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國雖然說是國際公認的、成績斐然的工業大國,但當今數字化智能化時代德國工業卻出現創新乏力,面臨著“內憂外壓,前后夾擊”的局面。2019年2月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長彼得·阿爾特邁爾(Peter Altmaier)發布《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計劃草案,在德國及歐盟引起軒然大波,褒貶不一。盡管《德國工業戰略2030》目前只是一個草案,僅僅是德國政府有關德國工業未來的戰略倡議,但它折射了德國政府相關理念和政策的新動向,即產業政策從間接誘導式的框架設定轉向一定程度直接介入式的產業指向;競爭政策從單一強調公平競爭轉向兼顧公平競爭和創新激勵,并凸顯保護主義色彩;政府從單一市場秩序維護者轉向既是秩序維護者又是經濟參與者的雙重角色。
【關鍵詞】工業戰略 產業政策 競爭政策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9.20.010
2019年2月5日,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長彼得·阿爾特邁爾(Peter Altmaier)在柏林發布《國家工業戰略2030:對于德國和歐洲產業政策的戰略指導方針》(National Industrial Strategy 2030: Strategic Guidelines for a German and European Industrial Policy)的計劃草案(以下簡稱《德國工業戰略2030》)。該草案從產業政策角度“首次提出了一項連貫的德國和歐洲的產業戰略”[1],因而,在德國及歐盟引起軒然大波,褒貶不一。各界普遍認為,這是德國為了應對來自美國、中國的競爭壓力而通過制訂新的產業政策,打造龍頭企業,加大力度保護德國和歐盟關鍵產業,提高其競爭力的重要舉措,是工業4.0戰略的進一步深化和具體化,意在推動德國在數字化、智能化時代實現工業全方位升級。德國作為世界第四大經濟體,其工業聞名遐邇、享譽世界,緣何會提出產業政策的戰略指導方針?《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主要內容有哪些?產生哪些爭議?筆者通過分析《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產生背景、內容及相關爭議,以期對其進行解讀與客觀評析。
背景:數字化智能化時代的德國工業內憂外壓
德國是傳統工業國,始終秉存制造業立國理念,堅定不移地推動以工業為基礎的經濟模式,是國際公認的、成績斐然的工業大國。隨著德國2017年制造業增加值在其國內增加值總額(GVA, the gross value added)占比達到23.36%,德國工業毋庸置疑已領先歐盟各國,并處于國際前列。然而,在以數字化和智能化為特征的新一輪科技和產業革命中,德國工業卻出現創新乏力,面臨著“內憂外壓,前后夾擊”的局面,《德國國家工業戰略2030》字里行間深深地透露出對其未來經濟發展的危機感。
數字化、智能化時代德國工業的內在隱憂。第一,新興產業鮮有突破。德國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很少有顛覆性的突破,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黯淡的突破性創新。《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當今最重要的突破性創新就是數字化”,而德國在數字化相關的領域卻沒有突破性進展。德國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比較落后,《德國數字戰略2025》[2]顯示,截止2014年德國僅有7%的家庭使用光纖寬帶(同期瑞典為44%),而且只有大型企業才能連接光纖;2015年電信基礎投資與GDP比值在G20排名倒數第四[3]。德國數字化全球競爭力與其全球經濟地位不相符,阿里研究院和畢馬威聯合發布的《2018全球數字經濟發展指數》報告顯示,德國排第13位,未進前十[4]。在互聯網和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方面,德國沒有世界知名企業,德國沒有企業進入全球數字企業競爭力前十強[5]。波士頓咨詢公司發布《2018年全球最具創新力企業50強》榜單也顯示,前20強沒有德國企業,21-50強雖有7家德國企業,但主要是傳統企業[6]。二是閉環式增值鏈缺損。新材料和新技術的缺失導致新興產業領域增值鏈受損,《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創新型碳纖維材料主要在德國境外生產”。在自動駕駛領域,德國增值鏈缺損更為嚴重,電池主要來自于亞洲,汽車智能系統主要來自于美國,德國和歐洲在這一領域的損失達到50%以上。
第二,傳統產業挑戰重重。《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德國在鋼鐵、銅及鋁工業、設備和機械制造和汽車產業等10個關鍵工業領域處于領先地位,但同時需要意識到“創新與數字化帶來的巨大沖擊在德國傳統強勢領域會更加明顯”。新一輪的科技革命,數據猶如“水電煤”,基于數據創新的一系列前沿技術將重塑各行各業,從根本上撼動現有工業體系,徹底顛覆傳統工業活動與制造方法,并重新定義制造業價值鏈。德國在關鍵技術突破和數字化創新方面的緩慢進展會給傳統強勢產業帶來危機,一旦在顛覆性技術創新方面失利,其優勢將不復存在。這種情況已經開始在汽車產業上演,知識產權媒體IPRdaily聯合incoPat創新指數研究中心發布的《2018年全球自動駕駛技術發明專利排行榜(TOP100)》顯示,入選的100家企業中,中國36家,美國19家,日本18家,而德國只有7家[7];畢馬威發布的《2019自動駕駛汽車成熟度指數報告》也顯示,德國自動駕駛汽車成熟度在全球排名只有第8名,比上一年度報告排名下滑了2名[8]。
數字化、智能化時代德國工業的外部挑戰。第一,以美國為首的世界頂尖國家在新興產業領域闊步前進。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發達國家紛紛提出促進制造業發展的產業戰略,大力推動先進制造業發展。在數字化新興產業領域,德國面臨著來自美國、日本等主要發達國家的激烈競爭。其中來自美國的競爭尤為突出。《G20國家數字經濟發展研究報告(2018年)》顯示,2017年美國數字經濟規模總量高達11.50萬億美元,遙遙領先于其他國家[9],2018全球數字經濟發展指數也位居全球首位[10]。美國在互聯網、人工智能、自動駕駛和生物技術等尖端科技領域引領全球,而德國在這些關鍵科技領域卻幾乎沒有什么建樹。德國也沒有一家企業可以和蘋果、亞馬遜、谷歌、微軟等美國科技企業匹敵。此外,日本在人工智能、聯網機器和機器人技術以及汽車工業等新興制造業領域的強勁發展勢頭,也給德國帶來了較大壓力。《2018年世界機器人報告》顯示,2017年日本工業機器人制造商出貨量占全球56%,是世界最大的工業機器人制造國[11]。
第二,以中國為首的新興市場國家在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雙向發力,追趕勢頭強勁。根據德勤《2016全球制造業競爭力指數》[12]報告,2016全球制造業競爭力排行榜中,中國位居第一,德國第三,預計到2020年印度與德國的差距將大幅縮小。新興市場國家中,中國制造業發展最為迅猛,對德國的追趕勢頭最為強勁。2017年中國制造業增加值占全球的比重為26.62%[13],連續多年穩居世界第一。《德國工業戰略2030》認為中國是實施產業政策特別成功的國家,中國通過實施一系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動提高其工業競爭力,《中國制造2025》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戰略計劃。麥肯錫發布的《中國數字經濟報告》顯示,中國在電子商務和數字支付領域已經領先全球,電商交易額已超過英、美、日、法、德五國的總和;獨角獸公司數量占全球1/3,獨角獸公司價值約占全球43%[14]。中國還培育出華為、阿里巴巴、騰訊和百度等一批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高科技公司。此外,近年來中國企業頻頻收購德國高科技企業,國際知名咨詢服務機構安永的報告顯示,2016、2017年中資企業并購德國企業分別為68、54家[15],其中美的收購德國機器人巨頭庫卡是影響力最大的收購案之一。中資企業大規模的收購在德國引起極大反響。德國部分工商界團體、媒體和公眾開始擔憂中資企業收購,一時間“技術陰謀論”甚囂塵上[16]。中國通過創新驅動發展、海外并購等綜合發展方式正迅速追趕發達國家,這給德國造成了很大的競爭壓力。
