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元宇宙本身并不是一個像宇宙那樣的科學概念,而是對數字技術所驅動和連接的信息空間的一種新的概括性描述,是一個會根據技術發展而不斷增減內涵的開放性的集合概念。鑒于當前元宇宙的發展尚處于概念傳播與創新孵化期,在構建具體的治理框架之前,亟需進行一系列預見性的跨學科研究,為其提供一套基于理性認識的工作假設。為此,非常有必要從元宇宙所代表的科技社會的未來趨勢廓清其實質和問題,確立把握元宇宙開放性創新的認知策略,進而對元宇宙的價值訴求和治理原則展開前瞻性思考。
關鍵詞:元宇宙 社會倫理 虛擬現實 人工智能
【中圖分類號】F49 【文獻標識碼】A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人類文明出現了數字化轉向,從“數字化生存”的口號到作為經濟發展戰略的數字化轉型,互聯網、移動通信、云計算、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信息通信技術所引領的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一浪高過一浪,我們正在步入深度數字化和深度智能化時代。正是這一時代趨勢,使得人類的生存空間逐漸從物理空間遷移到賽博物理空間,從而水到渠成地催生了元宇宙的概念與創新。
毋庸置疑,在臉書更名為Meta事件的推動下,元宇宙正在成為預期的新一代數字技術驅動的創新熱點,但從科技產業政策和治理的角度來看,越是熱現象越需要冷思考。元宇宙之所以受到熱捧,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可以大致代表新一代數字、網絡與智能技術應用的集成創新框架,而它是不是能夠真正引領數字化和智能化發展的潮流,還要看時代最終會不會選擇它。
由此,當前展開對元宇宙的研究應有三點基本認識。其一,元宇宙或許只是一個過渡性的概念,但它代表了數字與智能技術的長期愿景,故以元宇宙為切入點,有助于我們重新從整體上把握深度數字化與智能化時代的科技社會新形態,理解其實質,并發現其中的問題。其二,由于元宇宙主要運用的是組合與集成策略,既可能導致基于技術累積與整合的保守創新,也有可能由此涌現出突破性或顛覆性的創新,故對元宇宙的研究要分清哪些是原有問題的延續與拓展,哪些是真正值得關注的全新挑戰。其三,元宇宙的研討要超越知識傳播和宣傳炒作,針對實踐中提出的問題,展開系統深入的研究。
具體到數字治理和新興科技治理的維度,富有挑戰性的問題是:元宇宙的發展如何形成可以適應其創新廣度、深度和速度的治理框架,從而以具有動態應對能力的敏捷治理促進其有序發展。鑒于當前元宇宙的發展尚處于概念傳播與創新孵化期,在構建具體的治理框架之前,亟需進行一系列預見性的跨學科研究,為其提供一套基于理性認識的工作假設。為此,非常有必要從元宇宙所代表的科技社會的未來趨勢廓清其實質和問題,確立把握元宇宙開放性創新的認知策略,進而對元宇宙的價值訴求和治理原則展開前瞻性思考。
深度數字化時代的元宇宙及其挑戰
元宇宙本身并不是一個像宇宙那樣的科學概念,而是對數字技術所驅動和連接的信息空間的一種新的概括性描述,實際上是一個會根據技術發展而不斷增減內涵的開放性的集合概念。近年來,元宇宙已經超越了斯蒂芬森1992年首創這個詞匯時所賦予的沉浸式3D虛擬世界的內涵,拓展至物理世界中的物體、行動者、界面以及構建起虛擬環境并與之交互的網絡等。關于元宇宙的內涵,加速研究基金會(Acceleration Studies Foundation,ASF)發布的《元宇宙路線圖:通往3D網絡之路》指出:元宇宙是虛擬增強的物理現實與物理上持續存在的虛擬空間的融合,這一融合使用戶可以同時對兩者加以體驗;沒有一個單一的、統一的實體被稱為元宇宙;元宇宙的建設意味著越來越多的虛擬和3D網絡工具和物體將嵌入我們的環境之中并相互促進,并成為我們生活中的持久特征,而且這些技術的出現將取決于潛在的利益、投資和客戶的興趣,并將受其弊端和意外后果的影響。[1]
