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直以來,我國稅收都面臨著主體局限、暴力虛開、信息風險、成本較高等問題,使得稅收征管成為社會難題。區塊鏈技術具有可追溯、智能合約等特征,將其應用于稅務領域,有助于拓寬稅收主體范疇、創新數據管稅方式、加強稅收風險識別、構建納稅信用體系,從而破解稅收征管難題。【關鍵詞】稅收征管 區塊鏈 智能合約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拓寬稅收主體范疇,明確稅收管轄機構,控制逃避稅收行為
近年來,隨著網絡經濟的快速發展,經營主體的收益來源越來越網絡化、虛擬化,一些人開始以各種方式逃避稅收,網絡交易成為逃稅“避風港”。當前,虛擬經濟的稅收征管尚屬于空白領域。對此,應利用區塊鏈技術,拓寬稅收主體范疇,明確稅收管轄機構。
一是要求金融機構將納稅人交易信息上傳至區塊鏈。無論是網店、微店,還是虛擬貨幣,都需要通過商業銀行或第三方支付平臺完成交易。為此,金融機構可以為交易者創設個人賬戶,詳細記錄每一筆資金交易,通過區塊鏈不可篡改的技術優勢了解納稅人的收入情況。一旦達到法定稅收標準,及時通知納稅人繳稅。
二是強化金融機構的監管意識。賦予金融機構稅收監管職責,鼓勵金融機構利用區塊鏈技術搭建虛假交易識別系統,允許稅收監管機構介入審計,一旦發現納稅人存在隱匿收入、制造虛假交易等行為,及時懲處。如果金融機構未履行監管職責,則應承擔連帶責任,以此強化金融機構的監管意識。
三是破解新型稅收管轄權難題。網絡交易行為的稅收征管一直存在管轄權爭議。對此,可以利用區塊鏈技術向每一位納稅人發放識別號,通過解析網絡交易的域名、IP地址,確定納稅人的實際所在地。此外,明確具有管轄權的稅務機構,既便于稅務機構履行自身職責,也能夠防止由管轄權不明導致的納稅人避稅行為無人管制問題的發生。
創新數據管稅方式,盡早步入稅收“無票時代”,避免暴力虛開
一直以來,我國都采用以票控稅的征管模式,即依靠發票證明業務的真實發生。但是,社會公眾索要發票的意識不強,導致大量交易處于無票狀態,依靠發票并不能夠真實反映主體的經營狀況。另外,部分經營主體為達到偷稅目的,利用虛開發票拉高經營成本。對此,要創新數據管稅方式,盡早步入稅收“無票時代”。
一是實現從票據管稅向數據管稅過渡。稅務機關要利用區塊鏈技術搭建業務平臺,即基于區塊鏈分布式記賬、不可篡改等特性,打造新型稅收征管模式——數據管稅。納稅人通過網絡填報稅務,稅務機關只需通過納稅平臺即可查詢稅務情況,而不需要以實體發票判斷稅務的真實性。相比票據時代,數據時代的稅收信息將更加真實、準確。
二是實現自動化繳稅。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成熟,納稅人的身份信息、交易記錄都被準確無誤地記錄下來。根據納稅人的真實收入、稅收繳納額度,區塊鏈系統可以通過納稅人提供的銀行賬戶自動扣劃稅款。另外,自動繳稅系統可以預先設定智能合約,在自動繳費中實現稅收優惠,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便于開展稅務審計。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可以防止任何人篡改交易記錄,確保記錄于區塊鏈中的信息更加準確,從而有助于提高稅務審計的準確性。同時,區塊鏈可以在每一個交易環節實時復制交易數據,并且可追溯。稅務機關在審計的過程中只需對納稅人的數據信息進行審查,而無需再考慮納稅人數據造假問題,從而既提高了稅務審計的效率,又降低了稅務審計的成本。
加強稅收風險識別,確保稅收全程追溯,降低稅收風險
由于我國納稅主體眾多,部分納稅主體存在偷稅、逃稅等行為,稅務機關在征收與監管方面面臨巨大挑戰。另外,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由于系統漏洞或人為原因,時常會出現納稅信息泄露現象,對經營主體造成不利影響。對此,要加強稅收風險識別,確保稅收全程追溯。