《德國工業戰略2030》旨在以產業政策確保或重奪德國在全球的經濟技術實力、競爭力和工業領先地位
增強工業基礎關乎德國的國家利益。制造業是大國的脊梁,沒有強大的制造業支撐,就沒有大國的繁榮富強。《德國工業戰略2030》將制造業提高到國家戰略高度,認為在信息通信技術與數據深度融合的新一輪科技和產業革命中,必須“努力確保或重奪所有相關領域在國內、歐洲乃至全球的經濟技術實力、競爭力和工業領先地位”。
該草案在“前言”中指出,不斷加快的全球化和科技創新進程,日益增加的國家干預及放棄多邊協定的趨勢,導致全球經濟力量正在迅疾變化,世界市場正處在一個快速而深遠的變革之中。這場變革深刻影響著國家與企業的利益,整個世界正在經歷一場重新洗牌,目前僅僅處于這場變革的開始階段。作為一個全球矚目的工業大國,德國必須通過“推進創新型技術并保護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領域”積極有效地引導這一變革,決不能被動地容忍與忍受,任其發展”。該草案進一步指出,德國國際競爭力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基于其創新能力的工業實力,特別是其擁有的、“作為游戲規則改變者的突破性創新”(Ground-breaking innovations as a game changer)數量及其創新速度(Speed of innovation),不然德國將會從“規則制定者”(Rule-makers)轉變為“規則遵守者”(Rule-takers),難以保持德國工業的未來生存能力和競爭力,因此,必須站在國家戰略高度為德國工業確立指導方針,增強其突破性創新能力:“如果失去關鍵的技術技能,德國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將受到嚴重損害,這將對德國的生活方式、國家行動能力以及幾乎所有政治領域的行動空間產生重大影響,并最終會波及德國國家機構的民主合法性。”
適度的政府產業政策介入有助于彌補科技創新領域的市場失靈。該草案認為,雖然德國社會市場經濟制度是“世界上最成功的經濟模式”,但是彌補科技創新領域的市場失靈需要政府產業政策介入:“在某些情況下,我們發現一個國家的企業各自作出的商業決策總體上不足以阻擋和防止力量和經濟實力的轉移,其原因在于企業僅僅著眼于自身的發展,而不是整個國家的發展。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并且只有在這些情況下——激活、推進保護性的產業政策才有正當理由。只有當一個國家經濟中的市場力量無法保持其創新能力和競爭力時,國家才有責任去介入。”面對快速發展的科技創新和市場變化,私營企業決策人僅站在自身角度也許意識不到這類變化的深刻含義;同時,即使企業家意識到上述變化,想通過技術變革實現產品結構和產業布局的調整,也往往調動不了多少資源,力不從心;更為重要的是,企業的技術創新往往僅僅著眼于自身的發展,缺乏全局戰略眼光,可能會回避對未來技術的投資,從而出現決策失誤影響一個國家整體產業結構調整,甚至企業會出于既得利益的考慮而抵制產業結構的調整,因此,需要政府的產業政策給予引導。
德國近年來在數字化相關的新興產業領域缺乏突破性創新顯示其科技創新領域出現一定程度的市場失靈。一是中小企業為主的市場主體缺乏顛覆性創新的動力和實力。在德國,中小企業是最主要的市場主體,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源泉和促進就業中堅力量,被譽為德國經濟的“脊梁”,并誕生了大量“隱形冠軍”[17]。然而在顛覆性創新和開拓新興產業方面,這些中小企業存在天然的弱勢。首先,中小企業缺乏顛覆性創新的動力。中小企業本小利薄,抵御風險能力較差,一項投資的失敗往往會迅速威脅到整個企業的生存。而顛覆性創新的成功概率極小,面對這樣風險極大的創新活動,中小企業往往不會參與。再者,中小企業缺乏顛覆性創新的實力。顛覆性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和高科技人才投入,而受自身規模的限制,中小企業在這些方面的投入規模都會受到嚴重制約,缺乏實力參與顛覆性創新。因此,在中小企業占據絕對主導地位的德國,要涌現大量顛覆性創新難上加難。二是積累性創新為主的創新方式難以產生顛覆性的創新成果。德國企業十分倡導“工匠精神”,其特點一是“慢”,慢工出細活,“欲速則不達”——穩健第一、速度第二;特點二是“專”,專注堅持于某一產品或細分領域,并將其做到極致。德國“工匠精神”譽滿全球,被公認為是德國制造業領先、經濟立于不敗之地的重要武器,但也造成了德國企業的“守成”的傾向,即德國企業擅長深耕于業已成熟的領域并不斷把它做到極致,但開創一個具有顛覆性的新興領域方面的能力卻比較欠缺。德國企業這種積累性的集成創新、漸進創新方式給德國創新帶來了路徑依賴,使德國在關系經濟增長動力的高科技產業和新興產業領域欠缺足夠的創新能力[18],難以產生具有影響力的顛覆性創新成果和關鍵技術。三是銀行主導型的金融體系致使顛覆性創新活動融資困難。德國金融體系是典型的銀行主導型,銀行貸款是企業進行外源融資的主要方式,相反作為對創新活動發展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的股權融資方式卻不發達,特別在風險投資領域。顛覆性創新活動具有投資類大、風險極高、回報期長等特點,一方面,“嫌貧愛富”的銀行往往不愿意為從事這類活動的企業提供貸款,容易導致從事技術革新和產品創新的企業陷入融資困難的處境;另一方面,由于股權融資特別風險投資不發達,資金難以流入顛覆性創新活動中。
因此,為了確保或重奪德國在全球的經濟技術實力、競爭力和工業領先地位,必須通過適度的政府產業政策介入以彌補上述科技創新領域的市場失靈:“《德國工業戰略2030》基于可靠的、經過檢驗的社會市場經濟原則,制定了相應標準以證明特殊情況下國家行為的必要性。”
產業政策在世界許多國家中興起,幾乎沒有一個成功的國家完全依賴市場力量來管理當前事務。在新一輪科技和產業革命中,數字化和智能化領域的技術創新與發展成為各國競爭焦點,許多國家通過紛繁多樣的產業政策推動互聯網、人工智能和生物醫藥技術等新興產業領域的前沿技術和顛覆性技術發展。《德國工業戰略2030》把美國和中國作為實施產業政策成功的案例,說明以產業政策確保或重奪德國在全球的經濟技術實力、競爭力和工業領先地位的必要性:“產業政策在世界許多國家中興起。幾乎沒有一個成功的國家完全依賴市場力量來管理當前事務。”
