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的民間金融發展速度驚人,民間金融市場主體交往活動日益頻繁。隨著民間金融市場發展,相伴而生的是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頻發,以民間借貸為名,但實際為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行為不斷增多。個別大型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或者非法集資案件,對人民群眾的財產權造成非常重大的影響,情況嚴重的案件甚至引起一定范圍的群體性事件發生。究其原因,我國民間金融市場出現的違法犯罪行為,一定程度上是我國民間金融法律法規不健全,以及我國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造成的。
我國民間金融市場發展的現狀及積極意義
民間金融是我國金融市場的重要形式之一,成為我國金融市場全面發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民間金融的蓬勃發展,為我國大量的中小企業和個人資金需求者提供了資金,解決了資金需求者的燃眉之急。現階段,我國民間金融發展的規模日益壯大,并且發展的速度與日俱增。與此同時,民間金融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危及金融市場穩定的金融違法行為,這些行為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的監管,將進一步加速我國已經存在的金融風險。
當下,我國民間金融規模龐大,發展速度較快。民間金融發展的同時,存在違法金融組織與違法金融行為的相伴相生,市場存在一定的風險。我國民間金融在發展的過程中,不同地區呈現出不同的發展模式,主要表現在間接融資、企業向社會集資,以及典型的民間借貸等行為?,F階段,我國民間金融規模不斷壯大,一方面是我國經濟、社會、生活資金需求的反映;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民間金融組織與違法犯罪活動相結合,影響著我國金融秩序的穩定以及安全。
我國民間金融規模龐大,無論是對全國的經濟發展,還是對區域經濟的發展,都產生了積極的意義,主要表現在其彌補了我國金融市場的缺口,有效利用了民間閑散資本。在解決資金需求者的需求方面,民間金融存在固有優勢。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解決貸款者資金需求方面存在不足,一方面,貸款手續繁瑣,而且往往要求貸款者提供擔保;另一方面,銀行等機構能提供的資金扶持力度與范圍畢竟有限。相較銀行而言,民間金融在貸款手續、擔保以及貸款效率等方面具有極強的靈活性與高效性。民間金融市場資金的需求者多為中小企業或者個人資金需求者,中小企業以及個人需求者對資金的需求速度比較高,民間金融正好解決了這一難題。
我國民間金融市場發展面臨的問題
民間借貸糾紛頻發。我國民間金融市場在發揮閑散資金的有效運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出現了諸多問題。近年來,民間借貸糾紛頻發,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也給金融秩序的穩定造成一定的威脅。大量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不僅涉及借款金額巨大,而且波及的人群范圍較廣。民間借貸糾紛的案件成為司法實踐中數量較多的案件類型,司法機關在處理民間借貸糾紛的案件中,也面臨越來越復雜的形勢和趨勢。在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很多老百姓甚至將一輩子的積蓄借給他人,一旦發生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的情形,對出借人的影響是巨大的。更為嚴重的是,很多出借人由于法律意識的淡薄,或者對風險的評估不到位,使得很多民間借貸糾紛發生后,出借人出現維權困難現象。民間借貸糾紛的頻發,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我國民間金融秩序的穩定,對我國金融市場秩序也構成一定的威脅。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行為擾亂民間金融秩序。在民間金融市場領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涉及的金額巨大、受害者人數眾多。此類刑事案件中,案件偵破的難度不大,但是卻很難將涉案金額予以追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人往往以高息作為誘惑,吸引眾多的投資者將資金流向非法領域,給我國金融秩序的穩定造成較大的威脅。
引發群體性事件。無論是民間借貸糾紛,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不僅涉及的標的額巨大,而且波及的范圍廣泛。最重要的是,受害人資金收回的難度極大。司法實踐中,大量當事人在資金不能回收時集體上訪,到司法部門尋求解決的措施。在解決的過程中,有時由于事件不能妥善處理,最終引起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在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刑事案件中,一旦出現公眾的資金不能收回的情形,很多受害人一輩子的積蓄蕩然無存,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困難,也挑戰公眾對我國金融秩序的信心。
我國民間金融市場監管的完善途徑
健全我國民間金融法律法規。在我國民間金融市場的發展過程中,一方面應進一步完善我國民間金融發展的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引導民間金融促進我國經濟發展。規范我國民間金融發展的法律制度主要集中體現在民法、合同法以及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等幾部法律法規中,但是現階段已有的法律法規并不能完全滿足我國民間金融發展的需求。對于我國民間金融,不能持打壓的態度,而是應當積極引導,健全我國民間金融的保護性法律法規,使其規范性發展。除此之外,還應修改現有法律法規,將民間金融組織納入注冊登記的范圍,以便加強監管。
拓寬正規金融機構的服務領域。我國民間金融之所以蓬勃發展,原因是有眾多的資金需求者?,F階段,中小企業對資金的需求旺盛,與此同時,中小企業在銀行融資方面存在極大的困難。因此,我國銀行等金融機構應加強金融服務創新,拓展金融服務的領域,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更便利的服務。一味地堵住民間金融的入口,并不能解決我國民間金融市場存在的問題。只有妥善解決資金需求者的資金需求,才能促進我國金融秩序的健康協調發展。
加強我國民間金融風險監管的防范措施。我國民間金融發展迅猛的同時,金融風險也在一定范圍內蔓延。因此,為了金融秩序的穩定,應對我國民間金融經營風險比較大的業務做出適當的限制,并且進行嚴格的監管。同時,政府主管部門應當隨時監測風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金融風險。民間金融是我國金融市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風險的蔓延會直接影響著我國金融秩序的安全。因此,政府應加強對我國民間金融風險的監管。
總之,我國民間金融在發揮閑散資金的有效利用方面、在解決中小企業和個人資金需求者的資金需求方面,以及在完善我國金融市場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為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扶持。我國民間金融在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諸多問題。應健全我國民間金融監管的法律法規,完善我國正規的金融機構,拓寬正規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同時,政府主管部門還應加強對我國民間金融風險的監控。除了監管機構應當履行監管職能、加強民間金融風險的的防控之外,我國民間金融市場的良性穩定發展,還需要全社會參與,包括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以促進我國金融秩序的穩定,保證民間金融機構在內的所有金融機構擁有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作者單位: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教育院)
【注:本文系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互聯網融資法律制度創新構建研究”(項目編號:15AFX020)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規范民間金融發展 助力實體經濟增長》,《中國經濟時報》,2016年5月12日。
②《民間金融曲折發展 新常態下陷入困境亟待轉型》,《第一財經日報》,2016年6月15日。
責編/張寒 美編/王夢雅(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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