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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多方資源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

摘要: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環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推動力。現階段農業轉移人口的城市融入仍面臨著融入城市政策成本和個人成本巨大、相關制度改革滯后、自身發展能力不足以及社會資本相對薄弱等諸多困境與難題。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進程,需要多方分擔社會成本,加大制度創新力度,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優化社會資本結構。

關鍵詞:城市融入 農業轉移人口 新型城鎮化

【中圖分類號】F323.6 【文獻標識碼】A

大量從農村流向城市工作、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是推動我國社會變革的主要驅動力之一。然而,由于特殊的二元經濟結構體制,我國并沒有實現農業剩余勞動力非農化和農村人口城市化的同步進行,而是經歷了從農民到農業轉移人口,然后再由農業轉移人口到市民的“中國路徑”(蔡昉,2001)。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相關制度的改革,前一階段的轉變已無障礙,而后一階段的轉變目前仍步履維艱(劉傳江、董延芳,2014)。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1978年至2019年,我國城鎮常住人口從1.72億人上升到8.48億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17.92%上升到60.60%,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卻僅為44.38%,也就是說約有2.27億農業轉移人口沒有落戶城市,無法享受市民應有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市民化進程十分緩慢。若數以億計的農業轉移人口長期滯留于城市邊緣地位,不僅不利于我國現代化目標的實現,還會削弱社會的凝聚力。為此,要加快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問題,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的主要障礙

融入城市成本巨大

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市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上需要很大的投入,這對政府的供給能力提出巨大挑戰。中國社科院公布的測算結果顯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約為13萬元,全國人均城鎮生活發展成本約為1.8萬元/年。在較高的公共服務支出以及持續性投入下,很多地方政府面臨巨大的財政壓力,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的積極性嚴重降低。就個人而言,農業轉移人口要融入城市,面臨的最大經濟困境就是城市融入過程中的各項生活成本。雖然進城務工后的經濟收入較之以前有所提高,但是與城市居民相比,農業轉移人口所從事的工作普遍勞動強度相對較大、勞動報酬卻相對較低,加上在城市中的生活成本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中的經濟地位呈現邊緣化。

制度障礙根深蒂固

宏觀層面的社會制度、政策環境等因素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城市融入起到關鍵性作用。為了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鄉一體化,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就業和居住的政策。但基本生活權利、勞動權益、居住權利和公共服務權利等直接關乎農業轉移人口切身利益的制度還未根本改變,許多方面的權益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的生活仍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方向新,2019)。比如,由于當前社會保險關系便攜性差和轉移接續制度不完善,農村勞動力在轉移過程中,無法獲得與繳費義務對等的享受權利。同時,農業轉移人口大多以“非正規就業”為主,這類就業往往不被社會制度性安排充分覆蓋,這在無形中抬高了農業轉移人口的就業門檻,也增加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

自身發展能力不足

農業轉移人口能否轉變為城市市民,關系到從傳統人到現代人的發展轉型問題,農業轉移人口自身發展的動力和能力是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的關鍵因素。目前,農業轉移人口的教育水平以初中文化程度為主,缺乏職業技能培訓,導致其就業選擇空間狹小且收入水平較低,難以負擔在務工地定居所需的生活成本和未來發展成本。此外,受傳統思維觀念和生活方式的影響,大多數農業轉移人口對自身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的提高缺乏再投資的經濟意愿和能力,導致其就業競爭能力不足,無法在城市長期立足和發展。

社會資本相對薄弱

以親緣、地緣為紐帶形成的交際圈,對傳統鄉土網絡的依賴性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農業轉移人口進入城市后缺乏與當地居民溝通交流的途徑和機會,大大降低了農業轉移人口的城市認同感和歸屬感。加之文化、地域和生活習慣等方面的差異,農業轉移人口難以與城市主流文化相融合,而且部分城市居民也會對農業轉移人口存在一定的誤會與偏見,導致這一群體大多只能生活在城市的邊緣,不能完全融入城市。另一方面,農業轉移人口頻繁往返于城鄉之間、城市之間和不同工種之間,不僅難以培育和積累新型社會資本,同時也阻礙了他們對新型社會資本的投資,加劇了農業轉移人口社會網絡同質性較高和信息流通渠道閉塞的局面。自身社會資本的匱乏,導致農業轉移人口經濟融入度低、身份認同感弱以及心理融合度低,無法真正地融入城市并轉型成為新市民。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的路徑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是一個長期的動態的過程,只有打破城鄉分割經濟社會體制障礙,有效整合政府、企業、社會等多方資源,才能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進程,提高我國新型城鎮化水平。

