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小鮮@基層之治】
作者:徐頑強 華中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近期,習近平總書記在經濟社會領域專家座談會上指出,“要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使每個社會細胞都健康活躍”。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就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并把基層社會治理提升到新的高度。基層社會治理不僅直接決定著社會治理的整體效果,而且關系到國家整體政策目標的實現,影響國家治理的整體水平。因此,我們要繼續加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為我國發展不斷提供新動能。
第一,基層社會治理形勢倒逼改革新動能。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更好地適應當前的治理新形勢,要從關乎人民直接利益的公共安全體系著手,堅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體系;著手于人民安全感與滿意度緊密相連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緊抓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現代社會的健康人格;最終加速社區治理體系建設,并推動社會治理中心與社會治理資源下沉到基層。通過這幾個方面的努力,為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提供支撐,同時提升全社會文明程度,促成居民自治實現良性互動及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以此為我國持續發展帶來改革新動能。
第二,實現治理主體多元激發治理新動能。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相較于社會管理,社會治理已呈現出多元主體協同參與全社會公共事務工作的局面。通過定期平等協商,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有序引導群眾自治,協調凝聚整合多方資源和力量,實現民事民來議、民來辦,形成社會治理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局面。可見共享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與社會發展環境的前提,在于真正實現全社會共建共治的局面。治理主體的多元化能夠激發社會發展活力,有效提升社會治理新效能。
第三,回應治理客體訴求形成內在新動能。創新基層社會治理,要求加強預防社會矛盾和化解社會沖突的相關機制建設。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帶來了人民群眾自由平等意識的覺醒,同時我國民主政治的進步也帶來了個體權利意識的增強,且隨著我國民主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人們表達自身治理訴求的意愿日益強烈。不難預見,隨著我國現代社會的成熟發展,加上互聯網信息時代提供的表達平臺,將積極促進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群眾參與以及組織化的社會團體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積極回應民意的多元化訴求,并以此為重點構建多元化社會矛盾疏導和社會沖突化解機制,將成為當前我國持續發展的強大內驅力。
第四,革新治理技術進步帶來外部新動能。創新基層社會治理,要求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的信息化、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水平。要牢牢把握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融合發展的契機,加速提升社會生活對于新信息技術應用的層次和水平。信息技術成為率先滲透到社會生活全方位領域的先導技術,這意味著社會力量能夠更加便捷高效地參與到社會治理工作中,公眾參與渠道進一步拓寬,公眾參與方式的智能化程度進一步加深,同時多元社會治理主體的利益訴求表達平臺更加寬廣。這種新型治理技術的進步,會為我國持續發展帶來新的治理工具、治理途徑和治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