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微企業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發揮著穩增長、調結構、增就業、惠民生的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政府為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然而目前持續上升的經營成本逐漸成為制約小微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切實降低小微企業的各項稅費是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當務之急。
【關鍵詞】小微企業 稅收政策 稅收優惠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2018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全國工商聯聯合召開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座談會。會后,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迅速跟進,于9月6日發布《關于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的價值導向
在2018年6月14日上海舉行的第十屆陸家嘴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指出:“從國際上來看,在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中小企業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大約是50%左右,對就業的貢獻是60%—70%左右。”“從我國的實踐來看,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最近幾年,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發展非常迅速……他們貢獻了全國80%的就業、70%左右的專利發明權、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稅收。”小微企業具有重要的經濟地位與社會地位,可以從經濟與社會兩個方面分析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的價值導向,為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的完善提供指導。
經濟價值導向。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稅收政策則是調控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在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的過程中,還需重視其經濟價值導向。首先,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旨在激發經濟發展活力,需要以激發經濟發展活力為導向。稅收與國民經濟之間存在相互作用的關系,科學的稅收政策,能夠推動經濟的發展,提升貨幣流通速度,進而促進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長。倘若僅僅為提升國家財政收入而設置過高的稅率,勢必將抬高小微企業的經營成本,導致部分小微企業不堪重負而歇業,進而造成國家財政收入與經濟發展活力的下降。其次,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旨在促進技術創新。當前,我國每年約70%的發明專利申請來自小微企業,而這部分創新活力高漲的小微企業存在一些共同特點,即成立時間短、規模不大、融資困難等。應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創新扶持方法,使之科學、公平、有效,從有利于小微企業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角度改進、完善現行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最后,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旨在激勵人才發展。小微企業的成長不僅需要資金的支持,也需要人才的“灌溉”。然而受整體規模水平所限,小微企業對于人才缺乏足夠的吸引力。應積極轉變小微企業主思路,樹立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是企業戰略性管理的觀念,明確人才是企業發展的關鍵,強化“以人為本”的意識, 充分重視人力資源培訓工作。可以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引導小微企業重視人才培養的投入,使得小微企業的技術研發水平與企業管理水平得到不斷提升,促進其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社會價值導向。基于社會視角來看,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需要以體現社會公平、緩解就業壓力、維護社會穩定為價值導向。首先,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旨在體現社會公平。與大中型企業不同,小微企業大多受經營水平、技術實力等條件的限制,主要從事傳統產業,產品相似性高、技術含量低、產品市場競爭力弱、盈利能力不強。稅收政策的調整往往會對其收益水平造成較大影響。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不僅可以降低小微企業的經營成本,也體現了稅收政策的社會收入調節作用。其次,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旨在緩解就業壓力。根據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7月底,我國小微企業數量已達到7328.1萬戶,解決了數以億計人口的就業問題。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可以加大對吸納大學生就業的小微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從而有效緩解當前的大學生就業難問題,同時提升小微企業的競爭實力。最后,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旨在維護社會穩定。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時,還可以通過優惠政策的調整,降低區域內以及區域間小微企業的稅收差距,起到維護社會整體穩定的作用。
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的完善路徑
當前,我國小微企業數量巨大,已成為保障國民經濟維持中高速增長的重要動力源泉。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不僅是引導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體現社會公平、緩解就業壓力、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
首先,優化稅收政策體系。長期以來,針對我國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不夠穩定,缺乏連續性。為改變這一狀況,還需基于小微企業的發展需求,優化稅收政策體系。第一,我國應當實現短期稅收政策與長期稅收政策的合理搭配,這既有利于長期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同時也便于適時作出彈性調整。在長期稅收政策方面,應當將初創小微企業作為重點照顧對象;對于進入發展中期的小微企業,應當確保稅收優惠政策優先面向部分技術創新行業中的小微企業;對于發展成熟的小微企業,應當確保稅收政策的穩定性。在臨時稅收政策方面,需要根據國家重點發展行業的變化,對于相關行業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進行適時調整。第二,我國應當加快整合現有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發揮稅收政策的合力。對于部分作用重疊的政策,需要進行合并簡化;對于作用缺失的政策,需要加快健全,確保小微企業可以充分享受到政策優惠;對于過時的政策,需要進行及時清理。
其次,優化稅收政策標準。為提高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還需優化稅收政策標準。第一,目前我國的小微企業大多處于勞動密集型行業,倘若對小微企業雇員數量的限制過于嚴格,必將使得眾多小微企業難以享受到扶持政策,這勢必不利于緩解就業壓力,同時小微企業人員流動較為頻繁,也不便于稅務部門進行核定。因此,有必要對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進行調整,適當提高雇員數量額度。第二,對于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小微企業,建議適當提高應納稅所得額標準,同時實施稅率式減免政策,盡可能為小微企業提供最大的稅收優惠。第三,應拓展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適用行業范圍,以有效降低眾多小微企業的應稅額,節約小微企業的經營成本,確保這一政策的受益者不再只是部分行業的小微企業。
再次,設計多樣化的稅收優惠政策。為擴大稅收優惠政策的輻射范圍與力度,還需設計多樣化的稅收優惠政策。就企業所得稅而言,可以增加間接的稅收優惠政策,例如投資抵免政策,這既有助于鼓勵小微企業進行投資,進一步擴大就業,也可降低小微企業的應繳稅收;延期納稅政策,這有助于小微企業合理調度資金;鼓勵小微企業更新高新技術裝備,并允許抵扣應稅額。就流轉稅而言,應適當提高起征點,避免因稅負級差懸殊導致部分利潤較高的小微企業承擔過重的稅負。就財產稅而言,可以對小微企業按比例減免或全免,同時要求小微企業主動上報資產信息,稅務部門則應定期核查。
最后,提升稅收政策的導向性。為鼓勵小微企業自主創新,還需提升稅收政策的導向性。對于小微企業用于研發的支出,應當允許在應稅額中進行全額抵扣;合理降低技術轉讓條件,確保進行技術轉讓的小微企業均可以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對于大力引進高新技術人才的小微企業給予稅收優惠,例如在應稅額中按比例抵扣技術人才的薪資,這有利于小微企業提升技術人才福利待遇;優化在職雇員繼續教育投入的抵扣標準,在應稅額中按比例或全額抵扣。對于購置環境友善型研發和生產設備的小微企業,應當給予稅收優惠,可以考慮適當提高研發和生產設備的折舊率,鼓勵小微企業進行綠色研發與生產。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金融系博士研究生)
【參考文獻】
①向景、魏升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中小微企業稅費負擔的影響分析——來自廣東省的問卷調查》,《稅務研究》,2017年第5期。
責編/陳楠 賈娜 美編/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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