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激情在线-天堂中文在线最新版地址-茄子视频破解永久ios-噜噜色图|www.bjxyzx.com

網站首頁 | 網站地圖

人民論壇網·國家治理網> 前沿理論> 正文

“雙碳”目標下我國能源安全體系構建思路探析

摘  要:在實現“雙碳”目標的過程中,統籌推進能源轉型且兼顧能源安全是我國深化能源革命,從能源大國走向能源強國的必經之路。然而,當前我國能源安全還面臨著供需錯配、轉型路徑不確定以及系統穩定性風險等諸多挑戰。因此,需要建立一套五維賦能(GIFTS)框架,從能源治理能力、信息融合能力、資金運用能力、科技創新能力和系統整合能力全面推進能源安全體系變革,建立適應新形勢的國家能源安全保障機制。

關鍵詞:能源安全  能源轉型  風險點  五維賦能框架  

【中圖分類號】F426                    【文獻標識碼】A

隨著全球氣候風險的不斷加劇,各國應對氣候變化挑戰的能源政策也在不斷加碼,有序實現碳中和已經成為全球性共識。然而,在逆全球化的世界大變局中,新冠肺炎疫情疊加政治危機的負面效果已經顯現,能源短缺已經成為全球性話題。作為當今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費國,能源安全是我國穩定經濟增長、保障民生的基礎和關鍵支撐。在推進我國能源結構低碳轉型的進程中,保障能源安全,打造新型能源體系是我國能源可持續發展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盡管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多輪驅動的能源穩定供應體系,能源安全依然存在諸多風險點并且在不斷迭代演化,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新的能源安全觀的認識,精準識別能源風險與挑戰,提出一套有效支撐我國低碳綠色轉型的能源安全保障體系。

能源安全的概念流變

能源安全這一概念最早是在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期間提出。由于中東國家采取“限產保價”政策中斷了西方發達國家的石油供應,導致世界范圍內石油短缺和油價暴漲,造成了西方發達國家普遍的經濟衰退,能源安全被正式提出并提升到了國家戰略的高度。為了應對能源安全問題,1974年,國際能源署(IEA)成立,并明確了能源安全主要是指以合理的價格獲取充足不間斷的能源供應。隨著世界能源定價體系的演化以及能源市場內外部環境的不斷演變,能源安全的概念也在不斷的延伸和擴展。

亞太能源研究中心(APERC) 2007 年提出了比較綜合的能源安全4A概念,即能源資源的可利用性(Availability)、能源資源的可獲得性(Accessibility)、環境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以及能源成本的可承受性(Affordability)。由此,可以看出能源安全正在進入綜合性定義時代,涉及的內容越來越廣泛,能源與環境、經濟之間的關系也越來越密切。

在全球各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行動不斷深化的今天,能源安全也被賦予新的內涵,綜合來看,可從四個維度來理解。從時間維度上,包含短期能源安全和長期能源安全。短期能源安全主要是指能源系統具備應對突發性能源供需失衡的能力,而長期能源安全則主要指能源系統的各環節有序鏈接,能源系統與經濟系統和環境系統達到一種狀態平衡,成為社會發展源源不斷的內生動力。從決策主體維度上,包含國家和企業。在國家層面,對內要保障國家能源生產活動的安全平穩運行,對外要保障國家能源動力供應不受外力威脅。在企業層面,則是要保障能源企業的持續盈利能力和抵御能源市場風險的能力。從能源屬性維度上,包含多元化和清潔化。多元化主要是指能源系統性安全不能完全依賴于單一能源品種,需要發展多種能源形式共同構成復合的能源系統,通過多種能源耦合形成合力降低能源系統的不確定性。清潔化則主要是指要堅持發展能源轉型下的能源安全,堅持化石能源(煤炭、石油等)清潔利用以及電力生產清潔化“兩個清潔化”。從安全屬性維度上,包含傳統能源安全和非傳統能源安全。傳統能源安全主要是指在能源產業鏈上中下游各環節出現的安全威脅,例如生產事故、貿易中斷等,而非傳統能源安全則是指在數字化時代出現的能源網絡安全,這類安全問題多具有跨國性、隱蔽性、突發性、動態性、高破壞性等多重特點,也是構建數字化、智慧化能源安全系統亟需解決的問題。

