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盡管中尼兩國有著不同的國情與文化傳統,但其內在價值的一致性為兩個民族文化與習俗的認同奠定了基礎。通過平等與互惠的交往,不斷強化兩國的價值認同,進一步增加兩國交往范圍、交往內容、交往頻率,有助于推動構建中尼命運共同體。
【關鍵詞】命運共同體 價值認同 中國 尼泊爾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絲綢之路是貿易通途,更是文化交流之路。中尼兩國已有兩千多年的友好交往史,中尼文化在價值取向、價值目標上具有一致性,這為新時代兩國增進友誼、深化互信,提供了思想基礎與實踐動力。
中尼文化差異主要表現在信仰與價值觀的不同上
尼泊爾人都有明確的宗教歸宿,盡管宗教較多如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但唯有印度教屬于尼泊爾國教,信教人口占尼泊爾總人口80%以上。而在中國,除了少數人具有明確的宗教信仰外,絕大多數人都受到儒家思想的熏陶。例如,在價值觀念上,印度教與佛教都追求靈魂超度與接近神靈,而這一目標主要通過各種有組織的神靈慶典活動得以實現。活動就要有場所,僅加德滿都地區就有八千多座神廟,至今在老城區仍可看到“三步一神,五步一廟”的宗教文化景觀。不僅如此,因為人生目標是對“神”的追求,拜神與敬神活動便成為日常生活的首要內容。該地區一年四季大小神廟里川流不息的“晨拜”成為尼泊爾獨特的宗教習俗。相比之下,儒家文化圈則更側重于日常生活與現世價值,相對于“神事”而言,更注重“人事”。大多數中國人一般只有在傳統節氣時才到廟宇祭拜神靈。
信仰的差異使中尼兩個國家民眾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不同。中國人更注重理性思維而尼泊爾人更偏重于感性思維。在尼泊爾人的心中神是第一位的,是衡量萬事萬物的首要尺度,也是教徒思想與情感的最終歸宿。每個人的名字都來自于宗教經典,都與神有著密切的聯系;在時間觀念上,尼泊爾人更傾向于“片”而不是“點”,這也是為什么外國人認為他們“不守時”的原因。在行為方式上,尼泊爾人傾向于內化于心靈的教規或戒律來約束行為,而中國人對日常行為的規范更多依賴于法律制度與道德倫理。在婚姻習俗上,與中國人以政府民政部門作為婚姻登記機關不同,尼泊爾人結婚首先是要獲得神的許可和證明,并在神廟里舉行婚禮儀式與婚宴。總之,在尼泊爾,人的一切活動都與神有關,都離不開神的庇護。
中尼文化都強調人生于自然、長于自然最后又回歸自然的人生真諦
首先是價值取向的一致性。中尼文化都以人的生存與發展為目標。無論中國傳統文化還是現代文化都強調人的自覺自律和自我實現。儒家作為“入世”文化,強調人在社會生活中要堅持“仁義禮智信”;道家是“出世”文化,探求人與自然如何實現和諧相處;佛教追求人的自我“覺醒”,探求人的終極價值與心靈和諧;現代馬克思主義文化同樣以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為目標。作為尼泊爾國教的印度教集宗教與社會生活于一體,同樣具有人本主義價值取向,關注人的生存與發展。尼泊爾著名的種姓制度來自于人類社會生活的專業化,類似于我國儒家的“士、農、工、商”職業分工。盡管有其“不平等”之處,但其出發點均立足于人類生存與發展,并由此創立了各具特色的人生哲學。與我國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一樣,印度教將人生分為四個階段:梵行期、居家期、林棲期、遁世期。所不同的是,儒家人生目標是奉獻社會,而印度教則以個體超脫為歸宿。
