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決定對改進基層社會治理提出的新要求。2014年以來,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開展的“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工作,適應了信息化時代對基層社會治理的新要求,滿足了人民群眾生活方式、利益需求多樣化對公共服務的新期待,提升了基層社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推進平安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實施網格化管理的初衷
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化快速推進的進程中,一些地區的社會治理領域出現了一些難題,鎮海區亦是如此。
一是一些基層干部深入群眾不夠,對群眾的思想變化、民生方面的需求缺乏全面了解,與信息化時代服務群眾的效率不合節拍,社會管理存在“盲區”,甚至轄區發生一高校120平米單元房間里有3種膚色、8個國籍、11名男女群租的治安隱患問題,迫切需要轉變管理工作不適應的現狀。
二是黨建、計生、勞動監察、城市管理、社會管理、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十多個職能部門都曾設有名稱各異的網格,存在著“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的亂象,基層干部疲于應對、難以適應。
三是社會組織、群眾力量參與社會治理不夠,社會自治組織生長和發展滯后,需要進一步擴大群眾參與,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
為積極解決上述問題,適應基層社會治理新需要,該區適時啟動了網格化管理工作。
網格化管理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取得實效
鎮海區網格化管理工作,以加強基層平安建設、服務基層群眾、推進基層治理創新為目標,以“平安e通”信息系統、微信服務為平臺,將全區基層網格統一定位為黨委、政府的網格,把原有職能部門的網格統一整合由政法委(綜治辦)負責,成為由鎮(街道)、村(社區)向下延伸一級的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單元,搭建起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網格管理平臺,在區、鎮(街道)、村(社區)、網格四個層面開展網格管理服務,形成了“網格全覆蓋、工作無縫隙、服務零距離、管理無漏洞”的管理工作機制。同時組建起2600多名網絡員(網格長、網格指導員、網格志愿者)隊伍,通過信息系統與鎮(街道)、社區(村)負責人、市民群眾及時聯系交流,實現網上網下、線上線下同步互動,為基層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供了便捷的工作渠道,網格化管理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預警性:預防化解社會矛盾,有效防控社會風險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由于城鄉、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社會結構、利益結構深刻調整,社會生態、民生訴求日益復雜,城市社會風險、社會管控問題明顯增多,由此而產生的矛盾問題大量存在于基層,基層社會治理任務繁重。預防化解社會矛盾、防控社會風險的前提是掌握預警性信息。只有及時發現并獲取預警性信息,才能牽住解決社會矛盾問題的“牛鼻子”,取得工作主動權。該區借助于網格化管理,黨政干部、基層管理人員一改過去等問題上門的工作陳規,主動走近群眾,了解社情民意,傾聽基層群眾呼聲,將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提高了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預警能力。如莊市街道興莊路社區一位網格長走訪時,了解到柴某拿刀亂砍樹木的異常情況,去他家發現其吸毒問題,隨即與派出所、戒毒所及家人取得聯系,送其隔離戒毒,避免了發生其它不可預測的社會危害,網格長的幫助使柴某成功戒毒并找到工作,開始了新的生活。又如,因房屋拆遷暫住安置過渡房的徐某,曾搭違章建筑堆放雜物影響對門張某的出行,雙方發生爭執并吵得不可開交。網格員走訪發現后,多次做雙方勸解工作,避免了事態擴大,后徐某自動拆除了違章建筑,使鄰里之間實現了和諧相處。
及時性:服務群眾熱情周到,扶危濟困務實高效
城市生活的快節奏,需要社會服務的快速度。網格化管理著眼于城市居民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拓展服務渠道,務實高效為市民群眾服務。九龍湖鎮九龍湖村建立的“平安微網格 綜治微服務”微信公眾服務平臺,使每一名群眾成為網格員,每一部手機是信息終端,村民足不出戶,動動手機,通過微信平臺,即時與村委會聯系溝通,既解決了河道清淤、鄰里糾紛等問題,又為九龍湖風景區的游客提供了便利。同時,去城里打工的該村年輕人,通過微信平臺方便經常與家人聯系,既看見了家鄉美景,也記住了鄉愁。微信平臺的建立,使“24小時村委會”為村民提供了零距離、無時差服務,真正成為老百姓平安生活的“守夜人”。調研時一位村治調主任、網格長講述道,2014年暑期接到了一位女士電話,稱女兒“失聯”后,立即通過“平安e通”協助家長報案、尋找線索、動員學生查QQ號、去電信局查手機號,很快就找到了女孩外出會網友的線索。又如,80多歲的獨居老人鄭阿婆,外出倒垃圾時不慎摔倒,住在同一社區的網格志愿者發現后打了120電話,使得老人及時被送往附近醫院救治,當網格長獲知此事后,隨即聯系老人子女,并且自己還隨即趕去醫院照顧老人。
包容性:不同人群和睦相處,不同民族和諧共生