我國能源安全仍面臨多重風險挑戰

盡管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產國,2021年全國能源生產總量達到44.1億噸標準煤,但是我國的能源生產和儲備仍然難以滿足能源需求,能源自給率維持在82%左右,對外部資源的依賴度仍然較高,特別是油氣依存度逐年上升。同時,我國能源低碳清潔轉型一直面臨保障能源安全和兼顧低碳發展的兩難選擇。總體來講,我國能源安全面臨來自內部和外部、短期和長期的多重風險挑戰。

外部環境的嚴峻復雜增加了能源供給的不穩定性。首先,全球油氣資源分布不均衡的資源稟賦決定了地緣政治風險是獲取外部油氣資源的最大挑戰。中東地區內的政治、宗教沖突,美、俄、沙三方的能源博弈等都進一步加劇了全球的地緣政治風險。國際能源體系正在發生結構性演變,加上中美貿易摩擦、烏克蘭危機等政治風險因素,世界能源結構性沖擊將影響我國的進口穩定性。其次,全球低碳行動疊加氣候風險加大了世界能源供應體系的脆弱性。全球碳中和行動抑制傳統化石能源投資的負面效應開始顯現,全球能源投資特別是化石能源投資下降明顯,根據IEA《世界能源投資報告2020》,2020年世界油氣領域投資同比下降2440億美元,煤炭投資同比下降140億美元。加上近年來極端氣候問題頻發,能源短缺成為全球性矛盾,我國的進口空間被進一步擠壓。

結構性能源短缺風險仍然存在。盡管《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為建設全國統一能源市場提供了方向,有利于打破地方壁壘,減少供需錯配,但疫情后部分地區缺電問題仍然較為嚴重,季節性和階段性的能源供需失衡問題還沒有徹底解決。科學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推動我國工業用能快速恢復,需求顯著增加;但是在“雙碳”背景下,各地對化石能源的政策進一步收緊,煤炭發電受到制約,加上國際能源價格暴漲,導致一些能源依賴型行業面臨供能不足。在我國從化石能源向清潔能源轉型的進程中,能源局部短缺將成為伴生現象,盡管這一問題會隨著產業結構升級和經濟增長質量優化而得到緩解,但階段性的結構化能源短缺風險仍然不可忽視。

能源轉型路徑面臨政策和技術雙重不確定性。從中長期來看,我國能源轉型的具體實踐路徑仍然是一個動態迭代的過程,這個過程取決于顛覆性技術突破的進展、新能源技術成本的下降速度以及“雙碳”政策引導下的能源市場選擇等諸多因素。這些不確定性將極大地影響我國中長期的能源投資布局和能源新業態的發展,而能源投資路徑和能源產業的發展將直接關系我國能源基礎設施建設與其他各領域基礎設施的匹配性,關系到我國各品種能源供給能力對能源系統的支撐作用,更關系到我國能源安全的中長期保障能力。

新能源為主體的未來能源綜合系統穩定性更加復雜。盡管實現路徑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構建多能融合的新型能源體系仍然是必然趨勢。其中,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是關鍵。這一系統的構建由應對氣候變化挑戰的外力驅動,然而這一系統的成功實現取決于間歇性資源分配等內生性問題。同時在國家層面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需要考慮區域差異性,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問題仍然是實現跨區域大規模輸配電的關鍵。這一系統的完善需要體制機制、技術創新、區域協同、民眾觀念等諸多因素的相互作用、協同保障。

能源轉型與能源安全的三重關系

回顧歷史,人類經歷了從薪柴到煤炭,從煤炭到油氣兩次大的能源轉型,這是工業革命的必然結果。相較而言,當前的能源轉型則是“被動轉型”,是碳中和驅動下的能源轉型,轉型時間更短,轉型壓力也更大。這次轉型將實現從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的過渡,實現能源系統質的更替。然而,能源轉型的過程也必然帶來能源不安全的陣痛,處理好能源轉型與能源安全的關系十分必要。