為了描述元宇宙的發展趨勢,加速研究基金會的元宇宙路線圖選擇了兩組可能影響其演進方式的連續變化譜系:從增強到模擬的技術譜系和從私密(以身份為中心)到外在(以世界為中心)的技術譜系。其中,增強技術是指通過增加新的信息控制系統加強我們與物理環境的感知與互動,模擬技術是指通過構建虛擬或鏡像的世界提供全新的交互環境,私密技術涉及個人(包括虛擬化身與虛擬主體)的身份、認知和行為等內在體驗,外在技術為用戶提供有關周圍世界的信息和控制技術。
由此形成的四個象限可將元宇宙大致劃分為虛擬世界、鏡像世界、增強現實和生命記錄四種形態(見圖1)。不難看到,這些形態其實是相互關聯的。如在凱文·凱利眼里,增強現實將觸發一種可以稱為鏡像世界的新的大技術平臺的產生:不久的將來,現實世界中的每一條街巷、燈柱、建筑和房間,都將在這個人工的鏡像世界中擁有同樣大小的數字孿生,就像一張與它所代表的領土大小完全相同的地圖一樣。[2]
然而,要把握元宇宙及其所代表的深度數字化時代的實質,探討元宇宙對社會價值的可能挑戰,不能停留在這類未來已來的暢想層面,而要以思考元宇宙為契機,在深化人們對相關問題已有的認知的基礎上進行更具系統性和前瞻性的探討。實際上,人們對于信息通信技術與數字技術的本質及其問題已經進行了大量思考。其中,除了與元宇宙類似的賽博空間(cyberspace)、信息圈(infosphere)以及與之相關的心智層、超文本空間、全球腦等基于空間隱喻的觀念之外,具有代表性和承前啟后意義的有三個方面。
其一,各種可能形態的元宇宙的基礎是數字計算思想及其技術實現。即可以通過數字化將世界和人(包括行為和交互)轉化為數據驅動的信息機器,進而運用信息通信技術或數字技術使其得以自動化運行。但由此導致的潛在沖突是,人本身并不完全等同于信息機器中的智能體,人是有思想、自主性和能動性的,人具有生物學的身體,人的感覺和認知是通過其神經認知系統實現的。對此,認知現象學家梅洛-龐蒂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曾指出,將人類的創造解讀為信息的自然過程實際上是一種控制論的意識形態,在這種絕對的人工主義的視角下,人的身體成為信息機器意義上的可能的身體,但在我們的生活中,感性的世界和加工過的世界本應該是為我們的身體而存在的。[3]
其二,對基于數字化超連接的網絡生活等在線生活的追問為探討元宇宙的生活策略奠定了基礎。如果說1991年尼葛洛龐蒂出版的《數字化生存》是元宇宙的未來啟示錄的話,2013年歐盟在線生活倡議組發布的《在線生活宣言——超連接時代的人類》則對作為元宇宙初級版的在線生活所帶來的根本性影響進行了全面的探討。在該倡議組成員看來,數字技術不僅是工具,更作為技術化的環境力量越來越影響到人們關于自我(我們是誰)、互動(我們如何社交)、實在觀(我們的形而上學)以及我們與實在的相互作用(我們的能動作用)的看法,使人類進入超連接時代。而這些影響進一步導致了四個值得關注的轉變:實在與虛擬的界限變得模糊,人類、機器和自然界的區分變得模糊,從信息匱乏逆轉為信息過剩,以及從實體為主導轉向以互動、過程和網絡為主導。[4]
其三,有關可編程未來的討論表明,元宇宙本身并不神秘,其實質是由軟件代碼構造的可編程的世界。2011年,世界上第一個鼠標的發明者同時也是風險投資人馬克·安德森(Mark Andreessen)曾經指出:“軟件正在吞噬地球!”而此后圖書和音像等行業被數字網絡企業大規模侵蝕的事實,的確反映了這一點。對于可編程世界的含義,科西莫·亞托卡在新近出版的《數據時代:可編程未來的哲學指南》一書中指出:“軟件代碼在普遍和繼續不斷地開發、分布與激活中,從比喻到實際意義上,軟件代碼都在攻擊和毀壞我們迄今所知的世界,以及社會、經濟和我們生產價值的方式……總之,我們正在見證一個世界的毀滅、一個新世界的上升。”[5]在他看來,代碼所扮演的不是壓縮和消除物理空間的角色,代碼呈現世界的方式是創造和操縱現實。在數據時代,代碼是激活空間生成活動的關鍵要素,從而與空間同構為代碼/空間——通過代碼的生成性運行,鄰近性、移動性、社會性、可感性、可達性等關系得以產生,空間不斷被修正和迭代。[6]