進入新世紀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后,發達國家紛紛提出多種形式的、促進制造業創新發展的政策。其中美國尤為突出,無論奧巴馬還是特朗普政府都強調先進制造業對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的重要意義,不遺余力地推行美國的“再工業化”。為了重塑美國制造業,奧巴馬政府任內的美國總統科學技術顧問委員會(President's Council of Advisors on Science & Technology, PCAST)于2011年6月發布了《確保美國先進制造領導地位》(Ensuring American Leadership in Advanced Manufacturing)白皮書。隨后美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于2012年2月發布《國家先進制造戰略規劃》,用于指導聯邦政府支持先進制造研究開發的各項計劃和行動,提出了促進中小企業投資、增強勞動力技能、建立創新性的合作關系、實現聯邦政府各機構對美國先進制造投資的優化以及增加國家對先進制造研發的投資五大戰略目標[19]。美國總統特朗普上臺后,奉行“美國優先”原則,2018年10月再次發布《美國先進制造業領導戰略》(Strategy for American Leadership in Advanced Manufacturing),明確表達追求全球制造業領導地位,展示美國引領全球先進制造的愿景,提出發展和推廣新型制造技術及創新,加強教育、培訓和匹配制造業勞動力,以及擴大國內制造業供應鏈能力三大任務,確保美國國家經濟安全和經濟繁榮。美國總統特朗普還成立白宮貿易和制造業政策辦公室以及實施減稅方案,吸引制造業回歸本土,并利用關稅等手段大打貿易戰,維護美國制造業的國際競爭力。
《德國工業戰略2030》認為,“在產業政策方面一個特別成功的國家是中國”。2015年中國政府發布《中國制造2025》這個實施制造業強國戰略的第一個十年行動綱領,旨在加強包括信息技術、高端機器人、航空航天、海運業、電動汽車、運輸和鐵路、生物制藥和醫療技術等十個部門的關鍵技術發展和創新。國務院在2017年7月發布了一項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計劃,希冀在2030年之前成為人工智能領域的全球領導者。中國招商局集團(CMG)于2018年7月決定成立千億元科技基金-中國新時代科技基金(China New Era Technology Fund)投資中國和世界各地的科技公司,被業界認為是挑戰日本軟銀“愿景基金”(Vision Fund)。“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對確保銷售市場和物流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德國工業戰略2030》認為,正是由于中國成功實施了產業政策,采取一系列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舉措才大力提高了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競爭力。
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認為,面對數字化智能化時代的德國工業內憂外壓,必須將增強德國的工業基礎提高到國家戰略高度。德國近年來在數字化相關的新興產業領域缺乏突破性創新顯示其科技創新領域出現一定程度的市場失靈,亟需政府產業政策介入。尤其是“產業政策在世界許多國家中興起,幾乎沒有一個成功的國家完全依賴市場力量來管理當前事務”,在日益全球化,創新的巨大加速過程和其他國家的擴張和保護主義的產業政策的條件下,德國必須以產業政策確保或重奪德國在全球的經濟技術實力、競爭力和工業領先地位。
《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內容
《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目標。一是根本目標:《德國工業戰略2030》在開篇指出,“‘2030年國家工業戰略’的目標是與工業界的利益相關者一道,在所有相關領域的國家、歐洲和全球層面確保和恢復經濟和技術能力、競爭力和產業領導”。這直接道明了《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根本性目標,即維護和確保德國在工業、技術和經濟方面的世界領先地位。這種領先地位有利于長久保障德國的就業水平,提高國家經濟實力和促進國家繁榮。同時,在國際經濟關系中“堅決反對他國強行干涉市場經濟進程并系統地保護德國的經濟利益,從來給全球帶來更大的市場、更繁榮的經濟”。
二是直接目標:到2030年,逐步將制造業增加值在德國和歐盟的增加值總額(GVA)中所占的比重分別擴大到25%和20%。《德國工業戰略2030》在“目標”部分直接提出了這一明確的目標,并且在后文中多次重申。圖1顯示2007~2017年德國制造業增加值占總增加值比重,其中2017年德國制造業增加值在其國內增加值總額占比為23.36%,這意味著德國在未來的十多年內將提高1.64個百分比的比重,這個比重看起來很小,但是對于正處“去工業化”階段的德國,要實現這一目標卻需要付出非常大的努力。
《德國工業戰略2030》中的產業政策建議。《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產業政策建議可歸納為支持突破性創新(Ground-breaking Innovations)活動的措施、提升工業整體競爭力的措施和對外經濟方面的措施三大方面。
第一,大力支持突破性創新活動,牢牢掌握工業主權和技術主導力。突破性創新從根本上打破了以前的流程或技術,并用新的技術取而代之,這些創新是“顛覆性的”[20],對經濟的重要領域甚至是所有領域及其增值鏈都會產生根本性的影響,從而改變游戲規則。如果要長期保持德國工業的未來生存能力和競爭力,必須能夠及時認清和預測全球科技發展趨勢,先發制人,在顛覆性技術方面取得領先地位,不然就有可能損失巨大的增值空間。《德國工業戰略2030》首次將產業問題提高到了“工業主權和技術主導力”(Industrial and Technological Sovereignty and Capacity)的高度,指出“德國經濟中,掌握工業主權和技術主導力是維持德國未來生存能力的決定性挑戰。德國經濟必須能夠經受住所有主要領域的全球競爭,特別是在關鍵技術和突破性創新方面”。為了確保德國在關鍵技術領域搶占制高點和掌握主動權,成為規則的制定者(Rule-makers),《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了以下具體建議:
一是提議需要大力發展的具體突破性創新技術目錄。《德國工業戰略2030》認為,當今最重要的突破性創新就是數字化,尤其是人工智能,代表了自蒸汽機發明以來最大的突破性創新,帶動了平臺經濟、自動駕駛等領域的快速發展。機器與互聯網的相互連接構成的工業4.0則是另一個極其重要的突破性技術,工業生產中應用互聯網技術逐漸成為標配,實現制造、供應、銷售信息的數據化、智慧化。此外,納米技術和生物技術、新材料和輕質建筑技術以及量子計算的發展都可能在工業領域改變游戲規則,成為突破性技術。鑒于過去15年突破性創新已經急劇加速,落伍的經濟體和企業面臨從“規則制定者”(Rule-makers)轉變為“規則遵守者”(Rule-takers)的風險,必須把握機會,迅速采取行動。
二是修改競爭法,支持一些關鍵領域大企業的合并,尤其強調打造龍頭企業成為本國及歐洲旗艦(National and European Champions)的重要性。因為顛覆性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人才等生產要素的投入,所以只有大企業才有足夠的能力和實力從事創新活動。而德國在互聯網、人工智能和自動駕駛等新興產業領域缺乏全球性大企業,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要支持這些關鍵領域企業的合并,增加規模優勢,打造龍頭企業成為本國及歐洲旗艦(National and European Champions)。鑒于著眼于全球市場的、有用且必要的德國或歐盟企業合并,經常因為現有法律過分聚焦本土而受到限制,阻礙了龍頭企業的形成,為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鑒于當前的全球市場,德國或歐盟的公司合并是有用且有必要的”,并提出應該重審和修改德國和歐盟的競爭法,支持一些關鍵領域大企業的合并,打造龍頭企業提高其國際競爭力。