一是合理劃分稅收主體風險級別。既然無法在短期內實現對每一個納稅主體的全方位、立體化監管,那么,就有必要區分普通稅收監管對象和重點稅收監管對象。在日常稅收征管過程中,一旦發現經營主體存在偷稅、漏稅、騙稅等行為,立即將其列入“灰名單”,并上傳至區塊鏈,作為征收監管的重點對象。如果該主體持續存在此類行為,則要將其列入“黑名單”,進行依法整治。反之,如果經營者正常繳稅、無不良記錄,則可以適當放松監管。通過納稅征管“輕重有別”,更好地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構建稅收全程追溯機制。稅收是國家財政的重要支撐,偷稅、漏稅、逃稅行為將對國家經濟發展產生嚴重影響。基于區塊鏈的永久、可追溯等特性,構建稅收全程追溯機制。在這種機制下即使當下未能察覺經營者偷稅、漏稅、逃稅等,但在日后的反復審計過程中,這些違法行為也會逐一曝光。以區塊鏈技術追溯稅收,實現終身追責,讓經營者不敢出現偷稅、漏稅、逃稅等行為。
三是劃清稅收治理與隱私邊界。稅務機關依法享有稅收征管權,可以對經營者的稅務數據進行采集、儲存、分析。但是,稅務機關要依法履行保密義務,保證數據采集、儲存、分析過程中的信息安全。一旦泄露經營主體的稅務信息,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另外,區塊鏈技術具有諸多不確定性。稅務機關既然選擇利用區塊鏈技術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就應該確保區塊鏈技術的絕對安全——既要聘請專業人員對軟件、硬件進行定期維護,防止發生技術風險;又要對稅務人員進行嚴格管理,避免出現人為的信息泄露。
構建納稅信用體系,實現納稅無縫銜接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營者為了實現利益最大化,會不惜選擇稅收不遵從行為(因為對這種行為的處罰力度較輕,即便被發現了,也只需補繳滯納金和罰款)。另外,經營者選擇遵從稅收行為除了繳納稅款之外,還需要承擔較高的遵從成本,比如購置設備、聘請財務人員、繳納交通費用等。對此,應構建納稅信用系統,實現納稅無縫銜接。
一是積極構建納稅信用體系。雖然我國立法中包含要求經營者誠實守信的相關內容,但在稅收征管領域仍存在一些誠信缺失現象。為此,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增設“納稅信用”,提升其法律層級。另外,應利用區塊鏈技術打造納稅信用數據平臺,進行涉稅數據采集、稅務數據綜合分析、稅務信用等級評價,將涉稅數據脫敏后公開,連接其他系統,拓寬納稅信用結果的應用范圍。
二是完善信用評價及激勵機制。根據納稅人收入、應繳額度設置納稅指標,以納稅人繳稅時間、額度為衡量標準,形成納稅人信用指數,對納稅人進行信用評判。同時,積極構建納稅激勵機制,根據納稅人的信用指數,合理發放退稅補貼,或制定相應的減稅政策,鼓勵納稅人積極繳納稅費。
三是降低納稅人的遵從成本。區塊鏈技術可以實現交易與納稅的無縫銜接:在納稅之前,區塊鏈技術的不可篡改特性能夠確保納稅額度公平合理;在納稅過程中,智能合約自動完成扣稅能夠避免稅務計算、繳稅交通、聘請財務人員等一系列非稅務成本;在納稅完成后,區塊鏈的永久特性能夠保存稅務信息,稅務機構可以據此自行完成審核。
(作者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參考文獻】
①蔡昌、趙艷艷:《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選擇與治理對策》,《會計之友》,2020年第9期。
②程銳坤、李新:《大數據時代稅收征管面臨的挑戰與應對措施》,《當代經濟》,2020年第4期。
③楊潤輝:《區塊鏈技術在財務共享領域的應用》,《財會月刊》,2020年第9期。
責編/刁娜 美編/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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