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審理’下鄉問診逐案反饋,提高了工作效率,密切了協作配合,強化了工作銜接,形成了案件質量問題反饋、交流和提高的良性互動。”談及實行“流動審理”前后的變化,通川區案件審理室主任王于都深有感觸。
(2023年7月,通川區紀委監委審理室工作人員在江陵鎮開展“流動審理” 劉婷婷)
今年以來,通川區紀委監委圍繞“以審理為中心”思路,從力量配備、制度建設、審理期限和定性量紀四個方面入手,探索建立“流動審理”模式,擺脫以往傳統模式,把“審理室”搬到鄉鎮街道中去,對案件審理進行“一對一”交流、“面對面”指導,推動基層案件查辦提質增效。
“我們鎮和城區往返一趟,就要花費大半天時間,現在區紀委這種下鄉送審方式,破解了鄉鎮審理系列難題,不僅能夠得到現場指導、及時整改,而且使基層辦案人員的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增強,也大幅縮短審理案件時間。”金石鎮紀委書記李丹沙高興地說。
“流動審理”變“坐審”為“送審”,通川區紀委監委量體裁衣,“掐尖”選拔3名具備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年輕骨干,持續擴充鄉案縣審的力量,充分發揮“審理關口前移”作用,緊緊抓住干部能力提升這個“牛鼻子”,針對基層紀檢干部業務能力的短板和不足,因人制宜開設“送審下鄉”小課堂,堅持學習和實踐相結合,使問題在一線發現,也在一線解決,把牢一線案件質效關口。
找準短板,精準發力,做實“鄉案縣審”。“流動審理”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通過總結鄉鎮查辦案件的常見類型,結合相關條例、規定,對案件中存在的事實證據、定性處理、條規適用等方面的典型問題開列出詳細“處方”,方便鄉鎮紀檢干部“照單抓藥”,對存在問題突出或較多的卷宗,在糾錯完善后再下鄉對案卷“復審”,直到“達標”為止,確保每一個案子程序到位、條文適用合理。
此外,“流動審理”還強化對案件跟蹤督辦,不定期深入鄉鎮街道督查辦案情況,與基層紀檢干部共同研究具體方案,對案件在立案、結案、審理、歸檔等階段的“流動”情況進行跟蹤管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發出催辦、警示,動態掌握案件查辦的全過程。
截至目前,通川區紀委區監委已下鄉開展“流動審理”9次,主動參與審理鄉鎮街道自辦案件25件,案件審理期限平均縮短50%以上。(通川區紀委監委 何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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