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格爾實體性的家庭理論認為,家庭關系是人的最初社會關系,家庭作為一種倫理實體和基本制度,是現代社會倫理體系的邏輯起點;而家庭的現實意義,是通過家庭的自我否定而實現的,它是以有理性的個體的養成和維護為目的、為核心。
【關鍵詞】國家治理 家庭建設 社會倫理 【中圖分類號】D64 【文獻標識碼】A
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法哲學原理》等著作中詳細地闡述了他的實體性家庭理論,首先他將家庭定位成人類歷史進程中的第一個倫理環節,接著分別詳細地論述了家庭的涵義、家庭自身演進的內在邏輯等主要內容,然后從家庭解體這一家庭內在否定性的結果來完成向下一個更高的倫理環節——市民社會的過渡。黑格爾的家庭理論因其賦予家庭以倫理實體性存在而具有超越其歷史時代的合理價值。
家庭作為現代社會倫理體系的邏輯起點,它所標識的是直接的、自然的倫理實體
按照黑格爾的理解,倫理是“活的善”,是“自由的理念”,具有實體性。他在《法哲學原理》中用辯證的思維方式揭示出本質上作為一種生活及其秩序的倫理是社會的、客觀的,而且由家庭、市民社會和國家倫理實體三環節構成倫理實體的螺旋式運動。就人類文明演進史而言,家庭是倫理精神最初的自在階段,是人存在的直接的或自然的最初倫理實體;市民社會是由獨立存在的個人所構成的倫理性實體;國家則是家庭和市民社會的統一與真理,所標識的是個體與整體、特殊與普遍、偶然與必然相統一的作為真理性存在的真實倫理實體。
家庭作為現代社會倫理體系的邏輯起點,它所標識的是直接的、自然的倫理實體。所謂“直接的”和“自然的”是指家庭是以血親自然關系為基礎所形成的原初性的倫理實體,自然血親是其特質。但家庭作為一種倫理關系又不只是一種自然血親關系。家庭這個倫理實體是人自然性與倫理性的連接點或直接統一點,家庭關系是人的最初社會關系。在黑格爾所描述的這種“自然”性倫理實體中,以自然之愛為其規定,愛的本質規定就是自我擺脫了自身的抽象性,不再作為一個純粹的、抽象的個人而存在,而是每一個人均作為一個具體性的“成員”存在。這種倫理性的愛讓每一個家庭成員個體參與了家庭活動,個體喪失了獨立性卻獲得了家庭成員資格,同時也孕育出家庭成員意識并被賦予了相關的職責、權利與義務。在此基礎上,家庭的實體性才得以真正實現。
個體作為家庭成員而存在,相應地,個體就必須以家庭作為自己行動的目的和內容。進一步來說,培養合格的、超越家庭而具有社會公德的公民以利于他走出家庭進入社會就是家庭的目的。市民社會則是個體獲得了自身個別性、特殊性存在的倫理實體。在這一倫理實體中,每個個體均擁有自己的獨立權利與利益,他們通過交往而形成普遍性聯系。黑格爾的國家這一倫理實體并不是簡單的實存的國家,本質上說是一種理想的完美的存在,所標識的是個體與整體、特殊與普遍、偶然與必然相統一的真理倫理實體。家庭和市民社會是“國家的堅實基礎”,國家是“倫理理念的現實性”和“具體自由的現實性”。因此,個人自由的實現與國家的發展是密切相關、相輔相成的,家庭這一最初的倫理實體扮演著基礎性的作用。
黑格爾實體性家庭理論的現實關懷
當下中國,在全球化的背景和大國崛起的歷史使命面前,家庭作為社會的細胞,承載著“微政府”的功能。黑格爾實體性家庭理論在今天依然有著強大的生命力,這種以個體的人與其家庭這個實體的統一出發來看待家庭和家庭關系的邏輯理路,為當前國家治理中出現的各種家庭問題給予合理的解釋與回答。
在以愛為其倫理規定的家庭倫理實體中,沒有個別意志只有家庭這個“整體的個體”及其意志;在個體獲得人格獨立的市民社會中,每一個個體以契約交換為基礎通過共同需要而結合在一起;而國家則是以公共理性為基礎的公共理性共同體,它是倫理理念的現實。
當今社會,現代人的家庭實體意識的淡化導致家庭關系出現某些不穩定的現象。從黑格爾關于家庭關系的本質理論可以得出家庭關系的不穩定,正是因為人們忽略了這樣一個基本的事實:即任何個體并不是作為抽象的、純粹的個人而存在,而是作為一個成員存在,只有以家庭整體利益為目標,承擔起各自的家庭角色職責才能實現個體的發展與自由。
以家庭建設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體現了歷史與現實的統一
家庭建設是建構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體系的邏輯起點。社會的邏輯起點是家庭,這就要求我們在國家治理中“注重家庭”,充分發揮家庭建設的基礎調和作用,為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提供強大的源動力。家庭是人存在的最初倫理實體,家庭關系是人的最初社會關系,正是在家庭關系的基礎上才進一步演化出豐富的倫理關系。家庭由“愛與婚姻、家庭財富和家庭解體”等層次構成,形成于自然之愛并發展出獨立的人格意識,由于自身內在的否定性開始解體并過渡到市民社會,最后通過國家的公共性保障了家庭和市民社會的發展。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家庭的封閉性被沖破,開始向整個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全方位開放。家庭既是一種制度也是一種文化,只有把家庭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基本單元,才能將每一個個體納入國家治理的大格局中。
家庭目的的實現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關鍵之所在。家庭作為倫理精神是以有理性的個體的養成和維護為目的、為核心的,“注重家教”在家庭中培育合格的、超越家庭而具有社會公德的公民,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之義。在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之間相互的愛是對自身及其倫理實體的愛,家庭的目的一方面要將自身形塑為合格的家庭倫理實體中的一員,另一方面也要將自身培養成脫離家庭成為獨立人格的國家倫理實體中的公民。當每一個家庭成員都脫離家庭而成為一個真正的社會性共同體,“關愛與責任”就成為家庭的根本邏輯。黑格爾提出,國家的目的在于謀求公民的幸福,家庭的未來要通過國家來實現。一個人的成長過程是與家庭、市民社會和國家的發展同步的,從根本上來看也就是文化、文明、規矩的過程。從“直接的”和“自然的”家庭倫理實體進入到以公共理性為基礎的公共理性共同體,也就實現了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高度的統一。
家庭倫理與核心價值觀相融合,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過程中的“重要指引”。每一個家庭的穩定有賴于家庭倫理的規范與指引,每一個家庭個體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是否正確,是否科學也深受家庭倫理的影響。“注重家風”,建設和弘揚新時代家風文化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有效途徑。家風是家庭倫理更是社會倫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是國家治理對每一個作為家庭成員的公民個體的價值要求。國家治理必須要有思想價值內核作為指引,就像一個人如果沒有思想他就是行尸走肉,國家治理不是低層次、工具性的手段,它也需要核心思想作為指導。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才說,家風雖然不能涵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全部,但它是每個個體的價值觀形成的重要起點,是國家治理能夠依托的文化土壤。
黑格爾的家庭觀既具有深厚的歷史感,又具有超越其歷史時代的合理價值。一方面,我們應該從歷史的維度把握其關于實體性家庭觀的基本思想,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從現代性的維度重新審視家庭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理論參考。
(作者單位:首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
【參考文獻】
①[德]黑格爾:《黑格爾法哲學原理》,范揚、張企泰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
②[德]黑格爾:《精神現象學》(上下卷),賀麟、王玖興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年。
責編/張蕾 美編/楊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