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激情在线-天堂中文在线最新版地址-茄子视频破解永久ios-噜噜色图|www.bjxyzx.com

網站首頁 | 網站地圖

人民論壇網·國家治理網> 前沿理論> 正文

城鄉融合視角下鄉村文化治理的內在機理

——基于晉東南調研的思考

摘  要:鄉村文化是鄉民在長期生產與生活實踐中逐步形成并發展起來的道德情感、社會心理、風俗習慣、是非標準、行為方式、理想追求等的總和,具體表現為民俗民風、物質生活與行動章法等。作為日常生活形式的鄉村文化,是在鄉村傳統以及與城市互動中不斷被建構出來的。基于對晉東南M村的調研發現,鄉村文化在村落多層次的空間(公共的展示、日常習慣的改變與義務勞動)得到了拓展,城市新文化的融入、鄉村日常生活習慣的改變、喚起集體記憶的義務勞動的恢復等,都在促進鄉村文化的重塑。在這種拓展過程中,城市不是一個旁觀者,而是一個重要的參與者。

關鍵詞:日常生活形式 日常性 城鄉中國 鄉村文化治理

【中圖分類號】D63 【文獻標識碼】A

理論闡釋:作為日常生活形式的鄉村文化

在鄉村社會變遷中,日常生活的轉向是值得關注的一個方面。鄉村日常生活的元素構成了鄉村治理的常態化單元。鄉村日常生活轉向使得我們需要重新正視農民的生活秩序問題,探索形成嵌入農民生活秩序的鄉村治理現代化模式[1]。作為鄉村日常生活秩序之基本單元的鄉村文化,是這種探索中的一個基本議題。鄉村文化的類型與內容的變化,一方面與其所處的時代背景不可分割,另一方面則與技術擴散及其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關系密切。

鄉村文化主要是基于人們對城市的認知而定義的。芒福德認為,從技術角度來看,城市是把農民營造大地的技能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城市是這種安居樂業生活的象征,而鄉村生活的每一個階段都對城市的誕生和發展有所貢獻,[2]這種貢獻也包括文化的貢獻。如果在上述城市維度上來理解鄉村文化,并將其看作一個與自我發展、日常生活關聯的概念的話,我們可以借助雷蒙·威廉斯的定義,將鄉村文化與農民的整個生活方式結合起來進行敘述。

因此,鄉村文化是鄉民在長期生產與生活實踐中逐步形成并發展起來的道德情感、社會心理、風俗習慣、是非標準、行為方式、理想追求等的總和,具體表現為民俗民風、物質生活與行動章法等[3],側重展現如村貌農舍、紅白喜事、廟會祭祀、地方戲曲、傳統藝術、傳說諺語、民間禁忌等。作為日常生活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鄉村文化在滿足和豐富農民日常生活的同時,也構建起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形成文化記憶。[4]它們既是一種整體生活方式,也是日常生活的基本屬性。卡爾·曼海姆在論及文化與社會的關系時曾指出:“文化現象是精神生活的組織原則。”因此要研究文化現象,要以這樣的提問開始:“在文化過程本身發生了什么,使我們所說的文化概念有可能自我形成、并且占據了我們生活等級體系中的最高地位?”[5]

鄉村文化治理主要有三個維度:行政維度、產業維度和媒介化維度。就微觀而言,從離土離鄉到落葉歸根構成了中國人的傳統生活軌跡。通過家庭本位的文化作用及成員所擁有的社會資源在城鄉間流動,“家”成為城鄉共治的重要紐帶;就宏觀而言,“社會治理共同體”既是一個學術話語也是一個政治話語,為解決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的社會問題提供了相應的政策文本與理論工具[6];就城市社區治理的實證研究而言,城鄉社區治理框架中,文化因素嵌入是核心因素之一[7]。文化不僅是治理的資源,而且因卷入治理過程使得治理行為充滿活力,形成文化主體性與治理有效性的正反饋格局,重塑了村莊公共性[8]。

在上述三種路徑之外,還可以在日常化維度中找到一個理解鄉村文化治理的視角。結合威廉斯的定義與曼海姆的問題,我們可以基于文化的日常性維度,從經驗維度對鄉村文化進行探究。