三是建立國家參與機制(National Participation Facility),國家可持有戰略重要性企業的股份,參與關鍵領域發展。由于一些戰略性關鍵領域需要大量資金而且關乎國家安全利益,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國家可以購買和持有這些領域企業的股份,而且經濟意義越大的領域,國家將會更加積極主動參與其中。《德國工業戰略2030》還具體提出:“在平臺經濟、人工智能和自動駕駛等極為重要的議題上,為實現目標進行直接的國家參與(a direct state involvement)——如同空中客車當時的情形,這種干預是必要的、合理的。”此外,對自動駕駛增值鏈非常重要的電池生產,該草案提出國家可以支持組建辛迪加的方式提供援助(state assistance through to support in the formation of syndicates)。
四是修改補貼法,對具有突破性影響的創新領域施行限時補貼(Facilitating Time-limited Subsidies)。顛覆性創新有利于提高國家競爭力和增強國家經濟實力,《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德國的主要競爭對手國家通過各種方式對顛覆性創新領域進行了補貼,這使德國相關企業處于不平等的競爭地位,為了支持這些領域企業的發展,《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一些具有突破性影響的創新領域能獲得強大的競爭力,服務于國家的整體經濟利益,對于這些領域國家應施行限時補貼(Facilitating Time-limited Subsidies)”。
第二,采取多種舉措,增強德國工業整體競爭力。工業是德國的經濟命脈,為了進一步增強德國工業整體競爭力,《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以下舉措:
一是擴大處于領先地位的工業產業的優勢,增強競爭力。《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德國在鋼鐵及銅鋁工業、化工產業、設備和機械制造、汽車產業、光學產業、醫學儀器產業、環保技術產業、國防工業、航空航天工業和增材制造(3D打印)等十個工業領域處于全球領先地位,這些領先的關鍵工業領域是德國經濟重要支柱,是德國現有工業競爭力的核心,創造了大量的工業就業機會,使德國有能力維持其高收入水平及高水平的教育和社會保障。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要開展趕超進程(launch a catching-up process)擴大這十個關鍵工業領域的優勢,必須繼續提高其全球競爭力,維持其世界領先地位,并且要“為爭取每一份工業崗位而奮斗”。為此,德國必須不斷反思與改進工業生產的框架條件,如穩定電力與能源價格和社會保障貢獻率(必須永久保持在40%以下),降低企業稅收水平,從而削減企業成本,強化產業整體競爭地位。
二是保持閉環的工業增值鏈,擴大競爭優勢。《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保持一個閉環的工業增值鏈非常重要。如果增值鏈的所有部分——從基礎材料的生產,到整理和加工,再至分銷、服務、研究和開發都在一個經濟區域,那么鏈條中的各個環節就會更具抵抗力,增值鏈也更有可能實現或擴大競爭優勢。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要把工業生產制造所有的環節放在一個經濟地區,打造完整的產業鏈,增加工業附加值,減少外部沖擊和威脅。在此基礎上,《德國工業戰略2030》還提出將采用一整套科學的方法分析現有增值鏈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擴大現有的產業鏈優勢。
三是強化對中小企業的支持,提供個性化優惠和支持,增強其應對顛覆性創新挑戰的能力。《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中小企業是德國經濟的特色優勢”,擁有許多世界隱形冠軍,“具有強大的技術專長和競爭力”。中小企業作為德國最重要的市場主體,對德國國民經濟和居民就業至關重要。然而快速的顛覆性技術創新尤其是數字化進程給中小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認為“中小企業需要個性化的優惠與扶持”,但并沒有明確提出優惠與扶持的具體措施。
第三,在對外經濟關系中堅決反對他國強行干涉市場經濟進程,并系統維護德國整體經濟利益。在對外經濟關系層面,《德國工業戰略2030》主要提出了兩點建議。
一是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抵制非歐盟國家企業不正當的競爭。自由開放的市場需要所有市場參與者與競爭者都遵守公平競爭的市場規則,但是有一些國家沒有遵守現行的市場規則,采用傾銷和濫用市場主導地位等行為,損害了德國的經濟利益。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德國和歐洲必須采取比以往更積極的行動來抵制其他國家不正當的競爭”。
二是在涉及國家經濟利益的重要領域,限制和阻止非歐盟國家企業收購德國企業。近年來,德國企業大量被非歐盟企業收購,尤其是一些具有較高科技含量的企業被美國和中國企業收購,導致德國的相關利益團體游說政府,以國家經濟安全為由強烈要求德國政府采取保護主義措施維護其經濟利益[21]。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在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領域,要對非歐盟企業收購德國企業的行為加以限制。
鑒于歐洲單一市場已使歐盟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利益緊密相連,《德國工業戰略2030》還提出了有關歐盟維度的相關倡議:其一,德國期望與歐盟其他成員國一道共同推動制定歐盟產業政策,以扭轉歐盟國家的去工業化進程和增強整個歐盟工業競爭力。其二,建議成立“工業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Industrial Ministers),對產業政策進行集中的討論和決策。
從《德國工業戰略2030》看德國政府相關理念和政策的新動向
雖然《德國工業戰略2030》目前只是一個草案,僅僅是德國政府有關德國工業未來的戰略倡議,但是它折射了德國政府相關理念和政策的新動向。
產業政策從間接誘導式的框架設定轉向一定程度直接介入式的產業指向。戰后聯邦德國引入社會市場經濟體制,其核心在于建立和維護市場完全競爭的經濟秩序,國家政策要確保所有市場參與者的平等地位,產業政策僅僅在為制造業技術創新提供良好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層面上存在,即通過設定相關法律和制度框架間接誘導產業發展,并極力避免在政策文件中提及“產業政策”。這是因為德國主流輿論長期反對政策過多干預市場,“產業政策”一詞往往帶有貶義色彩。由于近年來德國在信息技術領域與世界領先國家的差距加大,德國政府開始實行一系列高科技戰略,如《德國高科技戰略》(2006~2009年)、《德國高科技戰略2020》、《新高科技戰略——為德國而創新》等,但這些戰略也并沒有顛覆以往的政策手段。而《德國工業戰略2030》一改以往避諱使用“產業政策”名稱的做法,明確從產業政策角度“首次提出了一項連貫的德國和歐洲的產業戰略”;以往德國政府的間接誘導式框架設定型產業政策不人為選定也不刻意扶持特定技術和產業,而《德國工業戰略2030》卻直言不諱地要扶持互聯網、人工智能和自動駕駛等顛覆性技術創新,擴大鋼鐵及銅鋁工業、化工產業、設備和機械制造、汽車產業等十個關鍵工業領域的優勢;此外,以往德國的相關產業政策傾向于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層面進行制度形塑,政府不插手具體產業或企業發展,而《德國工業戰略2030》首次將產業問題提高到了“工業和技術主權”的高度,提出建立國家參與機制(National Participation Facility),國家可持有戰略重要性企業的股份,并直接參與關鍵產業發展。因此,這份草案標志德國產業政策從間接誘導式的框架設定轉向一定程度直接介入式的產業指向。