第一,能源轉型要以保障能源安全為前提。能源轉型就意味著要打破目前以化石能源為主、新能源為輔的能源結構,建立圍繞新能源發展的新型電力系統和能源體系。然而,我國當前的能源供給結構決定了我國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決不能忽視傳統化石能源“壓艙石”的作用。特別是在英國、美國等國家頻頻出現大規模斷電的情況下,新能源替代傳統火電情境下的電力系統穩定性需要引起警惕。化石能源消減過快、過量,必然會降低能源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本輪全球性的能源危機已經證實了“運動式”減碳帶來的負面影響,一旦新能源發展出現問題,傳統能源的供給出現滯后,必將導致整個能源系統的崩潰,轉型過快帶來的能源系統性損失將是無法預估的。因此,我國的能源轉型之路一定要立足化石能源,在儲能等技術沒有取得革命性突破之前,能源轉型的速度要依據能源安全的態勢進行動態調整。

第二,能源轉型要以提升能源安全韌性為動力。能源安全的韌性主要是指能源系統出現風險時的響應速度和抵御能力。能源轉型的進程會受到經濟、政治、社會等風險因素的交互影響,能源轉型的脆弱性也必然會影響到能源系統的安全性。隨著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接入以及多種能源品種在系統中耦合的不斷深化,能源系統的安全壓力也在不斷增加。一旦能源系統運行出現問題,能源轉型的進程也將被迫中斷,所以能源安全的韌性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能源轉型的速度。需要認識到能源轉型不是簡單地用一種能源替代另一種能源,而是不同能源之間的互通互補,實現能源消費的最優配置,這需要不斷提升能源安全的韌性,增強能源系統對能源轉型過程的適應性和包容性。

第三,能源轉型要以實現能源綠色安全為最終目的。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時提出,要健全“雙碳”標準,構建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推動能源“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這一轉變對于轉型的界定更加清晰,能源轉型并不是為了消除化石能源,而是為了使能源的利用過程更加清潔低碳,即在保證能源基本屬性基礎上使其清潔化、綠色化。能源轉型不僅是要保證化石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有序銜接,實現化石能源筑底,可再生能源增量替代,先立后破;更是要使煤炭、石油和天然氣走向清潔高效利用的多能互補轉型之路,最終實現能源的綠色安全。

能源安全五維賦能(GIFTS)框架

要實現能源轉型下的能源安全,就必須重塑能源安全體系,因此,本文提出五維賦能(GIFTS)框架。從能源治理能力(Governance)、信息融合能力(Information)、資金運用能力(Finance)、科技創新能力(Technology)和系統整合能力(System)全面推進能源安全體系變革。

能源治理能力是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礎。一是充分激發能源市場主體活力,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能源項目建設,增加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放寬產業準入,破除能源新模式新業態在市場準入、投資運營等方面的體制機制限制。二是完善能源法律法規體系,依法推進能源治理,以能源法為統領,積極推進煤炭、石油天然氣、可再生能源等領域法律法規的制訂。三是聚焦新能源、天然氣、石油等領域市場化改革存在的難點,加大改革力度,建設現代化能源市場,優化能源資源市場化配置。四是強化能源供需形勢分析,各地區、各行業開展季度能源安全運行形勢分析和趨勢研判,及時掌握重點領域和行業的能源生產、消費情況,對存在的潛在性安全問題進行研判,提前布局,保障能源安全。

能源信息融合能力是保障能源安全的動能。一是搭建包括能源生產、運輸、消費等環節在內的能源數字交流平臺,形成信息流與服務流的融合發展,提升資源要素的配置效率,實現能源系統供應與用戶消費以及能源產業上下游企業間的協調互動,提高能源資源的配置效率,使現代能源體系更加科學、安全、穩定、可持續。二是推動能源基礎設施的數字化智能化升級,加強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和物聯網等技術在能源領域的融合應用,開展電網、油氣管網等能源領域設備信息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級,形成能源資源的監測、預測和預警機制,提高能源系統靈活性與韌性,增強能源供應保障及風險管控能力。三是強化信息化采集技術與能源消費端的融合發展,充分挖掘能源消費端的用能需求、用能彈性等用戶特征,為能源系統的需求管理提供更加精細化、科學化的數據支撐,從而有效引導能源供需之間的匹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資金運用能力是保障能源安全的核心。一是充分發揮我國金融機構的作用,推動“能源產業+金融”合作模式,實現能源與金融的優化整合,以金融促進能源產業的發展,解決能源發展過程中的資金問題,特別是發揮金融工具對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助推作用,合理運用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綠色基金等綠色金融工具,為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資金保障。二是擴大資金來源,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鼓勵民間資本和國際資本進入能源產業資金池,利用好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絲路基金、金磚國家開發銀行這三大國際投資實體,并加強同國際多邊金融機構的合作,如世界銀行、上海合作組織銀行聯合體、中國-東盟銀行聯合體、海上絲綢之路銀行等,擴大資金池的存蓄規模,推進金融行業在能源項目中深度參與。三是統籌安排能源項目資金需求,提高資金運行效率,對能源項目開展進度進行跟蹤和監測,強化投融資風險防控和風險預警管理。

