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背景下,城鄉融合發展面臨著新的時代使命。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將城鄉關系演進置于可持續性科學的整體框架下進行。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必須拓寬發展維度并注重城鄉系統各維度之間的平衡關系;以提高城鄉系統內部的可持續能力、確保城鄉區域和城鄉參與主體之間的公平性為關鍵抓手,拓展其發展深度;同時,還應考慮地域差異性,因地制宜地探索適合當地發展的城鄉融合模式。
關鍵詞:城鄉關系 城鄉融合發展 發展不平衡
【中圖分類號】F299 【文獻標識碼】A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而這一矛盾在城鄉發展方面主要體現為城鄉發展不平衡、“城進村衰”、鄉村發展不充分等一系列問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面對新形勢新發展新任務,需要對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的內涵做出適應性調整及時代性闡釋。
城鄉融合發展本質上是可持續發展問題
城鄉關系是最基本的經濟社會關系[1]。自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對城鄉關系及城鄉發展路徑的戰略導向經歷了“統籌城鄉發展→城鄉一體化發展→城鄉融合發展”的演進過程。在此過程中,伴隨著城鄉二元結構變遷,城鄉關系不斷得到改善,城鄉融合發展已經成為新時代城鄉關系演進的基本態勢[2]。然而,當前中國的城鄉二元結構矛盾依然突出,長期以來“重城輕鄉”思想導致城區人口過密、交通擁堵等“城市病”,以及農村空廢化、環境污損化等“鄉村病”兩病并發。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是當前制約中國城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瓶頸。
可持續性科學是研究人與環境、自然和社會之間動態關系的整體性科學[3]。城鄉融合發展本質上應視為實現城市和鄉村區域和諧共生、可持續發展的過程。解決城鄉關系演進過程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是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的核心內容。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必須將城鄉關系演進置于可持續性科學的整體框架下進行。只有將城市和鄉村視為一個有機整體,突破傳統城鄉分割治理窠臼,促進城鄉系統不同維度的子結構及其要素的平衡協調發展,最終達到城鄉融為一體的可持續發展狀態,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城鄉融合發展。
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需要拓寬維度
可持續發展的焦點在于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環境極限的長期協調,其終極目標在于提高人類福祉,即滿足當代人以及后代人的物質、精神需求。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必須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宗旨,以人類的長期生存質量、長遠發展效益為根本出發點和最終歸宿點,包含了物質、生態、文化、公平等多樣化需求,這就需要不斷拓寬城鄉融合發展的維度,在城鄉經濟發展、社會保障、環境保護、文化傳播等諸多層面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
從規范經濟學角度來說,可持續經濟要實現經濟效率、社會公平和環境可持續三大目標。隨著社會矛盾的變化和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要從經濟一維向經濟、社會和環境三維拓展,并注重城鄉系統各維度之間的平衡關系。以往中國城鄉發展的實踐經驗表明,片面地追求城鄉經濟發展一體化,會造成城鄉社會矛盾加劇、城鄉資源環境壓力持續加大,從而使城鄉關系演進偏離可持續發展的良性軌道。在科學的框架下,實現城鄉融合發展必須清晰把握“可持續性”和“發展”之間的關系。
新時代促進城鄉融合,既要強調“發展”,又要力求“發展”具有可持續性。在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過程中,必須以城鄉整體發展以及各子系統發展的“可持續性”為目標。由于關鍵自然資本具有不可替代性,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均需要城鄉生態環境為其提供全域、可持續的支撐,故而尤其需要重視資源環境對城鄉系統的約束作用,摒棄忽視城鄉資源環境問題的“生態虛無主義”思想[4],以保障城鄉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為前提,秉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理念,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環境等系統的全面融合及和諧有序發展。
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需要拓展深度
僅僅依賴外部輸入而非系統內部自發動力驅動的發展不是真正的可持續發展;任何忽視公平性、造成貧富差距拉大的發展,也不是可持續發展。也就是說,可持續發展強調發展系統內部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以及區域之間的公平性。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不僅需要拓寬發展維度,還需要拓展發展深度,其關鍵在于提高城鄉系統內部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并確保城鄉區域和城鄉參與主體之間的公平性。
就提高城鄉融合發展系統的可持續發展能力而言,必須依托現有的社會、經濟、生態及制度環境,并遵循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的客觀動力機制,進行治理策略及體制機制創新,構建符合中國現階段國情、順應城鄉關系深刻轉型現狀的城鄉融合制度安排。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不能僅僅依靠政府的政策管控來實現,其本質上需要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來實現城鄉要素的雙向自由流動,引導城鄉微觀經濟主體通過市場機制自主進行城鄉要素配置,改善城鄉土地、資金、勞動力等資源的配置效率。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應將新型信息技術和數據平臺作為連接城鄉各類要素的紐帶,為城鄉要素的高效配置提供支持手段。
就確保城鄉區域和城鄉參與主體之間的公平性而言,城鄉融合發展不僅需要在經濟層面確保城鄉發展機會的均等性和資源配置的公平性,還要在社會層面保證城鄉居民享受平等的社會福利、均等的公共服務和同質的生活條件。為此,應改革包括戶籍制度、就業制度、教育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在內的傳統社會經濟體制,同時也要求突破城鄉之間分割治理的窠臼,走城鄉協同治理之路。城鄉協同治理強調城鄉發展多元參與主體在身份、權利平等的基礎上,根據各自的特點及優勢,同其他社會主體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協調合作,從而實現公平、協調、有序的城鄉融合發展。通過積極引導城鄉多元主體間的密切合作,有助于科學審視并滿足城鄉居民的多樣化需求,從而實現城鄉深度融合發展。
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需要因地制宜
可持續發展需要適應具體且特殊的經濟、社會、生態和文化特征。考慮到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方存在地域差異,以及區域城鄉社會經濟發展的非均衡性和多樣性,所以,有針對性地探索適合自身實際的區域城鄉融合發展模式十分重要。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雖然強調城鄉關系的“平等性”和“整體性”,但并不意味著完全追求城市和鄉村發展的“平均化”和“標準化”。在城鄉融合發展過程中,應該重視城市和鄉村之間的分工差異和功能特征,將城鄉發展視為一個分工有別但又相互依存、互為促進的有機整體。各級政府應在充分了解當地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的基礎上,以滿足當地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為出發點,尊重不同城市和農村的資源稟賦、產業布局、文化底蘊等特征,走出一條具有區域特色、符合自身實際的城鄉融合發展道路。
【本文作者為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長三角地區城鄉融合發展動力機制與協同治理研究”(項目編號:19BGL274)階段性成果。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博士生段鍇豐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釋
[1]劉彥隨:《中國新時代城鄉融合與鄉村振興》,《地理學報》,2018年第4期,第637-650頁。
[2]高帆:《中國新階段城鄉融合發展的內涵及其政策含義》,《廣西財經學院學報》,2019年第1期,第1-12頁。
[3]鄔建國、郭曉川等:《什么是可持續性科學?》,《應用生態學報》,2014年第1期,第1-11頁。
[4]王平:《生態虛無主義的癥候及其診治路徑》,《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17年第5期,第191-197頁。
責編:賀勝蘭 / 蔡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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