”和“抵稅”。然而,個人養老金賬戶開設人數雖超6000萬(截至2024年6月),但繳存人數占開戶人數的比例不高,且人均繳存金額較低。還存在人們對個人養老金認知度差、加入意愿低、年輕人的長期養老儲備意愿不強、產品選擇的專業門檻高,以及經濟收入波動等多重障礙,導致產品的吸引力有限。為此,盡快構建起能夠發揮更穩固保障作用的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奠定老年人的經濟安全基礎,是防范老齡社會養老風險的重中之重。
系統施策以應對老年人經濟安全和財富分配問題
由于人口老齡化而凸顯的老年人經濟安全和資源分配問題誠然要從財富分配系統施策才能防范風險,但養老又是一個包含全方位內容的需求滿足過程,僅從經濟分配領域著手難以解決老年人的經濟問題,而必須系統施策、統籌兼顧代際利益來積極應對。
第一,在延遲法定退休制度的基礎上持續優化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系列政策。做大“蛋糕”始終是分好“蛋糕”的前提。面對勞動力規模縮小、老年撫養比持續升高的現實,我國已出臺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和辦法,這對于適應人口發展新形勢、充分利用人力資源將發揮直接作用。遵循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的原則,有助于緩解我國勞動力供給的下降幅度,在繳費年限增加的情況下也使得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都會相應增長,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更好保障。但僅靠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仍不能完全應對人口發展新常態下的新挑戰,還需及時采取一系列綜合性的政策措施。從長遠來看,應重點優化人口數量和質量,如采取更加積極的生育支持措施,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機制、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給予生育家庭補貼等減輕家庭養育負擔,防止過低生育水平的持久延續。此外,提升人力資源質量和配置水平在新發展階段顯得更加重要,應充分利用我國勞動力的知識技能素質在顯著提高的“利好”優勢,優化產業結構、加快技術進步與創新,實現勞動力效用的最大化。
第二,針對不同類型老年人的需求和特點精準施策,在防范老年相對貧困擴大的基礎上保障老年期的經濟安全。老年期的相對貧困是一個長期存在的世界性的普遍問題,在我國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過程中,要尤為重視人口老齡化背景下老年人相對貧困程度可能加大的風險。首先,對于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及時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特殊困難老人津貼、高齡津貼等支持;其次,調整提高養老金水平,以保持其與在職勞動者收入都得到相應增長;最后,老年期的經濟安全很大程度上還取決于老年人的健康水平、醫療支出、照護支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在老年人中更為常見。因此,在繼續加強我國醫療保障的同時,通過總結前期在試點地區嘗試探索的長期護理保險經驗,加快建立長護險制度,為老年人失能、失智后的長期護理支出提供堅實依托,唯有化解失能照料的經濟負擔和人力負擔才能降低養老成本。此外,老年人的就業和勞動參與依然是其保持經濟獨立、獲得收入來源的可靠途徑,因而在社會觀念、機會條件、制度保障上要進一步形成有利于老年人經濟參與的環境,積極鼓勵有條件、有意愿的老年人從事有收入的勞動。
第三,統籌優化養老保險體系,發揮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的保障作用。一是完善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擴大企業年金制度范圍,注重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的保障作用。結合社會救助體系等統籌防止返貧和低收入人口幫扶政策,確保基礎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擴大年金制度覆蓋范圍,切實發揮第二支柱的作用。二是多措并舉積極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目前處于試點起步階段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是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的突破點和重點,也是發掘我國銀發經濟潛力,促進養老金融發展的重要領域。而要推進該項制度在全國的實施則要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來應對,可考慮的措施包括:設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并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暢通信息、便捷使用;通過提高個人對養老金賬戶的掌控性,調動個人尤其是中青年人參保的積極性;推動商業養老保險發展,豐富個人養老金產品。支持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發展養老金融業務,提供養老財務規劃、資金管理等服務,降低產品選擇門檻;提升個人養老金繳費上限,并加大稅收優惠力度。繳費上限適當調高與延遲納稅模式下加大稅收優惠,將有利于激發收入較高人群的積極性,有效拓寬資金來源和規模;加強對年輕群體和中低收入群體的激勵。通過政策鼓勵、稅收優惠、提高長期收益率、財政補貼等舉措,應對不同人群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的癥結點。
第四,大力發展銀發經濟,在增進老年人福祉的同時為經濟增長提供新動能,激活老齡社會的市場和消費潛力,從供需兩側促進經濟增長。資源分配的前提是有一定量的資源基礎。人口老齡化對經濟發展的挑戰首先體現在勞動力縮減的同時勞動力的養老負擔加重,如果只強調增加對養老的資源分配勢必對經濟增長造成牽絆,而反過來應考慮激活老齡社會內在的潛力優勢,助力經濟增長。發展銀發經濟既可以滿足老年人對各種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又可以激發老年人的消費活力,從需求方拉動經濟增長;而對于產業發展來說,銀發產業涉及面廣、產業鏈長、業態多樣、潛力巨大,可以為新質生產力發展提供新動能。
第五,加強家庭養老育幼支持體系,減輕家庭贍養“一老一小”的負擔,使中青年能夠為自我養老作好資金儲備,方可形成穩固、持續的養老保險體系。要認識到養老是家庭成員共擔、代際成員接續的過程,用于養老的財富分配必然關系家庭成員間、其他代人群間的利益取舍。在家庭這個微觀系統內,只有從家庭整體利益出發,以家庭發展為取向,統籌兼顧各代人的利益,充分肯定老年人在家庭中的作用,緩解中青年一代在育幼上的負擔,從而使之能夠投入更多精力和時間到工作中,創造更多的個人財富和社會財富,既有利于父母代的養老,也有利于為中青年代的養老做好準備。此外就更宏觀的社會系統而言,應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促進人口的合理增長和高質量發展,抑制勞動力減少的趨勢。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健康學院教授、博導,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注: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中的家庭養老功能支持體系研究”(項目編號:21ASH014)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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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童玉芬、劉志麗、宮倩楠:《從七普數據看中國勞動力人口的變動》,《人口研究》,2021年第3期。
③李琦、蔡玥、繆之文、孟慶躍:《實現健康中國戰略2030年人均預期壽命目標路徑研究》,《中國衛生政策研究》,2020年第8期。
責編/周小梨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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