競爭政策從單一強調公平競爭轉向兼顧公平競爭和創新激勵,并凸顯保護主義色彩。在德國以競爭秩序為核心的社會市場經濟體制中,競爭政策具有基礎性的地位,其任務是保護公平競爭、建立競爭秩序以及禁止限制競爭的行為,并通過被稱為“經濟憲法”的《反限制競爭法》和聯邦卡特爾局的具體實施來促進公平競爭,反對壟斷。《反限制競爭法》對企業間的合并行為有嚴格的監督和控制,如果企業合并后形成了支配地位,聯邦卡特爾局可以禁止該并購。《德國工業戰略2030》非常引人注目、備受爭議的一個內容在于,為了提高德國企業在互聯網、人工智能和自動駕駛等新興產業領域的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建議通過修改競爭法支持這些關鍵領域大企業的合并,打造龍頭企業使其成為本國及歐洲旗艦(National and European Champions)。同時,在涉及國家經濟利益的重要領域限制和阻止非歐盟國家企業收購德國企業。這一方面,說明競爭政策從單一強調公平競爭轉向兼顧公平競爭和創新激勵;另一方面,顯示競爭政策強調的公平競爭只涉及德國、歐盟層面,凸顯其保護主義色彩。
政府從單一市場秩序維護者轉向既是秩序維護者又是經濟參與者的雙重角色。《德國工業戰略2030》為產業政策正名,推動產業政策回歸,以及競爭秩序的創新激勵導向及保護主義基調,體現德國“秩序政策”[22]層面的政府和市場關系正在發生變化。德國實行的社會市場經濟崇尚市場自由+競爭秩序,經濟政策應優先建立和維護市場完全競爭的經濟秩序,政府的角色僅僅是市場秩序維護者。而《德國工業戰略2030》“界定了國家干預行為可以視為合理的,甚至可能是必要的情況”,提出要建立國家參與機制,當市場力量無法保持其工業創新能力和競爭力時國家有責任去介入,并明確提出政府要直接參與平臺經濟、人工智能和自動駕駛等關鍵產業發展,同時國家可持有戰略重要性企業的股份。這是一個明顯而重大的角色轉向。如果這一草案被最終通過,將表明德國政府在經濟活動中扮演的角色,由“裁判員”的單一角色轉向既做“裁判員”又做“運動員”的雙重角色,由“節目主持人”的單一角色轉向既是“節目主持人”又是“節目表演者”的雙重角色。因此,雖然該草案強調“國家(干預)活動只能作為例外(as an exception)和在有限的時間內(temporarily)被討論,只有在至關重要情形,在其他方式都不適用的情況下才可以考慮國家行為”,但是仍然遭遇一些經濟學家猛烈批評,認為過分強調政府干預,是走向“計劃經濟”[23]。
相關爭論及展望
學術界貶多褒少。《德國工業戰略2030》從產業政策角度“首次提出了一項連貫的德國和歐洲的產業戰略”,在德國學術界引起軒然大波,辯論圍繞以下問題展開:國家在市場經濟中應該在多大程度上干預微觀層面公司的利益?德國需要政府刻意扶持特定技術、特定產業、特定企業的產業政策嗎?保護主義能提高德國工業競爭力嗎?整體上學術界對《德國工業戰略2030》持批評態度,貶多褒少。德國政府經濟顧問委員會“五賢人(Fünf Weisen)”[24]中的四位教授——菲爾德(Lars Feld)、施密特(Christoph Schmidt)、施納貝爾(Isabell Schnabel)和維蘭德(Volker Wieland)今年2月6日聯袂在德國《世界報》撰寫題為《阿爾特邁爾的產業政策是錯誤的戰略轉向》(Altmaier Industriepolitik ist ein Strategiewechsel in die falsche Richtung)的文章,全面抨擊《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該草案設計的產業政策“嘗試確定對經濟具有‘戰略’重要性的具體技術或企業”,是完全錯誤的,因為對某些企業或行業的針對性扶持無異于拆東墻補西墻,必將對其他經濟主體產生負面溢出效應;同時,國家保護和支持在國際競爭中落后的德國公司也會產生道德風險。該文認為,在科技創新層面,良好的產業政策應該包含三個主要支柱,即運用市場導向的政策工具為創新和企業參與提供適當的制度框架;通過教育—研究—知識轉移等為技術創新創造良好的條件;國家通過增加應用基礎研究的投入設定有針對性的科技創新驅動。他們認為政策制定者不太可能擁有對未來技術發展或需求變化的準確知識,進而難以準確確定顛覆性創新的具體技術、公司或行業,因此,政府應放棄干預微觀經濟運行的指導性產業政策,改成為科技創新創造適宜的框架條件。“五賢人”中的菲爾德(Lars Feld)更是直言該草案“只是計劃經濟”(Schlechterdings Planwirtschaft),雖然該草案文字上寫堅持社會市場經濟原則,但是“它與路德維希·艾哈德的社會市場經濟沒有任何關系”[25]。此外,曼海姆大學的宏觀經濟學教授格呂納(Hans Peter Grüner)認為,支持龍頭企業成長為“德國和歐洲旗艦”不利于市場競爭,最終只會提高消費者的負擔”。對于德國而言,“基于中國模式的產業政策不是一種選擇”[26]。來自柏林德國經濟研究所(Deutsches Institut für Wirtschaftsforschung, DIW Berlin)的杜索(Tomaso Duso)博士也反對國家支持龍頭企業和確定關鍵產業的做法,“國家比市場更了解未來的技術、行業和市場,這是相當牽強的”[27],基于保護主義和大規模補貼的工業戰略將不會成功。
另一些經濟學家則同意《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部分觀點。據德國之聲報導,時任“五賢人”中唯一公開支持該戰略草案的經濟學家是德國維爾茨堡大學(Universität Würzburg)博芬格(Peter Bofinger)教授,他認為這一草案反映政府正在“考慮工業和創新的整體概念,尋找產業政策的戰略答案”[28]。這位時任“五賢人”中唯一的一位凱恩斯主義經濟學家,長期以來一直推動有關產業政策的辯論[29],但他也指出該草案對某些企業或行業的針對性扶持有問題,“保護個別公司的目標值得商榷,特別令人擔憂的是保護陷入困境的公司”[30]。德國經濟研究所(Das Institut der Deutschen Wirtschaft, IW)所長許特(Michael Hüther)也支持該戰略草案,“如果沒有這樣的(政府)支持,像德國這樣強大的國際化和網絡化經濟就無法持續成功”[31]。他認為在科技創新層面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是合理的,“現在人工智能的發展將決定下個世紀的經濟結構,競爭對手依靠國家支持強勢進入,我們不能袖手旁觀”[32]。西薩克森茨維考大學(Westsächsische Hochschule Zwickau)的沃羅貝爾(Ralph Wrobel)贊同該草案的龍頭企業導向,“德國及歐洲必須要有規模更大的企業來維持自己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他還批評現有的歐盟競爭法只在歐洲市場層面關注是否存在壟斷,忽視了國際競爭形勢,必要時需要加以調整[33]。
工商界反應不一。德國工商界對《德國工業戰略2030》反應不一,代表大企業利益的工商團體基本肯定,但質疑國家干預的具體形式;而代表中小企業和家屬企業團體基本持批評態度。德國最大的工業組織、主要商界游說團體——德國工業聯合會(Bundesverbands der Deutschen Industrie,BDI)主席肯普(Dieter Kempf)表示,《德國工業戰略2030》體現了聯邦政府加強了對德國及歐盟工業的重視和關注,認為“政策更加注重德國和歐洲工業的進一步發展,這是好事”[34]。他認為該戰略是“值得討論的提案,問題是它們如何具體化”。據相關媒體報道,《德國工業戰略2030》正是在德國工業聯合會(BDI)呼吁德國政府和歐盟對中國采取更加強硬立場一個月之后提出的[35]。其中關于抵御歐盟以外企業收購、保護歐洲企業的條款即來自于德國工業聯合會(BDI)的建議。但是德國工業聯合會(BDI)對國家干預持保留意見,認為國家干預“不應該被用來阻止(歐盟內)公司收購,而只能用于支持新技術項目”,批評該戰略既干擾了企業本身的決策,又對中小企業作用和高稅負關注不夠[36]。代表德國經濟界利益的德國工商聯合會(DIHK,Deutscher Industrie- und Handelskammertag)主席施威澤(Eric Schweitzer)表示,德國政府著力保障德國工業區位優勢正當時。德國工商聯合會(DIHK)歡迎聯邦經濟部長阿爾特邁爾(Peter Altmaier)的產業政策推動,因為“這適應了全球不確定和工業數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但對《德國工業戰略2030》中有關政府決定和影響企業投資的任何舉措持懷疑態度[37]。施威澤(Eric Schweitzer)呼吁德國政府降低公司稅,并“解決數字基礎設施和競爭性電價的問題”[38]。