立足這些重要的思考,有助于我們認識到元宇宙并不是一個全新的事物而是累積性集成創新的趨勢。對其前瞻既不應基于各種科幻式的未來愿景,也難以從不斷翻新的場景應用構想和技術解決方案中找到答案,而應該從技術譜系和與之伴隨的問題譜系的追問入手,才能避免浮光掠影式的預言,并揭示出真正的問題與挑戰所在。
隨著元宇宙的發展,既有的思考為我們提供了進一步探究的大致方向。其一,虛擬世界對人的行為的誘導與操控,沉浸式虛擬體驗對人的神經系統的影響與傷害,游戲等虛擬生活對人的行為模式的改變,這些目前已經出現的問題無疑會加劇,會變得更加復雜和難以應對。其二,作為數字化生存升級版的元宇宙將帶來更多生活層面的挑戰:自我與數字替身和虛擬人之間的關系將會使自我認同更加困難,真實與虛擬界限的普遍模糊會導致更嚴重的認知障礙,注意力的缺失可能會成為元宇宙社會的新常態,人們可能會成為相互隔離的亞文化群體,等等。其三,在走向深度數字化的元宇宙時代,代碼、傳感器、數據、算法和人工智能正在成為在空間中生成空間、在世界中搭建世界的全新的生成裝置,元宇宙的空間拓撲結構將變得“無遠弗屆”和“如影隨形”。由此產生的顛覆性力量可能會被濫用,從而成為破壞社會團結和影響公正的強大力量。更重要的是,即便我們可以將元宇宙及其代表的深度數字化潮流視為行星級的顛覆性力量,不容忽視的是它依然建立在自然生態環境之上,不能不考慮地球生態承載力和人類文明可持續發展的總體目標。
作為科技社會試驗的元宇宙及其倫理沖擊
在我們所處的深度科技化時代,整個社會不斷被卷入科技驅動的社會倫理和法律試驗,但人們通常是在各種事件的推動下,才感受到科技帶來的價值倫理沖擊和法律安全風險。2021年11月26日,臉書改名為Meta沒多久,一名“地平線世界”的測試者報告,她在這個虛擬世界中被一個陌生人觸碰了一下。類似的騷擾早在20世紀90年代的網絡聊天就發生過,只不過那個時候用的是文字。在游戲世界中,這種事情也時有發生。人們再次聚焦于一個老問題:虛擬觸碰或騷擾是真實的觸碰或騷擾嗎?一般的答案是,騷擾是一種心理感受,從文字符號到虛擬化身都會使人受到心理上的侵害。而值得關注的是,當事人明確表示,雖然沒出現身體觸碰,但自己的不適感和被冒犯感甚至比真實場景中類似的情況更強烈。由此給我們的啟示是,從元宇宙所代表的深度數字化發展所帶來的倫理沖擊的角度來看,聚焦“這次與以往有什么不同”,才是關鍵所在。
而鑒于元宇宙既有傳承性又在探索之中,對其可能導致的影響和應對的研究需要采取相應的認知策略,以利于聚焦恰當的問題域。為了避免老生常談、泛泛而談和夸夸其談,在元宇宙的社會、倫理和法律等相關問題的探究中,宜采取兩個認知策略。一是開放探究性策略,即認識到元宇宙實際上是未完成的概念和創新,對各種可能性保持開放的態度。二是現實可能性策略,即抓住其當前發展態勢中最有可能激化的問題及其社會反響,把握實質所在,探尋可行對策。將兩者結合起來,有助于厘清元宇宙相關研究的預設和邊界,有的放矢。
從這兩個認知策略出發,不論元宇宙是炒作還是真正的創新,探討其所帶來的社會、倫理和法律沖擊的關鍵在于聚焦問題所在和抓住問題不放松。從創新者、管理者、媒體到社會影響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監管部門,必須認真對待的是:在元宇宙的發展中,哪些問題將更加凸顯和更引人關注,哪些問題實際上會變得更加嚴重卻可能被有意無意的忽視?這一研究態度和認知立場并不抽象地預示元宇宙的本質是好或壞,而是以其創新應用中所呈現出的問題為線索,揭示問題的實質和癥結所在。例如,針對上述虛擬世界騷擾事件,華盛頓大學研究網絡騷擾的凱瑟琳·克羅斯(Katherine Cross)不無尖銳地指出,虛擬現實空間在本質上具有欺騙性,它的設計思路就是讓用戶誤以為自己的每一個身體動作都發生在三維空間環境里,使得人的內心在虛擬現實中會產生與物理空間中相同的神經活動和心理反應,而這也是人們在虛擬空間中遇到騷擾情緒會更強烈的部分原因所在。