多方分擔社會成本,降低農業轉移人口經濟融入風險

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實際上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是不同的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的目的及偏好與不同城市發展過程中所需要的勞動力類型之間互相匹配的結果,即農業轉移人口內部存在“分類融入”的能動模式。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社會和農業轉移人口個人共同參與的城市融入成本分擔機制,明確各類融入成本承擔主體和支出責任,將不同職業的農業轉移人口分層分類區別對待,并根據各個城市發展的狀況來合理解決廣大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問題。另一方面,由于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成本是一個長期的支付過程,應該高度重視市場力量,將社會資本引入到住房建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中來,充分發揮社會資本在城市建設中的作用,以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一次性投入成本過大的問題,緩解政府財政壓力以及個人壓力。此外,農業轉移人口個人和家庭作為城市融入的直接受益者,應積極配合新型城鎮化的推進,主動利用土地流轉與經營體系的創新模式,實現“人地分離”,為融入城市提供物質支撐。

加大制度創新力度,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水平

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水平是加快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環節,也是實現中國夢的重要條件。為了改善戶籍制度給農業轉移人口造成的身份認同危機,應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創新農業轉移人口就業的制度與模式,以增強農業轉移人口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一方面,應該立足實際,建立科學、規范、高效的工傷預防新模式和新機制,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完善城鄉以及地區之間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的銜接,降低養老保險費率,擴大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從而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的城市歸屬感。另一方面,將非正規就業逐步納入到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的制度設計中。非正規就業并沒有造成勞動力市場的扭曲,甚至有助于提升農業轉移人口的經濟地位。如果戶籍制度的改革執行能和非正規就業的正規化引導相結合,就可以使農業轉移人口逐漸轉向正規就業,實現工作認同,進而順利融入城市。

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能力

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農業轉移人口自身能力的提升和建設,直接決定了其城市融入的水平和質量。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的能力建設既需要通過自身努力,也需要通過社會支持網絡的構建來為農業轉移人口能力建設創造環境、提供條件。一方面,需要更新農業轉移人口的思想觀念,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的科學文化素質,幫助其獲取、掌握現代社會所需的職業技能,使他們能夠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而更好融入城市。同時,應結合農業轉移人口的多元化需求開展不同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并將職業技能培訓貫穿于農業轉移人口職業生涯的全過程,以持續增強其就業競爭力,拓寬其就業面,從而提升他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另一方面,應通過促進社會組織發展為農業轉移人口的自身能力建設提供更多社會支持。政府應在法規政策許可范圍內,鼓勵和引導以農業轉移人口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組織發展,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可行能力建設中的作用(徐麗敏,2015)。

優化社會資本結構,減少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障礙

社會資本是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的重要力量,因此要構建有利于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的社會資本體系,并不斷優化社會資本結構。一方面,加強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優化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公共服務,鼓勵其參與社區治理。充分發揮社區的社會融合功能,營造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居民間的互動環境;開展豐富的社區活動,吸引和鼓勵農業轉移人口參與;加強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居民的交流和融合,為其融入城市創造良好的條件。同時,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城市居民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偏見和歧視,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與城市居民和諧相處(杜宇,2019)。另一方面,要注重網絡等新媒體對農業轉移人口城市適應性的影響。新媒體作為原有地緣、血緣社會關系的延伸和擴展以及建立新型城市業緣社會關系的工具,可以擴大農業轉移人口的社會網絡范圍,對農業轉移人口的人際關系網絡起到選擇性強化和補償的作用,幫助其實現人際關系網的擴張并改變其價值觀念和身份認同方式,從而減少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的心理障礙。

【本文作者為南京農業大學中國糧食安全研究中心、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類型、機制與障礙——基于有限混合和多層線性模型的實證研究”(項目編號:20YJA790020)、南京農業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社會網絡對農業轉移人口城市融入的影響研究”(項目編號:SKYZ2020008)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1]蔡昉:《勞動力遷移的兩個過程及其制度障礙》,《社會學研究》,2001年第4期。

[2]劉傳江、董延芳著:《農民工的代際分化、行為選擇與市民化》,北京:科學出版社,2014年。

[3]方向新:《農民工城市融入的演變趨向、突出特征與推進策略》,《求索》,2019年第4期。

[4]徐麗敏:《農民工隨遷子女社會融入的能力建設——基于森“可行能力”視角》,《學術論壇》,2015年第5期。

[5]杜宇:《新媒體對新生代農民工城市融入的影響研究》,《人民論壇》,2019年第35期。

責編:羅 婷 / 司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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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賀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