與此同時,德國工商界幾大協會普遍要求在《德國工業戰略2030》中需更好地考慮家族企業和中小企業的作用[39]。德國聯邦中小企業經濟聯合會(Bundesverband mittelstandische Wirtschaft, BVMW)主席歐霍文(Mario Ohoven)認為該戰略“重視大康采恩,忽視中小企業”(hofiert Großkonzerne und vernachlässigt den Mittelstand),而中小企業是“德國經濟的引擎”,因此,德國聯邦經濟部長阿爾特邁爾應該改進他的計劃并加強中小企業的競爭力[40]。德國機械工程工業協會(Verband Deutscher Maschinen- und Anlagenbau, VDMA)同樣批評《德國工業戰略2030》低估了中小企業的重要性[41]。代表了德國18萬家族企業的家族企業協會(Der Verband der Familienunternehmer)會長馮·埃本(Reinhold von Eben-Worlée)指責《德國工業戰略2030》對中小企業不作為,實施“反中小企業政策”(eine Antimittelstandspolitik)。德國家族企業協會為了表示抗議,拒絕邀請聯邦經濟部長阿爾特邁爾參加今年五月初召開的該協會成立70周年大會[42]。
黨派層面:執政伙伴支持,反對黨猛烈抨擊。聯邦政府執政伙伴社民黨(Sozi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經濟論壇主席弗倫茨爾(Michael Frenzel)表示,對這一工業戰略期待已久[43]。他認為創建世界領先企業和工業巨頭(industrial champions)具有戰略重要性,支持歐盟內部企業兼并收購、做大做強企業從而抵御非歐盟企業競爭是非常必要的,他建議社民黨支持德國政府推動修改德國及歐盟層面反壟斷法規的努力,“我們必須積極捍衛歐洲公司的利益,保護歐洲內部市場,并在世界市場上創造公平的競爭條件”[44]。他贊同該草案列出對德國經濟競爭力至關重要的十個工業部門,但是認為該草案缺乏加強產業競爭力的具體措施。他認為,德國需要一個全面而詳細的、對數字基礎設施和人工智能領域相關新技術及科技創新的投資戰略,聯邦政府有必要像美國和中國一樣,對顛覆式創新活動進行大規模投入,尤其是涉及德國汽車行業和能源轉型能否成功的電池和儲能技術領域。反對黨陣營則對《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了批評和質疑。自民黨(Freie Demokratische Partei, FDP)的經濟政策發言人胡本(Reinhard Houben)指責該草案是趨向計劃經濟(letztendlich um Planwirtschaft)。他呼吁政府應該進行稅收改革,采取減稅、取消政府干預等方式降低企業負擔,松綁經濟主體使其擺脫官僚主義障礙(Wirtschaft Tatsächlich Entlasten und von Bürokratischen Hemmnissen Befreien)[45]。德國左翼黨(Die Linke)領導人里克辛爾(Bernd Riexinger)批評說,《德國工業戰略2030》“不是為社會利益行事,而是賦予康采恩更多權力”[46]。德國綠黨聯邦議會黨團代表霍夫海特(Anton Hofreiter)同樣反對該草案的“龍頭企業”導向,他呼吁“聯邦政府必須致力于明確(工業戰略的)環境和社會目標,而不是將大公司擴大為大型康采恩(Megakonzernen)”[47]。
展望。事實上2019年2月5日發布的《德國工業戰略2030》只是一個草案,它更多地體現為德國政府有關德國工業未來的戰略倡議,成為政府與工業部門、經濟部門、工會組織和學術界的利益相關方進行深入討論的主題,因此,在工業戰略和產業政策層面“本草案只是第一步”。同樣,德國聯邦議院(Bundestag)的各政黨、各聯邦州也會對其進行深入討論。上述歸納的學術界、工業界和政黨的相關爭論表明,該草案至今遭遇各方潮水般的批評聲;同時該草案也涉及歐盟層面的競爭法修訂,非德國一方可以決定。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能否最終實施,以及具體的實施細則如何制定,還需要靜觀其變。
基于《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有關產業指導方針,德國政府也致力于在歐盟層面制定相應的歐盟工業戰略,并倡導其余成員國就各自的工業戰略和產業政策展開深入對話。該草案發布后時隔兩周的2月19日,德國經濟與能源部和法國經濟部聯合發布了《面向二十一世紀歐洲工業政策之法德宣言》(A Franco-German Manifesto for a European industrial policy fit for the 21st Century[48]),呼吁在歐洲層面制定產業政策以增強歐盟的工業競爭力。該宣言認為,強大的工業不僅是可持續和包容性增長的核心,更是歐洲經濟主權和獨立性的前提條件。歐洲如果想在2030年保持其強大工業經濟體的地位,就需要擁有更具戰略性的思維,并且需要制定一項真正的歐盟產業政策,確保歐洲企業在智能制造時代的前沿核心競爭力。德法兩國建議未來歐洲工業戰略應圍繞以下三個支柱來制定:在創新領域大規模投資,推動歐盟搶占數字經濟和智能制造新高地;調整歐盟的監管框架,扶持本土企業與外國對手展開競爭;以及采取有效措施如抵御海外企業收購等保護歐洲的技術、企業和市場。考慮到法國有國家干預經濟的傳統,經濟保護主義傾向遠強于德國,而且法德二國已經在產業政策導向及提高歐洲大企業競爭力等方面已經達成共識,因此,這可能意味著歐盟產業政策未來也將發生深遠的變化。
德國總理默克爾已經宣布2021年后不會尋求連任總理,不會競選德國聯邦議員,也不會在歐盟或者聯合國機構任職,這意味著“默克爾時代”正進入尾聲,備受爭議的《德國工業戰略2030》能否在默克爾在任期間通過從而“將2021年作為合適的戰略啟動時間點”,還難以預料;此外,歐洲議會已于2019年5月舉行新一屆選舉,歐盟進入新一屆執行機構重要人事的更替,改選歐盟委員會主席、歐洲理事會主席、歐洲議會議長、歐洲央行行長和歐盟外交政策高級代表等五大職位。歐洲政治版圖的變化能否推動歐盟競爭法修訂及歐盟產業政策的變化,值得我們持續關注。
(本文系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多重危機背景下的歐洲一體化與德國的政策走向”的階段性成果,項目批準號:17JJDGJW011;得到中國人民大學“統籌支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經費支持;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張志開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釋
[1]本文用引號引用部分如果不特別注明均來源于《德國工業戰略2030》。
[2]German Federal Ministry For Economic Affairs And Energy (BMWI), "Digital Strategy 2025", April 1, 2016, https://www.bmwi.de/Redaktion/EN/Publikationen/digitale-strategie-2025.html.