能源科技創新能力是保障能源安全的根本。一是強化關鍵技術的突破和創新,識別制約我國能源安全發展的薄弱環節,集中突破卡脖子的關鍵技術,在新型儲能、氫能源、新型電力系統、先進核能等前沿科技領域布局攻關,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的技術創新和研發。二是積極推進能源先進技術成果市場化、產業化,提高科技支撐力度和成果轉化率,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綠色技術創新機制,鼓勵能源行業各類創新主體建立創新聯盟,構建能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機制,建立能源關鍵技術與產品推廣應用的信息溝通和共享平臺。三是進一步加強與先進國家在能源技術領域的合作,建立聯合開發與資助機制,在新一代核電技術、新型儲能技術、智能電網、高效可再生能源技術等方面聯合研發,實現智能電網等關鍵技術突破,同時我國應積極參與和引領能源技術國際標準的制訂。

系統整合能力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關鍵。一是打造多能互補的新型一體化能源系統,實現傳統化石能源子系統如煤炭、石油和天然氣以及電力子系統之間的互聯互補,大力研發能源轉化技術,打通能源替代的“最后一公里”,實現各能源子系統在能源產業鏈分工上中下游各環節中的可替代性和可補充性,增強整個能源系統的靈活性,提升能源系統的容錯率。二是逐步布局“源—網—荷—儲”四維一體的能源互聯規劃。充分發揮儲能在傳統電源、電網、負荷之間的聯通作用,促進大規模新能源入網消納,實現電力資源調度的優化配置和電力供需的平衡控制,提高能源調控的安全性和經濟性。三是運用數字技術發展智慧能源系統。基于區塊鏈、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建設互聯互通的能源信息共享平臺,打破跨區域能源信息不對稱的壁壘,消除供需錯配,推進能源系統的數字化轉型,實現能源配置的精準管控和智能施策。

【本文作者 姬強,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系統分析與管理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張大永,西南財經大學經濟與管理研究院教授。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面向能源安全的中國油氣市場體制機制改革”(項目編號:20&ZD110)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1]范英、姬強、朱磊、李建平:《中國能源安全研究: 基于管理科學的視角》,北京: 科學出版社,2013年。

[2]章建華:《加快構建現代能源體系(人民要論)》,《人民日報》,2022年4月1日。

[3]范英、衣博文:《能源轉型的規律、驅動機制與中國路徑》,《管理世界》,2021年第8期。

責編:程靜靜/美編:王嘉騏

Exploring the Approaches to Constructing China’s Energy Security

System under the Carbon Peak and Neutrality Goals

Ji Qiang    Zhang Dayong

Abstract: In achieving the carbon peak and neutrality goals, promoting energy transformation with due consideration to energy security is the only path for China to deepen its energy revolution and transform from a big to a substantial energy system. However, China’s energy security is still facing many challenges such as supply-demand mismatch, uncertainty of transition path, and system stability risks. Therefore, this paper proposes to establish a five-dimensional capacity (GIFTS) framework, namely, governance capacity for energy (G),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capacity (I), financing utilization capacity (F), technology innovation capacity (T), and system integration capacity (S),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energy security system and build a mechanism to guarantee national energy securi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new circumstances.

Keywords: energy security; energy transformation; risks; five-dimensional

capacity (GIFTS) framework

聲明:本文為《國家治理》周刊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國家治理周刊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程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