其次是價值目標的相通性。人類命運共同體建構的核心是其價值目標的超越性,即超越個體、組織、民族與國家,甚至地球村之上的終極關懷。中尼文化有殊途同歸之本質,即均以自然實體為終極價值關懷。我國傳統文化將自然視為“天”,將宇宙運行規律稱為“天道”,強調“人道”服從“天道”,追求“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即從自然規律出發強調人與自然和諧相處;而尼泊爾文化則從神靈信仰出發,視“梵”為宇宙最高實體,并將其擬人化為三大主神:創世神“梵天”、保護神“毗濕奴”和破壞神“濕婆”予以崇拜。 在尼泊爾人看來“神道”同“人道”,且“人道”服從“神道”。強調追求“人神合一”、“梵我一如”。因此,與中國文化一樣,尼泊爾文化同樣強調人生于自然、長于自然最后又回歸自然的人生真諦。這是中尼兩國價值認同的根本基礎。
最后是價值主體的相似性。人類命運共同體是不同民族與國家基于生存與發展的需要而自愿形成的共同體。共同體的所有成員都是相同價值追求下的獨立主體。中尼兩國都是多元文化民族,均具有多元文化國家所應有的開放性與寬容性。中國傳統文化集儒釋道為一體形成“三教合一”的特色文化,近現代又吸收了馬克思主義文化與市場文化,正是這種不斷自我完善,才形成當代兼具中西文化優勢的、以國際視野和天下情懷為特征的中國特色文化;尼泊爾民族的主流信仰印度教的“多神論”特征造就了其容忍、接納并與其他宗教和諧相處的民族性格。現實中,尼泊爾人民不僅與其他宗教和諧相處,而且還積極參與相關活動。
中尼文化在價值內涵上的一致性為兩國價值認同奠定了基礎
從釋迦牟尼來華傳教至今,中尼兩國已有兩千多年的友好交往史,但時至今日兩國仍然保持著以世俗文化與宗教文化為鮮明特征的不同價值追求。因此,中尼命運共同體建設必須從價值認同出發,找出制約價值認同的根源。
就方法論而言,海德格爾存在論中所使用的想象學和解釋學方法有助于打破這種價值認同障礙。他認為,只是因為我們沉淪在這個日常生活的世界中才無法直面這個“世界”。這就是說,要直面空間本身,我們就必須把“生計”空間中的東西“懸置”起來。一旦空間中的東西被“懸置”,空間本身就在我們的思想中顯示出來。文化差異同樣如此,過去由于喜馬拉雅山脈的阻隔,中尼交流不便,各自生活在自己的空間,所見所聞都逃不出各自狹小的文化圈子,自然也無法發現對方文化的價值,故而才有價值認同障礙。近年來,隨著中尼兩國交往增多,相互間的認識也不斷加深,價值認同也逐步擴大。可見,懸置日常瑣事,才能發現兩國間的共通性價值。
就價值內涵而言,中尼命運共同體建設要求雙方強化價值一致性,包括:第一,價值取向上人類生存與發展的至上性。相對于人的個體,更看重群體和整體的發展。既要注重現實發展,更強調可持續發展;第二,價值主體上強調多主體性。共同體的所有成員均作為主體參與共同體建設,既注重成員個體價值,更看重人類共同價值;第三,價值目標上的超越性。無論中國“天人合一”還是尼泊爾的“梵我一如”都是對當代西方人類中心主義與普世價值的超越;第四,價值結構關系上的利益相關性。經濟全球化已經將各個民族的命運緊密連接在一起,命運共同體賴以維系的內在邏輯是成員之間相互支持、利益共享、同舟共濟、權責共擔;第五,價值行為上的共同特征。表現為行為主體應具有國際視野,遵守共同體規范,自覺自愿包容其他成員。總之,中尼兩國只有不斷增進交流交往,進一步增進價值共識、戰略互信,兩國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才將不斷向前發展。
(作者分別為河北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河北經貿大學社會管理德治與法治協同創新中心教授)
【注:本文系河北經貿大學尼泊爾研究中心重點研究項目(課題編號:2018NZ04)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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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德]海德格爾著,陳嘉映、王慶節譯:《存在與時間》, 北京:商務印書館,2016年。
責編/孫垚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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