因此,以下事實將不容無視和回避:一是世界與人的數據化,即作為元宇宙的前世或基礎的虛擬現實、增強現實和擴展現實等技術實質上是對世界和人的感知與行為的數據化模擬和仿真;二是感知與體驗的幻覺化,即元宇宙中的虛擬現實感建立在以假亂真的主觀感知和基于幻覺的身體體驗之上;三是認知與行動的可控化,即元宇宙中的增強現實和擴展現實使人的認知和行動建立在用數字化中介重新整合的經驗與事實之上,成為可識別和可調控的對象。直面這些事實,不難揭示出元宇宙的發展必然引發一系列遠遠超出信息倫理和數字技術倫理的復合性和開放性倫理沖擊,而這又將為進一步探討元宇宙發展的基本價值訴求和治理之道奠定基礎。
首先是全智能環境下的數據倫理沖擊。在元宇宙中,對人的行為和生物特征數據的采集和分析將成為其運行基礎。根據美國斯坦福大學2018年的一項研究,在虛擬現實空間中停留20 分鐘,會留下大約200萬條眼球運動、手部位置和行走方式等數據。單對眼球運動的監測,就可以通過每一刻的視線位置、眨眼次數、瞳孔張開程度等詳細的生物特征數據來了解人的心理狀態和疲勞程度。在元宇宙中,現有的個人信息和個人數據保護方面的法律和倫理規范遠不能應對這一新趨勢,故從一開始就要從技術和管理上確保通過VR耳機、AR眼鏡或BCI接口獲得的數據及其使用安全有益,并合乎倫理和法律。
其次是感知和體驗幻覺帶來的深度數字化環境下的生命與神經倫理挑戰。如果元宇宙真的將引領深度數字化的未來,技術開發者就不能不對人的心智或大腦在虛擬環境中的可塑性、虛擬行為對人的行為與身份認同的深度操控以及虛擬沉浸和虛擬化身對人的認知和心理的長期性影響等問題進行深入研究,進而在科學事實的基礎上為人類的虛擬活動劃定一個身體與認知安全的界限。否則,一些元宇宙產業開發無異于毫無倫理規范和法律制約的人體試驗。其中,對青少年等弱勢群體的保護特別重要,從一開始就要明確限制青少年駐留元宇宙時間,尤其不能以什么世代之名不負責任地聲稱青少年是元宇宙的原生代。
再次是由虛擬和現實的混淆與界限消弭帶來的事實偽造和意識操控等社會認知倫理和精神倫理層面的顛覆性影響。應該認識到,隨著虛擬和增強現實技術逼真度的不斷提升,加之人工智能偽造和腦機接口技術的采用,元宇宙的開發不能不預防這些威力強大的技術的濫用。如它們很容易被用來混淆偽造的事實和真實的事實,甚至可用于虛構對特定事件和歷史的虛假集體記憶,從而干預人們的社會認知,操控人的意識和精神??梢灶A見,由元宇宙技術所形成的觀點極化、信息繭房等反智主義和認知偏差將更為頑固,更難于破解。
最后,元宇宙的發展使得虛擬社會生活中的虛擬倫理問題再次受到關注。其中既包括虛擬身份與自我認同、虛擬交往與虛擬社區倫理、游戲倫理等已有問題的延伸,也涉及虛擬化身、數據孿生、數字人格、虛擬數字人以及數字資產權(如NFT)等全新領域。但這類虛擬倫理問題能否成立,關鍵在于兩點:一是人們最終是否會普遍接受象征性和想象性的事物的價值,二是人們最終會不會普遍接受虛擬生活與現實生活在價值上的對等性和可交換性。就現在看來,這兩點對于人類及其文明而言在邏輯上并不是必然的:既沒有精神上的必要性(不是每個人都要玩虛擬游戲),也沒有物質上的必要性(虛擬符號不僅不會產生能量還會消耗能源),更談不上生命和智能進化的必要性(虛擬生活并不是更高的生命和智能形態)。事實上,曾經火爆一時的“第二人生”最后被大多數玩家所拋棄,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人性更偏好真實而不是虛擬,即“脫實向虛”并非元宇宙的未來。
探尋元宇宙的價值錨點與治理原則
深度數字化和互聯網的未來將走向何方?如何應對元宇宙可能引發的諸多顛覆性的倫理沖擊?這就需要我們超越技術層面,從人與技術、科技與人類文明的視野為其確立必要的價值基準或錨點。單從技術上看,目前對元宇宙的認知更多地偏向虛擬性,主要將其視為由相互連接的虛擬世界組成的大規模、持久、交互式和可操作的實時平臺。但如果將技術作為人的本質特征,科技作為人類文明的內生變量,則可以將技術和科技所構建的世界定義為人造世界,從而將元宇宙視為由數字技術所連接、組織和整合起來的人造世界的新版本。
從價值層面來看,科技所造就的人造世界應該是為未來而構建的,它使得未來具有召喚出潛在的巨大力量的可能性,但這種可能性無論多么奇妙,都應該使人類文明擁有更大的發展空間,而不是沒有未來。如果說人類的科技活動在工業化時代對自然的利用已經造成了諸多使自然生態不可持續的風險,那么,數據驅動的元宇宙的發展則尤其應該避免其濫用導致人和人類社會的“去未來化”。