案例分析:鄉村文化的多層次拓展

“常識作為人類文化最古老的街區之一,它雖不是很規律、不是很一致,卻已經跨出了小胡同和旮旯角兒擠成的迷宮,開始邁向某種不再那么隨興多變的形貌。”[9]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常識構成了文化體系,這種文化體系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以“活生生”的方式呈現出來呢?這種“活生生”也意味著一種動態性、連續性,我們理解常識的目的可以看作是把世界弄清楚的欲望。因為“任何變遷過程必定是一種綜合體,那就是:他對過去的經驗、他對目前形勢的了解以及他對未來結果的期望。”[10]基于此,可以借助經驗維度上的證明來認識鄉村文化變遷的當下性和歷史性。

案例村為晉東南的一個山村(以下簡稱M村),距縣城18公里,背靠大山,南臨昕水河,全村7平方公里,6個自然村,共有363戶1174人,耕種1800畝土地*。2015年開始至今,村落進行了一場鄉村文化活動的社會實驗,該實驗實施的主要理念是激發村民日常生活中的內在動力。可以從城鄉治理的維度、分幾個層面,對上述鄉村文化活動的實驗過程及其創新進行概述。

首先,借助城市文化的力量活躍鄉村文化。M村村民居住集中,村落的主要干道旁邊有村委會設置的宣傳展示材料展板,展板的內容以村里日常的文化活動及其村民的事跡為主。通過這些事跡可以發現以下特點:第一,該村的文化活動并非依托村落傳統文化形式,而是采用了村落內外資源并置的方式,即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借助“城市文化”的資源優勢,從省城縣城聘請文化專家進入鄉村,定期引導村民進行文化活動,包括現代舞蹈、流行歌曲等。這些文化專家對于村落而言是“村里的陌生人”,對于村民而言,專家們則是“城市里來的新人”,由此,城市與鄉村在不同文化類型的傳授中相互得到了理解。第二,將學校教育與鄉村日常文化形式結合起來,村里沒有學校,在外讀書的學生寒暑假回村的時候,村委會組織學生撰寫詩歌、散文描述回鄉感受,并舉行詩歌散文比賽,借助青年學子的城市體驗,來將其融入到鄉村文化中。

其次,從日常生活經驗入手塑造城鄉一體化觀念。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經驗占據了主導,經驗是觀念的再現。因此,該村落的做法是從日常生活經驗入手,通過經驗本身來塑造城鄉一體化的觀念,具體通過日常的生活習慣著手進行觀念改變。在傳統村落生活中,村民的居住方式與日常生活習慣、勞作習慣聯系在一起,農家小院是一種典型的傳統居住方式。M村的居住方式處在新舊交織中,部分村民在窯洞和小院生活中,部分居民則居住在二層樓房中。其中涉及到日常生活垃圾處理的問題。傳統村落的垃圾,村民們或者堆在院子里,或者堆在家門口,在他們看來,家門口也是“屬于”家的地盤,“理所當然”地將垃圾堆在自己家門口,當其他村民也持相同觀念的時候,沖突就發生了。此外,從村邊山上遷移下來的村民,雖然身體居住在樓房里,觀念卻還延續著山上居住時的習慣,樓上的垃圾時不時被扔在樓下的路邊。這樣的生活場景使得村落呈現出傳統鄉村與現代城市生活之間的分離。

以垃圾堆放這一日常生活現象為例,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采用兩種方式完成村民觀念轉變。第一種方式是借助城市社區垃圾處理的經驗,編寫小冊子,在假期里請村里的學生在村里的鄉村文化廣場傳唱;與此同時聘請城市的專家,撰寫村落文化治理規范,張掛在文化廣場四周的墻壁上。第二種方式采用村里的道德大講堂活動和重點村民入戶交談結合的方式。村落道德大講堂是發掘本地道德模范并進行公開表彰的形式,會定期舉行。通過道德大講堂傳播村民遵守村落秩序、愛護家庭成員等事跡,對全體村民形成觀念上的引導,村落由此呈現出“后進趕先進”的局面。針對重點村民,邀請他們參加道德大講堂,對他們的每一點進步都進行表彰。隨著時間推移,無論是居住在農家院落的村民,還是搬遷進樓房的村民,都意識到垃圾堆放不能侵占村里的公共場所,應該放置到規定的地方,經過幾年的嘗試,村落大街小巷干凈如新,與城市社區之間也結成了友好型社區關系。

