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測評的陜西省10地市,各地市治理能力與人均GDP水平之間顯著正相關;地市基本保障能力、財政能力與人均GDP水平之間存在一定的正相關關系。進一步比較分析表明,各地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與各地市財政能力之間存在顯著的正向聯系。
核心指標:基本保障能力 宏觀調控能力
財政能力 基層自治能力
測評范圍:陜西省10地市。
數據來源:《陜西統計年鑒2012》、《陜西統計年鑒2013》、《2013中國城市統計年鑒》。
測評結果: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高效、成熟、定型的高水平國家治理體系有利于治理能力的提升,而國家治理能力的不斷提高,也有助于充實和完善國家治理體系。作為銜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紐帶,對治理能力進行深入研究、科學評估,能夠為完善治理體系和提高治理能力提供有益參照,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智力支撐。
在我國的國家治理體系中,縣域治理的重要性已毋庸多言。2014年,《國家治理》周刊連續推出人民論壇測評中心對浙、粵、閩、豫、寧、瓊、吉、蘇等8省(自治區)的縣市治理能力測評及排名,正是基于縣域治理在整個國家治理體系中承上啟下的重要樞紐作用這一考慮。與此同時,處于省(自治區)和縣市之間的地市一級,在區域經濟調控、要素資源配置、產業結構調整、城鄉發展統籌等方面有著異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對其治理能力的研究和評價同樣不可忽視、不可或缺。有鑒于此,我們在中國縣市治理能力評價體系基礎上,結合地市一級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初步擬定了中國地方治理能力評價體系,并結合數據的可得性,分別對魯、遼、川、皖、桂、甘、新、滇、湘、冀、黑11省(自治區)的地市(州)治理能力進行了測評、排名、比較和進一步分析。測評報告刊發后,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有關部門、有關方面高度重視。
陜西省位于黃河中游,南部跨漢水上游,北部跨黃土高原,中部為關中平原,南北資源兼備,多種景觀俱全,先后有周秦漢唐等多個朝代在此建都,是中華民族的發祥地之一。2014年,陜西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全省GDP達到1.77萬億元,較上年增長9.7%;地方財政收入1890億元,較上年增長13.6%;產業結構也不斷優化調整,非能源工業產值增速高于能源工業13.4個百分點。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過程中,隨著“絲綢之路經濟帶”戰略構想的深入推進,陜西作為經濟帶的新起點,具有承東啟西、連接南北的重要區位優勢。這使得在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下,探索陜西各地市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出區域進一步轉型的對策建議,對于推進陜西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人民論壇測評中心以中國地方治理能力評價體系為理論框架,結合數據的可得性,對陜西省10個地市的治理能力進行了測評、排名、比較和進一步分析。我們希望通過系統性的研究,為陜西以及陜西各地市今后有效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決策參考和政策建議,并為探索更全面、更科學的國家治理評價體系提供借鑒。本次研究的數據采集、整理和統計分析工作,均由民智市場調查有限責任公司實施。
理論模型:中國地方治理能力評價體系
我們應用的中國地方治理能力評價體系,與用于縣域治理測評的中國縣市治理能力評價體系有著相同的理論基礎。鑒于我們已經在《對浙江省58個縣(市)治理能力的測評及排名》一文(詳見《國家治理》周刊2014年7月第1期) 中詳細說明了中國縣市治理能力評價體系的理論依據,因此與對浙、粵、閩、豫、寧、瓊、吉、蘇8省(自治區)縣市治理能力測評,以及對魯、遼、川、皖、桂、甘、新、滇、湘、冀、黑11省(自治區)地市(州)治理能力的測評相一致,這里只結合地市一級相關數據的可得性,說明具體選擇了哪些數據來反映各一級(包括二級)指標,以及相關數據的來源和出處。
……
安康市:治理能力綜合得分在10個地市中排名第10。比較分析結果顯示,雖然該市基層自治能力得分排名靠前(位列第2),但相比之下,該市基本保障能力、宏觀調控能力和財政能力得分均排名末位。為此,應將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提高政府部門調控能力、提高財政收入增長水平,以及全面完善財政預算收支平衡制度作為進一步提升該市治理能力的重點。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于指標體系構建的完善程度以及指標數據的選取帶來的限制,會使我們的測評結果與現實中各地市的實際情況存在一定偏差。另一方面,基于統計數據的治理能力測評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現實問題和影響治理能力的所有要素。我們更希望通過數據測評這一技術手段,發現一些可能影響治理能力的點與面之間的盲區,從而為研究和實現國家、地方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破”出更多主題。也正是因此,我們在這里重點采用地市級數據對10個地市治理能力進行了測評和比較分析,在此基礎上簡要地提出了提升10個地市治理能力的對策建議。更加具體和契合實際的治理能力測評、治理能力影響因素的實證探索,以及提升10個地市治理能力的政策建議的提出,尚需以在各地市廣泛開展實地調研并搜集、整理、統計更加全面而詳實的數據為基礎。
此外,本次測評的陜西省10地市,除財政能力外,自身基本保障能力、宏觀調控能力、基層自治能力,以及治理能力的測評結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所轄區、縣(包括縣級市)的治理能力和有關特點。然而,我們在數據查詢和搜集過程中發現,在陜西統計年鑒中,除計算財政能力和宏觀調控能力所需數據之外,計算區縣一級其他兩個分項治理能力所需的數據基本都處于缺失狀態;在陜西地市級統計年鑒、年度統計公報、年度政府工作報告中,計算這兩方面治理能力所需要的數據也并不完善。這也是我們只針對地市一級,提出提高各地市治理能力對策建議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能夠較為完整地獲取相關數據,圍繞各地市所轄區、縣(包括縣級市)的治理能力展開相應測評和排名,對各地市所轄區、縣(包括縣級市)治理能力的優勢、特征以及改善和提升途徑展開全面的比較分析和說明,那么將有助于更具現實針對性地提出改善和提升各地市治理能力的政策建議。
(執筆:石 晶、張志強 制圖:于飛)
(全文請參見《國家治理》周刊2015年2月第四周,總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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