由此,立足前文所論及的開放探究性和和現實可能性認知策略,只要我們還承認信息通信技術和數字技術所開創的科技文明的基礎是自然環境、資源和我們生物學的身體以及現實社會,就可以對未完成的元宇宙將如何發展提出一個方向性的預設:恰如現在的網絡空間并非當初所設想的完全虛擬和匿名的賽博空間一樣,作為深度數字化生存空間的元宇宙也將會是數字與物理相互交纏的空間,而且物質與能量、生態與環境、身體與生命、社群與社會的可持續、健康、幸福、美好生活、團結和繁榮具有更高的價值。
這一方向性的預設,有助于為元宇宙未來的星辰大海確立價值錨點。據此,我們會對其他更激進的構想保持開放的態度,但同時也要對這些構想的現實可能性提出質疑。例如,針對漢斯·莫拉維克和雷·庫茲韋爾等以計算機為媒介的永生之夢,可以質疑的是,在資源稀缺的情況下,尤其是在最開始的迭代階段,誰將可以享受這種不朽?更重要的是,從這一價值基準出發,我們可以更清晰地認識到,作為科技社會試驗的元宇宙不是單純的技術創新,而是一種復雜的技術社會復合體和人造世界,其所帶來的倫理沖擊的本質是人與技術在價值層面的深層次沖突,而如何回應這些沖擊并做出恰當的價值權衡與倫理構建,恰恰是元宇宙從0到1創新中的內在環節。
從我們所提出的元宇宙價值基準或錨點出發,結合數字治理與人工智能治理的經驗,可以提出以下應對其社會倫理沖擊的治理原則。
其一,分類治理的原則。元宇宙在技術上是一個集合概念和集成創新,為了明晰治理路徑和充分運用已有治理經驗,要根據治理的需要對其做出必要的區分,從而避免政策上的含混。例如,目前可以將元宇宙大致區分為游戲類、數字資產類和基礎設施類,特別要將相對嚴肅的經濟社會生活與游戲娛樂作必要的區分。在此基礎上,相關的治理應該基于不同的類型,根據其規模和具體影響尋找其存在的癥結,再依照現有治理路徑尋求進一步的治理路線。
其二,以人為本和保護現實社會的原則。具體包括一系列舉措,如保護個人數據與隱私、保護消費者和用戶的身心健康尤其是青少年身心健康、保護用戶免受操控、平衡虛擬世界中的權利責任關系、保護虛擬世界中的公有空間和公有物品、避免和減少逃避現實與社會孤立現象、共同構建虛擬世界等。其中,有很多問題變得越來越具有挑戰性,例如,如何防范虛擬世界走向相對封閉的圍墻花園以及亞文化群體的極端化發展等。
其三,虛實平衡的原則。針對元宇宙虛擬化的偏向,這一原則強調現實世界中的生態、生命和生活具有更高的價值,虛擬世界、鏡像世界和增強現實的建設最終是為了讓現實社會生活更有意義和更有效率,不主張完全用虛擬人生替代真實人生,強調虛擬與現實邊界的存在。
其四,綠色、幸福與繁榮的原則。即強調元宇宙的建構要以自然環境可持續、個人生活幸福和社會團結繁榮為最終目標?;谶@一原則,元宇宙的構建必須考慮環境和資源的約束,要將節約資源作為衡量其品質的重要指標;人在元宇宙中的活動要避免時間與精力的過度耗費,元宇宙的設計從一開始就要將避免上癮作為重要的技術指標;虛擬社群要引入必要的自治機制以避免極端化的團體思維和社會分裂??傊?,元宇宙的發展要有利于現實世界的繁榮而不是相反。
最后,多元共治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一方面國家和產業主管部門自上而下的治理架構應與企業和行業自下而上的自律和自適應治理相結合,另一方面現實世界的干預應與虛擬世界的自治相結合。在具體的治理實踐中,依據數字治理與人工智能的經驗,這一原則的實施應在事件導向的處理與制度化的治理、促進創新和消費者保護之間保持適度的張力。更重要的是,在治理中要對元宇宙的相關問題包括負面影響開展科學研究,而不是只憑對不良后果的想象進行規制和處罰。實際上尊重和直面科學事實,對于所有主體而言是最大公約數——既可以促進和保護創新,又能使其發展符合國家、社會和用戶的利益。唯其如此,才能促進元宇宙的健康有序發展,使其成為引領數字化未來美好生活的時代引擎。
【本文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
注釋