再者,通過恢復傳統鄉村中義務勞動增進村民公共意識。第一書記在村里建設10畝集體主義思想體驗田,成為義務勞動的體驗區,凡在村里的村民,只要喇叭一響,半個小時內會有一百多人集中起來,上有70多歲的老人、下有年齡不等的娃娃們,扛上紅旗,浩浩蕩蕩開進地里進行義務勞動,主要的交流形式是集體大合唱,村民有說有笑有溝通。通過周期性的義務勞動,不但喚醒了村民記憶深處的村落集體生產生活的時代記憶;同時,作為超越城鄉空間分割和社會分割的一個符號,集體生產勞動其本身包含著對國家的一種投射,在這種投射中,村民不但尋覓到了被埋藏在過去的集體記憶,還在更大的維度里加深了對國家的認知與熱愛。

通過村民之間以勞動為中介的交流,也促使村落里的公共生活發生了變化。生活垃圾問題在這種共同勞動中得到化解:通過村民之間的情感互動、人際互動,在“人情面子”維度“迫使”村民考慮到了村落的人際關系與社會關系,不好意思繼續堆放垃圾。村委會借助這個機會,主動幫助村民清除堆積在門口很多年的垃圾,結合上述道德銀行對個體村民的作用和通過義務勞動中社會關系網絡的更新,影響村落空間多年的問題獲得了圓滿解決。這種解決對村落治理、村落社會關系和村民個體而言,都不是一時一地的解決,而是通過從觀念到行為的緩慢過程而實現的。

通過上述三種日常性經驗的證明可以看出,鄉村文化在村落多層次的空間(公共的展示、日常習慣的改變與義務勞動)得到了拓展。村民日常性的經驗也在這三重過程中,使得自身成為促進鄉村文化發展的證明形式。在這種拓展過程中,城市不是一個旁觀者,而是一個重要的參與者,通過新文化融入、鄉村日常生活習慣的改變、超越城鄉視野的義務勞動的恢復,影響村民觀念改變,這種透過文化而實現的經驗意義上的轉變,是從行為走向觀念的恰當范例。

案例的啟示: 城鄉維度下的鄉村文化治理

改革開放以來的社會變遷過程中,城鄉維度上的文化關系考察也成為重要的一環。在“城鄉中國”語境下,鄉村文化如何成為鄉村文化呢?如何進入鄉村文化治理的維度呢?從上述鄉村文化在日常性經驗中的呈現形式而言,從村落出發來研究城鄉治理、并由此探索鄉村文化治理的脈絡,或許是一條可行的路徑。這種可行的路徑中,還需要尋找一個關鍵的中介詞語,這個中介詞語便是“地方性知識”。每個地方都有其地方屬性,也有其地方知識體系。格爾茲在《地方性知識》一書中指出,地方性知識作為一種體系,有以下屬性:首先,自然性是常識的形式化本質特征;其次,充滿民間哲學維度上的實際性;第三,可以用淺白性、不規則性、易獲得性來描述,其含義可以做如下描述“與這事或與此事所展示的相關的傾向性于常識而言恰如所見,既不多也不少。……這個世界就是那種開放型的,單純的人所要的那樣,謹嚴而不詭猾,現實但不耽于想象是智慧的關鍵。”[11]

自然性。在這一維度上的日常性被描述為該情境所固有的、真實的“本來面相、事物自在之理。”M村借助村落的地理環境和人文傳統來凸顯其自然性。就地理環境而言,村落依據山脈而建設,傳統村落以居住窯洞為主。窯洞加院子是一個家庭的主要居住形式,傳統窯洞以土炕和大家庭居住模式為主。脫貧攻堅過程中,基層政府實施了系列工程,在村委會前面的空地上建設了一個三層樓,部分村民從山上搬下來上樓;其余的村民居所則依據村落地勢的特點,在美化村落的基礎上,形成了縱橫較多的街道。無論居住在何處,大家庭居住的形式沒有發生變化。就人文傳統而言,村邊上的山上,保留著村里原有的“廟宇”,這些廟宇并沒有正式的建筑形式,只是在山上的窯洞里進行了供品擺放等,村民們遇到生活中的難題,就會上山拜一拜。這是對于M村而言的村落自在治理,呈現在村落文化層面上意味著依據村落原有的文化傳統才能獲得村落的自在之道。城市作為該村落自然性的外來者,唯有將其引入村落的自然環境和人文傳統,方能再次帶著村落的日常自然性走出村落,進入城市。