鎮海區有戶籍人口22.5萬人,外來流動人口30萬人,是典型的“人口倒掛”城市。外來流動人口的涌入,既促進了城市建設發展,又加劇了住房緊張、交通擁擠等矛盾,給城市社會治理帶來一系列新問題、新挑戰。在鎮海,既有來自周邊省份的經商、務工、服務等人員,也有來自維吾爾族、回族等少數民族經商人員,還有來自國外不同膚色的求學、經商等人員。因此,必須加強網格化管理,推進基層治理的現代化,使不同省份、不同民族、不同國籍的外來人員和睦相處、融洽生活,發揮城市建設生力軍、社會治理參與者的作用。蛟川街道一名來自四川廬州的網格員,放棄原先的企業工作,做起了月收入較低的外來人員專管員工作,注冊“他鄉有講吧”,成立“老王幫幫團”,熱情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糾紛,不僅與外來人員真誠交流,而且與市民建立起信任,被群眾親切地稱呼為“老娘舅大石頭老六”(方言,意指舅舅在家庭事務上說話有份量)。
當外來人員遇到困難時,鎮海的干部、群眾會熱情幫助。比如,當得知一戶外來移民家庭家中的小女兒突發病毒性腦炎但無錢醫治,網格員第一時間入戶走訪并如實向村干部反映了情況后,村黨支部及時組織村干部和社工自愿捐助1.9萬多元,調研時愛心捐助活動仍在繼續進行。
交互性:借助優秀人文資源,凝聚社會治理力量
鎮海是“寧波幫”的故里,涌現出在海內外享有很高聲譽的包玉剛、邵逸夫等100多位甬商和28位鎮海籍“兩院”院士。這些名人巨子創業成才的精神,彰顯了本土文化氣息,對城市社會治理有著獨特的作用。街道、鄉鎮組織開展德治、法治教育的同時,還組織市民群眾參觀“寧波幫”博物館,包玉剛、邵逸夫故居等,激發和凝聚市民群眾熱愛家鄉、建設城市、參與社會治理的精神力量。一些街道、村鎮、社區,運用網格、微信等開設“道德講堂” “平安講堂”,用當地方言講述身邊的道德故事,提升市民群眾的道德水平;一些退休黨員、教師組建的“和好屋”“大阿姐”等調解組織,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有些市民群眾義務組成夜間打更隊開展巡邏,維護社會秩序和社區安寧;一些街道、村鎮搭建起“和諧家園共建理事會”“和美家園促進議事會”,在解決民生訴求、收集社會民意、加強村務管理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年多來,鎮海區網格化管理的工作實踐,創新了社會治理方式,轉變了干部作風,密切了干群關系,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取得顯著成效。2014年,全區網格化管理受理群眾信息6200件,幫助服務群眾約22000人次,化解矛盾糾紛4536件,較2013年,治安案件發案數同比下降8%,群眾信訪同比下降11.6%,涉法涉訴信訪同比下降17.6%,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幸福生活,構建了城市發展的良好環境。
進一步深化網格化管理的對策建議
網格化是黨委、政府管理社會、服務群眾的載體和平臺,是黨和人民群眾密切聯系的“直通車”“連心橋”,在社會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為繼續深化、推進網格化在創新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重視面對面做群眾思想工作。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以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為主要任務,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群眾工作是我黨的優良傳統,也是新形勢下推進改革發展的基礎性工作。在當前社會矛盾多發疊加、社會風險明顯增多、群眾利益需求多樣的背景下,基層社會治理既要充分發揮好網格化信息的作用,也要重視以面對面、心交心的方式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累積和鞏固好共產黨執政的群眾基礎。
保持網絡員隊伍的相對穩定并有上升通道。調研了解到,網絡員隊伍中大多數是大學畢業生,平均年齡27歲左右,本市戶籍,50%左右保持工作相對穩定,1/4網絡員從事網格管理4年左右時間,普遍對工作有認同感。為培養和管理這支隊伍,建議在保證網格員基本工資報酬、社會保障、社會身份榮譽感等方面相對穩定的同時,對從事網格員工作一定年限、表現優秀的人才提供優先錄用公務員的機會等更多上升通道,使這支隊伍能夠得到長足發展,保持勃勃生機。
從源頭上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調研時,一位街道工委負責同志提及最難做的工作是信訪工作。信訪問題是近年來社會矛盾的“晴雨表”,是推進社會治理的一個難點問題。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關鍵是找出造成信訪問題的癥結。為此,建議對正在接觸的信訪問題進行典型調查,分析上訪者信訪的起因、上訪經歷、繼續上訪的原因、行政部門和執法部門處理情況、不服處理的理由等,尤其是找出導致信訪問題的關鍵環節及癥結原因所在,綜合分析信訪問題發生的特點規律,提出從源頭上防止發生信訪問題的治理措施。
對“一票否決”予以研究。調研時,一位多年從事街道工作的同志說道,“一票否決”越多,否決的份量越輕。據悉,2014年該街道與上級簽訂的“一票否決”責任狀4份,涉及計生、綜治(維穩)、信訪、安全生產等事項。這條來自基層的意見值得重視。經查,由黨中央、國務院發文實行的“一票否決”涉及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事項,一些地方依據中央文件相應制訂了范圍更廣的“一票否決”規定。按照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相關精神,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中,應該按照合法合理、科學有效的原則,對基層治理中的重大事項和責任進行結構性責任配置,而不應簡單地增加“一票否決”事項。建議對已出臺的“一票否決”文件進行清理,取消不必要的“一票否決”規定,使關系治國理政的重大事項真正發揮好“一票否決”的作用。
(本文作者為中央政法委原巡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