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將“科技支撐”作為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新科技革命發生的主戰場和生力軍,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將為社會治理提供關鍵“科技支撐”,并為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的多元化、專業化、法治化及社會矛盾的源頭治理帶來諸多機遇,同時也將為信息安全、個人隱私保護等帶來挑戰。本文旨在指導社會治理實踐,做好相關技術攻關、應用,推進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關鍵詞:人工智能 區塊鏈 社會治理 治理現代化
【中圖分類號】D60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將“科技支撐”作為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出,指出要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當今世界,新科技革命和全球產業變革正在孕育興起,如何在新一輪的科技浪潮中,把握機遇、迎接挑戰、推進社會治理創新以達到有效治理,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時代課題。
作為新科技革命發生的主戰場和生力軍,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度和廣度,對塑造新型國家社會關系發揮著作用,同時也推動著政府從科層官僚制向以數據和技術為輔助的扁平化治理模式轉型,形成以多主體、多場域和復雜系統為特征的治理場域(情景),并為形塑“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提供重要技術支持。
社會治理的主要“科技支撐”
大數據
大數據具有數據規模大(Volume)、數據種類多(Variety) 、數據處理速度快 (Ve-locity) 、數據價值密度低 (Value) 等特點,被喻為“未來社會發展的新石油”, 是提升組織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資源。
大數據之“大”不僅在于其無法在一定時間范圍內用常規軟件進行抓取、管理、處理的驚人數據體量,以及被深度挖掘后所展現的巨大價值,還在于被大數據所深刻改變的社會關聯模式。大數據時代每個人都是數據源,不但隨時創造數據,同時又不停地接收數據。社會生活通過數據聯結,社會行為以數據顯示,形成了高度數據化的社會。大數據技術,是新一輪科技革命的基礎性技術,為技術的進步與發展提供海量的數據資源與算法支撐。
區塊鏈
區塊鏈技術有著分布式、透明性、可追溯性和公開性等特征。一是它能夠建立一個多方共同維護且各方不可私自篡改的數據庫。這一數據庫用以記錄所有的歷史交易、互動及相關數據,其所有數據并不是統一存儲于中央服務器,而是分布式存儲且公開透明地利用區塊鏈技術,使任何互不相識的用戶都可以通過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點對點記賬、數字加密等方式達成共識,無需中央機構的信任擔保。二是區塊鏈所具有的“賬本共享”“信息共享”等特點可以改變諸如數據存儲、共享與溯源等社會治理中的眾多關鍵環節。這一特征適于促進社會治理結構扁平化、治理及服務過程透明化,從而提高政府社會治理數據安全性,推動治理智能化和可信任政府建設。區塊鏈技術將有效化解大數據技術存在的“數據孤島”“數據確權”等困境,與大數據相輔相成。
云計算
云計算是以互聯網為中心,在網站上提供快速且安全的云計算服務與數據存儲,讓每一個使用互聯網的人都可以使用網絡上的龐大計算資源與數據中心。云計算能夠把信息系統獨立建設變為集中建設,從而使分散的計算、存儲等 IT 資源轉化為規?;⒓s化、專業化的運營和服務,進而面向全社會提供服務。其本質是將專用的服務變成公用的服務。云計算的運用與發展為大數據的存儲與使用提供了協作平臺,使各主體能夠根據自己需要上傳數據和提取數據。
人工智能
近年來,人工智能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主要在治理輔助、信息處理、替代決策等方面表現亮眼。目前人工智能不斷由弱人工智能向強人工智能過渡和發展,尤其是在信息收集輔助與智能篩選、識別應答接受與模糊任務完成、替代人的自主決策行為等三個方面明顯呈現出由弱到強的發展趨勢?;谝陨咸攸c和功能,人工智能在社會治安、交通治理等社會治理的熱點難點問題上得到較多應用。例如人臉識別、天網監控等技術在追捕犯罪嫌疑人、尋找走失兒童等方面效果顯著;又如綜合應用人臉識別、智能語音、圖像與視頻識別等技術構筑的城市大腦系統在城市交通治理方面成效頗佳。
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可視為鐵三角關系;而區塊鏈可作為大數據技術的補充,優化大數據技術,通過其去中心化、分布式、防篡改等優勢破解制約大數據技術發展的問題。數據是傳播介質,云是協作平臺,人工智能是知識發現的助力,三者互相關聯,相互支撐,使社會治理從神經末梢到大腦中樞形成貫通。以上技術的結合與相互支撐,共同構成了社會治理科技支撐的重要力量。
新一代信息技術將為社會治理創新帶來諸多機遇
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普遍具有便捷、高效、智能等特征,其為強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凸顯治理專業化、智能化、法治化,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帶來了巨大機遇。
為化解多元主體互動困境、提升社會治理的多元化水平帶來機遇