實際性。實際性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所要處理或者面對的事務是否具有可行性。“常識的‘實際性’是它賦予事物的屬性,而非事物賦予它的屬性。”[12]M村在脫貧攻堅之前,村落治理比較散漫,但是傳統的家戶制度依然維護著潛在的秩序。因此作為城市代理人的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從維護家戶制度的理念出發,實施了“道德銀行”的項目。道德銀行作為常識的一種建構過程,也是驗證村落原有的日常事物是否可以在新的社會實踐場所得以進行的過程。成為道德銀行項目中優秀者的村民,以家戶制度中敬老愛幼、夫妻關系和睦者居多。

淺白性、不規則性和易獲得性。淺白性是指把事物不多不少表達出來;不規則性是常識思維所表象的世界所具有的屬性,可以說,迎合了所有人對于生活不一致性的喜好,通常是箴言式的表達,而非公式化的理論;易獲得性是上述幾個因素的邏輯結果,意味著一個身心機能正常的人可以理解的常識性結論,并且還予以支持[13]。在M村的案例中,上文提到的義務勞動便是上述幾個因素的呈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義務勞動作為一個憲法倡導的概念,在村落中被提及的時候,喚起的是村落社會關系的記憶,而非法律規定。由于留守村落的村民主要以年長者居多,青年時期的集體勞動作為記憶中的建構場所,被義務勞動重新喚醒,這種喚醒并非是有意識的,而是無意識的結果。村民通過參加義務勞動將日常性的感知不多不少呈現出來,在勞動過程中,過去的記憶成為日常生活的細枝末節,每位參與者都產生了易獲得性的感知。但是這個活動的組織者是城里人,是村落的外來者。城市扮演了喚起鄉村的潛在集體記憶的關鍵角色,鄉村的日常生活由此發生了晃動,這種晃動是在外力推動下的觀念松動,也是城市與鄉村之間的治理互動的一種未完成形式。

作為日常生活形式的鄉村文化,是在鄉村傳統以及與城市互動中不斷被建構出來的。通過這個建構過程,鄉村的文化治理被注入了城市的觀念,城市的社區發展得到了鄉村文化的啟迪,二者在互動與融合中獲得了相互理解立場,并展開了從社會組織到個體層面經驗意義上的行為和觀念的轉變。在M村的案例中可以看出,日常性在文化維度上得以延展,通過多種形式的村民參與,文化的因子浸透在村落的毛細血管中,城鄉治理一體化在這些細小的毛細血管中發芽、成長,漸漸成為城鄉中國的一個支撐性力量。

本文作者為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新媒體在鄉村治理中的角色研究”(21AZD144)的研究成果】

注釋

[1]杜鵬:《鄉村治理的“生活治理”轉向:制度與生活的統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2021年第6期,第91-99頁。

[2][美]劉易斯·芒福德著、宋俊嶺等譯:《城市文化》,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9年,導言。

[3]楊同衛、蘇永剛:《論城鎮化過程中鄉村記憶的保護與保存》,《山東社會科學》,2014年第1期,第68-71頁。

[4]呂賓:《鄉村振興視域下鄉村文化重塑的必要性、困境與路徑》,《求實》,2019年第2期,第97-108+112頁。

[5][德]卡爾·曼海姆著,劉繼同、左芙蓉譯:《文化社會學論要》,北京:中國城市出版社,2001年,第4—5頁。

[6]劉偉、翁俊芳:《“社會治理共同體”話語的生成脈絡與演化邏輯》,《浙江學刊》,2022年第2期,第24-36頁。

[7]尤琳、羅志強:《城鄉社區協商治理:分析框架、運行機理與實踐成效——以南昌市西湖區“幸福微實事”為例》,《江漢論壇》,2022年第3期,第124-132頁。

[8]陳濤等:《城鄉社區治理中的居民在線參與行為研究——基于公民自愿主義和社區情感承諾的視角》,《中國行政管理》,2021第12期,第96-102頁。

[9][11][12][13][美]格爾茲著、楊德睿譯:《地方性知識》,北京:商務印書館,2016年,第124頁、第135頁、第140頁、第141-145頁、第122頁。

[10]費孝通 :《江村經濟》,北京:商務印書館,2018年,第21頁。

責編:董惠敏/美編:石 玉

責任編輯:張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