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政場】
數字社會的到來,正將人類的生產生活、社會管理全面帶向網絡化、虛擬化、智能化,這極大提高了人類在傳統物理空間的活動范圍與能力,更為人類開拓了一個新興的互聯互通的虛擬空間。數字社會在帶來快捷、便利、高效的同時,也帶來了以數據和算法為基礎的新型法律關系。幫助工作、生活在傳統單一物理空間的老年人,適應急劇數字化、虛擬化、智能化的生活,重塑被數字技術所打破的社會平衡,是數字法治的應有內涵和必然要求。筆者認為,數字社會老年群體應享有以下權利。
非數字化權利。老年人的非數字化權利是指傳統物理空間或產品服務在數字化改造時,應盡可能保留傳統通道和服務,以方便老年人使用,或使用方式不為其新增負擔。老年人數字融入困境的解決并非一日之功,在社會公共服務數字化轉型過程中,一方面,可通過保留老年人熟悉的傳統渠道或服務方式,來增強老年人在數字社會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另一方面,數字化改造的產品使用方式不能過多增加老年人的學習成本,應為老年人跟上數字時代的發展步伐預留足夠時間,確保老年人享受更周全、更貼心、更直接的服務,進而保障老年人的非數字化權利。
數字適配權。老年人的數字適配權的要旨是,要求數字化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同步提供方便老年人使用的產品和服務。我國科技適老化產品種類不斷豐富,老年人數字化服務體驗也得到提升,為老年人平等參與數字化社會生活創造了條件,進一步推動了老年人共享數字社會發展成果。在互聯網應用方面,已有300多款網站和移動互聯網應用(App)通過了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的互聯網應用適老化水平評測。部分政府網站已實現語音朗讀、語音導航等多種輔助功能,很多App也推出了一鍵接入人工客服、新聞朗讀、親情付費等特色功能。在其他智能終端方面,隨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智能養老終端走進百姓生活,智能監測設備、智能康復設備等都為老年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養老服務。
數字支持權。老年人的數字支持權指的是國家和社會在數字能力建設和數字基礎設施投放上,幫助、支持老年人適應數字化生活。我國積極推行“寬帶中國”戰略、網絡強國戰略,提高網絡覆蓋率,積極構建各種數據庫和平臺,但要徹底解決老年人的數字融入困境,還需要從根本上加強老年人的內生動力,即大力普及老年人數字素養教育以提升老年人數字素養。在互聯網時代背景下,提升老年人數字素養,需要動員政府、社區機構、企業等多方力量的參與。政府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探索運用多種政策工具,促進優質資源向老年人身邊聚集;社區機構可以承擔數字素養教育的宣傳和服務工作,定期舉辦老年人數字教育講座、數字技能大賽等活動,助力老年人融入數字社會;企業可以對老年人進行職業培訓,鼓勵有余力的老年人參與到共享經濟平臺的新興就業中去,讓老年人通過數字化技能的培訓為企業和自身創造價值。
數字安寧權。老年人的數字安寧權是指老年人在使用數字化產品過程中,個人的網絡生活以及現實生活安寧不被數字化產品打擾、不被非法侵害的權利。大部分老年人追求的是一種相對平靜的生活,更加注重私人生活的安寧。不少數字化產品將使用界面設計得過于復雜抑或是在主服務中嵌入一些老年人不會使用的附加服務,導致老年人個人信息被過度獲取,進而遭到短信或電話騷擾。數字安寧權難以憑借老年人主動行使而排除他人的打擾或非法侵害,法律須對數字化產品的開發者、數據的收集者、處理者設定相應的義務,才能更好保障老年人在網絡生活的安寧。
數字參與權。老年人數字參與權的要旨,在于讓老年人從自身視角和實際需求出發,參與數字化產品的設計、改進過程。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老年人享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規定“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并設專章就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相關事項作出規定。推動老年群體參與數字化產品和服務的設計,是老年人融入數字時代不可或缺的一步。
我國一直高度重視老年人權益保護工作,近年來相繼出臺了《互聯網應用適老化和無障礙改造專項行動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后在制定或修訂相關法律法規時,應系統地規定老年群體的數字權利,為包括老年人在內的弱勢群體提供持續、穩定、普惠、開放的數字產品和服務,確保人人共享互聯網和數字技術發展成果。
(作者:饒傳平、李釗,分別系江西財經大學數據法律研究院院長、教授,江西財經大學數據法律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