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卡、健身卡、培訓卡……在居民日常生活服務業領域,商家通過“打折”“讓利”或“額外贈送”等方式,誘導消費者預付消費金額辦卡,再分期消費的模式廣泛存在。然而,近年來這類預付式消費陷阱頻現:商家收了預付款后“關門大吉”,消費者則往往投訴無門。近日,廣東省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將4家預付式消費領域失信企業信息公開推送至征信機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顧名思義,預付式消費是一種由消費者先對商家授信,預先支付一定金額,然后延期消費其商品和服務的消費模式。在正常狀況下,這種模式有利于商家積累流動資金、鎖定客戶,同時也能讓消費者獲得一定實惠,因而成為生活服務業領域普遍采用的商業模式。不過,雙贏的前提在于授信之后的商家能夠守信,這正是當前不少經營者缺乏的道德品質。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商販利用預付式消費搞“空手套白狼”,把“陷阱”包裝成“餡餅”,蒙騙消費者的預付款。
以深圳為例,據統計,今年三季度該市預付式消費投訴超過2000宗,主要集中在美容美發、健身娛樂、非學歷教育培訓等行業,大多是因商家關門、倒閉、轉讓等因素導致終止服務。在被曝光的4家企業中,案值最多的權球物聯網電商平臺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涉及投訴6宗,涉案金額達243萬余元。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法律是維護消費者權利的根本途徑。《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指出,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商務部也曾在2012年出臺《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不同形式的預付卡在備案、發行、資金監管、退卡等相關環節的要求。
雖然法律明確保護預付式消費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由于具體案例中細節千差萬別,消費者還需要更加誠信透明的市場環境。信任是維系預付式消費模式的紐帶,失信是導致行業怪象叢生的根源。無論是傳統行業經營者有意無意地回避責任,還是不法分子故意包裝陷阱,本質上都是通過消費社會信任謀取一己之私,這種現象的廣泛存在說明社會對失信者缺乏足夠懲戒。深圳市此舉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就在于抓住了“失信聯合懲戒”的“牛鼻子”,把失信企業信息推至征信機構,通過聯合懲戒提高行為人的失信成本,讓透支社會信任的失信責任人付出代價。我們贊賞這種治理消費陷阱頑疾的有效舉措,也期待更多地方創新方式方法展開治理,共同營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岳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