[3]OECD, "Key Issues for Digital Transformation in the G20", Jan 12, 2017, https://www.bmwi.de/Redaktion/DE/Downloads/G/g20-key-issues.pdf.
[4]阿里研究院和畢馬威:《2018全球數字經濟發展指數》,阿里研究院網站,2018年9月18日,http://www.aliresearch.com/Blog/Article/detail/id/21560.html。
[5]《“2018全球數字經濟競爭力發展報告”藍皮書發布:中國數字經濟動能強勁》,新華網,2018年10月28日,http://www.sh.xinhuanet.com/2018-10/28/c_137564315.htm。
[6]波士頓咨詢公司:《2018年全球最具創新力企業50強》(The Most Innovative Companies 2018: Innovators Go All In On Digital),波士頓咨詢公司網站,2018年1月17日,https://www.bcg.com/publications/2018/most-innovative-companies-2018-innovation.aspx。
[7]《2018年全球自動駕駛技術發明專利排行榜(TOP 100)》,IPRdaily中文網,2019年4月12日查詢,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1180.html。
[8]畢馬威(KPMG):《2019 Autonomous Vehicles Readiness Index》,畢馬威(KPMG)公司網站,2019年2月12日,https://home.kpmg/xx/en/home/misc/search.html?sp_p=any&q=Autonomous%2BVehicles%2BReadiness%2BIndex。
[9]《G20國家數字經濟排名:美國蟬聯首位,中國位列第二》,艾媒網,2018年12月20日,https://www.iimedia.cn/c460/63214.html。
[10]阿里研究院:《2018全球數字經濟發展指數》,阿里研究院網站,2018年9月18日,http://www.aliresearch.com/Blog/Article/detail/id/21560.html。
[11]《IFR報告顯示過去五年全球工業機器人銷量翻番》,搜狐財經網,2018年10月22日,http://www.sohu.com/a/270487324_114872。
[12]德勤(Deloitte):《2016全球制造業競爭力指數》(2016 Global Manufacturing Competitiveness Index),德勤(Deloitte)公司網站,2019年4月12日查詢,https://www2.deloitte.com/cn/zh/pages/manufacturing/articles/2016-global-manufacturing-competitiveness-index.html。
[13]World bank:World Bank Database, https://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NV.IND.MANF.CD.
[14]麥肯錫:《中國數字經濟報告》(China's digital economy: A leading global force),麥肯錫公司網站,2019年4月12日查詢,https://www.mckinsey.com/featured-insights/china/chinas-digital-economy-a-leading-global-force。
[15]喬繼紅:《中企在德投資額2017年創新高》,《人民日報》,2018年1月27日,第3版。
[16]Bundesverband der Deutschen Industrie e.V., BDI): Partner and Systemic Competitor- How Do We Deal With China's State-controlled Economy?), Jan 10, 2019, https://english.bdi.eu/publication/news/china-partner-and-systemic-competitor.
[17]Kristin Schmidt, "Hidden Champions: Das sind Deutschlands geheime Weltmarktführer", Wirtschafts Woche, Jan 29, 2018, https://www.wiwo.de/unternehmen/mittelstand/hannovermesse/hidden-champions-das-sind-deutschlands-geheime-weltmarktfuehrer/20883700.html.
[18]史世偉、寇蔻:《中德國家與區域創新體系比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年,第89~92頁。
[19]US National Economic Council:Revitalizing American Manufacturing: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s Progress in Establishing a Foundation for Manufacturing Leadership, Whitehouse, Oct, 2016, https://www.whitehouse.gov/sites/whitehouse.gov/files/images/NEC_Manufacturing_Report_October_2016.pdf.
[20]《德國工業戰略2030》中突破性創新和顛覆性創新的涵義基本一致。
[21]Christophe Bull, "Fighting Fire With Fire:Europe's Protectionist Lurch", McGill Journal of Political Studies, Feb 17, 2019, https://mjps.ssmu.ca/2019/02/17/europe-protectionist.
[22]秩序政策(Ordnungspolitik)是德語國家的經濟學術語。所謂秩序政策是所有那些為經濟運行過程創造和保持長期有效的秩序框架、行為規則和權限的有關經濟法律和措施手段的總和。鑒于一些德國經濟學家把經濟秩序稱為經濟體制,因此,秩序政策也可理解為構成一國經濟體制層面的政策框架。
[23]Olaf Gersemann, "Wirtschaftsweiser wirft Altmaier ,Planwirtschaft' vor", Die Welt, Feb 1, 2019, https://www.welt.de/wirtschaft/article188074825/Industriestrategie-2030-Wirtschaftsweiser-wirft-Altmaier-Planwirtschaft-vor.html.
[24]“五賢人”指構成德國政府經濟顧問委員會的五位最富盛名的經濟學家,因此,德國政府經濟顧問委員會也稱之為“五賢人”委員會。
[25]Olaf Gersemann, "Wirtschaftsweiser wirft Altmaier ,Planwirtschaft' vor", Die Welt, Feb 1, 2019, https://www.welt.de/wirtschaft/article188074825/Industriestrategie-2030-Wirtschaftsweiser-wirft-Altmaier-Planwirtschaft-vor.html.
[26]Jan Dams, Nikolaus Doll, Anne Kunz, "Auf der zwanghaften Suche nach deutschen Champions", Die Welt, Feb 4, 2019, https://www.welt.de/wirtschaft/article188205381/Peter-Altmaier-Kritik-an-seiner-Industriestrategie.html.
[27]Florence Schulz, "German 2030 industrial strategy: Altmaier backs 'European Champions'", EURACTIV, Feb 7, 2019, https://www.euractiv.com/section/economy-jobs/news/german-2030-industrial-strategy-altmaier-backs-european-champions.
