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與傳統金融相比,互聯網金融呈現出獨有特點,尤其在金融信息方面,互聯網金融有嚴格的要求。互聯網金融機構要建立信息披露機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確保網絡信息安全。為營造健康的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應健全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法律機制、評級機制、安全機制和監管機制,利用這些機制確保完成對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的有效治理。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信息生態 治理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自我國互聯網金融興起以來,社會各界對互聯網金融高度關注。互聯網金融在給社會公眾帶來便捷之余,也埋藏了諸多隱患,尤其是在互聯網金融信息領域,必須嚴加約束,確保社會公眾能夠擁有高效、安全、便捷的互聯網金融生態環境。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的治理應從法律、評級、安全和監管四個維度出發,通過建立健全機制,確保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得到良好治理,克服互聯網金融存在的種種弊端,促進互聯網金融朝著良性方向發展。
制定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法律機制
提高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的法律層級。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需要借助法律規范予以管控,政府應注重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的法律規范層級,確保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具有較高的法律約束力。從事互聯網金融服務者需依照法律法規進行信息披露,將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作為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基本規則,營造良好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環境。
形成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的長效機制。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的治理需形成信息披露長效機制,這就要求互聯網金融機構持續開展信息披露工作,制定強制性和非強制性雙重信息披露標準,不僅要依法對相關信息進行披露,比如項目投資、風險變化等,還要對有助于金融機構自身發展的信息進行披露,比如運營細節、投資決策等。同時,相關部門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引導,使其了解互聯網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對企業長期發展的優勢。
豐富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的相關內容。一直以來,我國關于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內容始終未能確定。為了營造健康的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環境,相關部門應明確規定信息披露的內容,要求互聯網金融機構不僅要披露金融服務、金融產品等相關信息,更要披露產品風險信息。在信息披露的過程中,不僅要確保披露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更要采取簡潔的語言,讓社會公眾能夠快速理解披露內容。
健全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評級機制
收集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評級意見。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主要面對的群體是社會公眾,信息披露目的也是讓社會公眾更加了解互聯網金融機構的詳細情況,從而做出準確的投資行為。當互聯網金融機構開展信息披露時,信息披露是否及時、內容是否廣泛應由社會公眾進行評價,相關部門應注重收集社會公眾對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的意見,了解社會公眾的信息需求,從而更好地確定網絡信息機構的信息披露內容和范疇,并對互聯網金融機構信息披露進行評級。
吸收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專業意見。社會公眾的意見大多是圍繞自身的需求,由于社會公眾需求存在差異,時常會導致互聯網金融機構信息披露無法滿足要求,從而影響互聯網金融機構不知如何開展信息披露工作。此時,就需要專業的金融機構、專業的分析師發表看法和觀點,從專業的角度對互聯網金融機構信息披露提出建議,這些專業人士對金融機構信息披露更加了解,知道哪些信息對社會公眾有效用。
建立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獎懲制度。獎懲制度對互聯網金融機構具有一定的鼓勵和約束,相關部門應科學制定網絡信息披露的獎懲機制,客觀公正地對互聯網金融機構信息披露進行評級,對表現優異者給予適當的獎勵,鼓勵其繼續開展信息披露工作;對信息披露不足者給予相應的懲罰,要求其限期進行整改。通過有效的獎懲機制,有助于規范互聯網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行為,讓互聯網金融機構依照客觀標準和評級要求進行信息披露,力爭獲得較高的信息披露評級。
構建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安全機制
明確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的隱私邊界。融資人信息是否屬于個人隱私一直存在爭議,由于融資人個人信息與互聯網金融機構有著緊密關聯,互聯網金融機構時常以此為由拒絕信息披露。事實上,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隱私邊界不能由互聯網金融機構進行劃定,應由相關部門視情況判斷,既要確保融資人個人隱私得到保護,又不能影響社會公眾對互聯網金融機構信息的知情權。在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中,互聯網金融機構承擔著信息中介職能,擁有著大量投資人、融資人、擔保人的個人信息,這些信息既涉及個人隱私,又對金融機構的發展和吸引投資有著密切關聯,相關部門應準確甄別,明確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隱私邊界。
保護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中的個人隱私。個人隱私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機構都不得侵犯。互聯網金融機構在進行信息披露時,需注重對個人隱私的保護,確保披露的信息不包含個人隱私和商業機密,一旦出現了披露個人隱私的行為,應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置,防止個人隱私進一步傳播。當然,互聯網金融機構也不得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進行信息披露。在信息披露是否影響個人隱私問題上,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都應履行好監督職責,確保在不影響個人隱私的前提下,要求互聯網金融機構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提高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安全技術。構建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安全機制與網絡技術有著密切關聯,只有網絡技術達到一定水平,才能確保金融信息生態安全。從現實情況來看,計算機病毒、黑客攻擊都可能導致互聯網金融信息泄露,給社會公眾和互聯網金融機構帶來安全隱患。面對網絡中存在的諸多不確定因素,只有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才能更好地保障信息安全。互聯網金融機構應聘請專業的技術人員,時刻對互聯網金融系統進行安全檢察,及時發現可能產生危險的系統漏洞,并予以修補。另外,互聯網金融機構要做好信息備份工作。
注重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監管機制
建立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內部監管。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內部監管是監管機制的第一道屏障,互聯網金融機構應健全內部監管體系,利用內部監管措施,防止出現互聯網金融信息風險,即便產生風險也應第一時間予以控制,防止風險擴大化。在互聯網金融機構內部,要健全互聯網金融信息風險監管意識,各部門管理者需經過監管培訓,實施自我監管,做到防患于未然。
打造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數據平臺。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監管離不開大數據支持,應構建以大數據為依托的信息數據平臺,利用大數據技術實現對互聯網金融信息的全方位監管,并將云計算、區塊鏈等技術融入到監管之中,確保互聯網金融數據監管透明化、高效化。同時,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數據平臺應具有開放性,允許社會公眾登錄平臺進行查詢,允許相關機構對金融數據信息進行分析。
建立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的第三方監管機構。互聯網金融信息生態監管具有技術性,單純依賴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管,難以保障監管的專業性。應成立第三方監管機構,該機構對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負責。第三方監管機構應具有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在獲取經濟效益之余,要強化社會效益,避免出現第三方監管機構與互聯網金融機構合力蒙騙社會公眾的情況。
(作者為石河子大學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講師)
【參考文獻】
①熊進光、邱靈敏:《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監管制度的構建》,《甘肅社會科學》,2018年第2期。
②權洪森:《網絡環境下金融隱私權保護制度研究》,《海南金融》,2018年第5期。
責編/胡秀文 美編/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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