新一代信息技術將推進多元主體有效互動的實現;而區塊鏈將促使社會治理結構更加透明化、多元化和平等化,其分布式賬本的優勢,有助于構建新型信任機制,破除多元主體之間的信任障礙。通過充分發揮人工智能技術在增強社會互動、促進可信交流中的作用,有助于改變過去黨、政府、社會組織、民眾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情況,從而激發社會組織、民眾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讓社會治理各主體更加及時、合理、有效地參與到社會治理中來。
而從政府與社會關系角度看,區塊鏈技術的賦能作用也將逐步彰顯。一方面,向社會賦能,網民、非正式組織、虛擬社群等多元化主體,更容易明白自身在社會治理中的責任,主動參與到政策議程和公共事務中來盡責,而不僅是被動者、旁觀者和接受者;另一方面,向政府賦能,政府決策和行為受到更多制約、監督的同時,政府的民情民意匯聚能力、社會風險預警能力、社會需求回應能力也會得到有效提升。此后逐步形成“相互共識、相互制約、透明化、安全化、誠信化”的“網絡式自治共同體”,其本質是社會主體自下而上的自治模式代替政府自上而下的社會管理模式。由此社會治理的智能化將得到進一步強化。
為提升社會治理專業化水平帶來機遇
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為社會力量參與社會事務提供了更寬廣的渠道、平臺和手段,有助于推動社會治理專業化。
實現社會治理專業化,必須培養一批高素質專業化的干部隊伍和各類人才隊伍。一方面給專業人才提供技術輔助,通過人機融合,提升靈活運用智能化技術手段的能力,進一步提高專業化水平。另一方面,可通過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強機器學習,“培養”出社會治理某一特定領域的 “阿爾法狗”,使其成為治理主體靈活、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得力助手。再者,治理主體可借助新一代信息技術將已有社會治理案例、經驗與社會治理的理論充分結合,針對不同類型社會矛盾的情勢、特點以及與之關聯的利益主體的情況,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社會治理模式,從而建立社會治理科學知識(案例研究)庫,成為治理主體正確、快速進行實時的策略制定和選擇的工具箱。
為提升社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帶來機遇
新一代信息技術將有助于推動社會治理法治化。一方面,基于大數據的分析方法與信息捕捉的強大優勢,政府能夠及時掌握社情民意,使立法工作更加貼近實際需要。另一方面,基于留痕、可追溯不可篡改等技術特點,新一代信息技術可實時記錄執法行為,做到執法留痕,事后追溯,對暴力執法、違反法規的執法行為進行及時曝光,進一步規范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促使執法人員嚴格依法行政。推而廣之,每一個治理主體皆受到此技術的規制,從而依法參與社會治理。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僅社會治理活動的執行與監督將變得更加客觀與高效,還可以有效地防范冤假錯案的發生、顯著提升司法效率、防范司法腐敗的發生。再者,大數據為法律大數據化提供了可能,法律大數據的應用,能夠揭示傳統技術方式難以展現的關聯關系,促進社會法律數據融合和資源整合,為有效處理復雜社會問題提供新的工具。比如,阿里巴巴等互聯網企業通過大數據分析開展在線打假、識別虛假交易等,其有關行為人網上犯罪行為的大數據記錄還成為偵破、定案的重要證據。
為社會矛盾的源頭治理帶來機遇
智能社會治理為解決傳統社會治理的信息梗阻困局、構建全面系統的社會訴求監測、社會風險評估預警和政府應對體系提供了新的路徑。智能化技術的革新,全面采集各種數據,有助于構建系統化、動態化監測和評估全國與地方性社會治理狀況的評估體系,有效運用數據所存儲的多維信息為預期的問題提供潛在的解決路徑,推進對大數據時代社會治理模式的創新。
可依托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社會治理數據采集發掘系統,通過天網監控、網絡監控、線下調查等數據采集系統和方式,全時全域檢測社會環境,獲取社會治理數據信息。多源異構大數據融合技術、機器學習算法技術、區塊鏈等技術的發展,為科學分析、處理形態各異的社會治理數據提供支撐。大數據、云計算將有效實現社會治理數據的可視化,通過其強大的分析能力,展現社會治理相關問題的屬性、演變狀態、危險系數以及相互關系。同時還可以智能輔助治理主體準確地解讀社會矛盾數據,挖掘社會矛盾背后的邏輯特征,配以先進的呈現工具,迅速捕捉到已發生和正在發生的事件之間存在的關聯和共性,從而科學、高效地判斷社會事件。這種進一步依托新一代信息技術構建的社會治理風險識別模型,利用機器學習算法,從多源異構數據中提取高相關性風險因子,以及社會風險影響因素,是一個覆蓋全面、權重合理、可量化的社會事件與群體特征的風險模型,有利于不斷提升源頭治理能力。
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為代表的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為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能力和水平帶來了新的機遇。在強大的科技支撐下,通過充分有效的多元治理,提升治理的法治化、治理手段和方式的多樣化水平,事前預防與化解社會治理問題的能力將得到強有力的提升。同時這些技術也不可避免地會給社會治理帶來新的挑戰,尤其是倫理、法律、信息安全、個人隱私保護等方面的諸多問題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本文作者為重慶大學地方政府治理協同創新中心執行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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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 楠(見習) / 賀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