[28]Deutsche Welle, "German minister defends controversial industrial strategy", Feb 3, 2019, https://www.dw.com/en/german-minister-defends-controversial-industrial-strategy/a-47344440. 2019年3月,博芬格(Peter Bofinger)教授已經卸任“五賢人”職務。
[29]筆者曾經翻譯德國維爾茨堡大學(Würzburg)博芬格(Peter Bofinger)教授的書《貨幣政策:目標、機構、策略和工具》,此間交流了很多經濟思想;2015年1~3月,筆者受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資助,作為高級訪問學者在德國維爾茨堡大學和博芬格教授進行了三個月的合作研究,他坦言,他的大多數經濟學觀點在德國學術界屬于少數派。
[30]Mark Schieritz und Lisa Nienhaus, "Jetzt wird wieder in die Hände gespuckt", Die Welt, Feb 6, 2019, https://www.zeit.de/2019/07/industriepolitik-bundesregierung-schutz-konzerne-china-amerika-peter-altmaier.
[31]Bayerischer Rundfunk, "Mehr staatliche Hilfe soll Industrie in Deutschland schützen", Feb 5, 2019, https://www.br.de/nachrichten/deutschland-welt/mehr-staatliche-hilfe-soll-industrie-in-deutschland-schuetzen.
[32]Jan Dams, Nikolaus Doll, Anne Kunz, "Auf der zwanghaften Suche nach deutschen Champions", Die Welt, Feb 4, 2019, https://www.welt.de/wirtschaft/article188205381/Peter-Altmaier-Kritik-an-seiner-Industriestrategie.html.
[33]Jan Dams, Nikolaus Doll, Anne Kunz, "Auf der zwanghaften Suche nach deutschen Champions", Die Welt, Feb 4, 2019, https://www.welt.de/wirtschaft/article188205381/Peter-Altmaier-Kritik-an-seiner-Industriestrategie.html.
[34]Nikolaus Doll, Olaf Gersemann, "In der Wirtschaft wächst die Angst vor Altmaiers Übergriffen", Die Welt, Feb 2, 2019, https://www.welt.de/wirtschaft/article188130569/Industriestrategie-Wirtschaft-kritisiert-Vorstoss-von-Peter-Altmaier.html.
[35]德國工業聯合會(BDI)的呼吁指2019年1月10日,BDI發布了針對中國的政策報告《伙伴與系統級競爭對手:如何應對中國國家控制的經濟?》,根據相關媒體報導,《德國工業戰略2030》草案的出臺與該報告相關,參見Christophe Bull, "Fighting Fire With Fire: Europe's Protectionist Lurch", McGill Journal of Political Studies, Feb 17, 2019, https://mjps.ssmu.ca/2019/02/17/europe-protectionist.
[36]Florence Schulz, "German 2030 industrial strategy: Altmaier backs 'European Champions'", EURACTIV, Feb 7, 2019, https://www.euractiv.com/section/economy-jobs/news/german-2030-industrial-strategy-altmaier-backs-european-champions.
[37]Reuters, "Germany's New Industrial Strategy Under Fire", U.S. News & World Report, Feb 1, 2019, https://money.usnews.com/investing/news/articles/2019-02-01/germanys-new-industrial-strategy-under-fire.
[38]Xinhua(Berlin), "Merkel promises to increase government's speed in times of rapid change", March 16, 2019, http://www.xinhuanet.com/english/2019-03/16/c_137898709.htm.
[39]Xinhua(Berlin), "Merkel promises to increase government's speed in times of rapid change", March 16, 2019, http://www.xinhuanet.com/english/2019-03/16/c_137898709.htm.
[40]Bayerischer Rundfunk, "Mehr staatliche Hilfe soll Industrie in Deutschland schützen", Feb 5, 2019, https://www.br.de/nachrichten/deutschland-welt/mehr-staatliche-hilfe-soll-industrie-in-deutschland-schuetzen.
[41]Briggette Jaya, "VDMA: Industrial Strategy 2030 underestimates SMEs", Vogel Communications Group), Etmm-online, Feb 5, 2019, https://www.etmm-online.com/vdma-industrial-strategy-2030-underestimates-smes-a-800665.
[42]Die Welt, "Unternehmer kritisieren Altmaier als ,Totalausfall'", April 8, 2019, https://www.welt.de/wirtschaft/article191513169/Peter-Altmaier-Unternehmer-kritisieren-Minister-als-Totalausfall.html.
[43]SPD-Wirtschaftsforum, "Wirtschaftsforum der SPD begrüßt Altmaiers Industriepolitischen Vorstoss", Feb 4, 2019, https://www.spd-wirtschaftsforum.de/news/wirtschaftsforum-der-spd-begruesst-altmaiers-industriepolitischen-vorstoss.
[44]SPD-Wirtschaftsforum, "Industriepolitik heißt Sicherung und Ausbau von Wertschöpfungsketten", Feb 5, 2019, https://www.spd-wirtschaftsforum.de/presse/industriepolitik-heisst-sicherung-und-ausbau-von-wertschoepfungsketten-frenzel-investitionskonzept-fehlt.
[45]Reinhard Houben, "Houben-Statement: Wirtschaft Tatsächlich Entlasten und von Bürokratischen Hemmnissen Befreien", Feb 5, 2019, https://www.fdpbt.de/pressemitteilung/113331.
[46]Bayerischer Rundfunk, "Mehr staatliche Hilfe soll Industrie in Deutschland schützen", Feb 5, 2019, https://www.br.de/nachrichten/deutschland-welt/mehr-staatliche-hilfe-soll-industrie-in-deutschland-schuetzen.
[47]Oliver Voss and Marie Zahout, "Altmaiers Industriestrategie ,Wer Technologien verpennt, wird zur Werkbank der anderen'", Tagesspiegel, Feb 5, 2019, https://www.tagesspiegel.de/wirtschaft/altmaiers-industriestrategie-wer-technologien-verpennt-wird-zur-werkbank-der-anderen/23952606.html.
[48]German Federal Ministry For Economic Affairs And Energy (BMWI), "A Franco-German Manifesto for a European industrial policy fit for the 21st Century", Feb 19, 2019, https://www.bmwi.de/Redaktion/DE/Downloads/F/franco-german-manifesto-for-a-european-industrial-policy.pdf.
The German Industrial Strategy 2030: Background, Contents and Disputes
Huang Yanfen
Abstract: Although Germany is an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industrial power with outstanding achievements, its industry is now weak in innovation in the era of digital intelligence, facing the situation of "internal and external pressure and a close fight". In February 2019, Peter Altmaier, the German Federal Minister of Economy and Energy, issued a draft plan for the German Industrial Strategy 2030, which caused a great disturbance in Germany and the European Union. Although the "German Industrial Strategy 2030" is only a draft at the moment and only the German government's strategic initiative on the future of the German industry, it reflects the new trend of the German government’s relevant concepts and policies, that is, the industrial policy has changed from indirect inductive framework setting to industrial orientation with certain degree of direct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the competition policy has changed from mere emphasis on fair competition to a balance between fair competition and innovation incentives, highlighting the protectionist stance; and the government has changed its single role as the market order defender to the dual role as the order defender and economic participant.
Keywords: industrial strategy, industrial policy, competition policy
【作者簡介】
黃燕芬,中國人民大學歐洲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導,國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入選者,美國Gerald R. Ford School of Public Policy, University of Michigan客座教授,德國Universität Würzburg高級訪問學者。研究方向為宏觀經濟政策、房地產經濟、德國經濟。主要著作有《The Money Supply Process and Monetary Policy in China》《取消貸款規模控制后我國的貨幣供給過程和貨幣政策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