[1]https://www.metaverseroadmap.org/overview/.
[2]https://www.wired.com/story/mirrorworld-ar-next-big-tech-platform/.
[3]楊大春、張堯均主編:《梅洛-龐蒂文集第8卷:眼與心·世界的散文》,北京:商務印書館,2021年,第30—31頁。
[4][英]盧恰諾·弗洛里迪編,成素梅、孫越、將益、劉默譯:《在線生活宣言——超連接時代的人類》,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18年,第1—17頁。
[5][6][意]科西莫·亞托卡著、何道寬譯:《數據時代:可編程未來的哲學指南》,北京: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21年,第33頁、第93—95頁。
責編:周素麗/美編:王嘉騏
Value Anchor of Metaverse Governance: An Investigation Based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echnology and Ethics
Duan Weiwen
Abstract: The metaverse itself is not a scientific concept like the universe, but a new general description of the information space driven and connected by digital technologies, and is actually an open collective concept that will continuously increase or decrease its connotations along with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Given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taverse at present is still in an incubation period of conceptual dissemination and innovation, there is an urgent need for a series of anticipatory 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 to provide a set of rational working hypotheses before a specific governance framework can be constructed. To this end, it is essential to clarify the nature and problems of the future trends of the technological society represented by the metaverse, and establish a cognitive strategy for grasping the openness and innovation of the metaverse, so as to initiate forward-looking reflections on the value propositions and governance principles of the metaverse.
Keywords: metaverse; social ethics; virtual realit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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