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筆者前往德意志行政管理大學進行了為期3個月的學術訪問。由于該所大學正好位于斯拜爾市,于是筆者利用機會實地觀察了德國綠黨地方組織的一些活動,并且初步歸納出聯邦德國政黨地方組織的功能。政黨的地方組織非常重要,有學者將“存在明顯而可能具有長期性的地方組織,在地方組織和全國性組織之間存在定期溝通和其他聯系”作為現代政黨的標志之一(當然,也有例外,某些政黨有著很成熟的中央甚至執政全國政權而地方組織極其軟弱)。但基本來看,地方組織是政黨得以存在并延續的一個基本標志。
以斯拜爾市來看,綠黨的地方黨組織有如下幾種功能。
第一,開展地方黨的組織活動。這主要包括討論黨的現行政策,在斯拜爾市,綠黨定于每周三開會討論,由斯拜爾地方黨的領袖們與斯拜爾市綠黨議員一起參加;另一個是一月一次的黨的會議,由黨內的積極黨員參與,討論黨的相關事務。此外,綠黨還于每年年初舉行年度招待會,感興趣的各界人士都可以參與(這也是德國各大政黨的一個慣例)。筆者在綠黨的招待會上看到了不同的黨員就當前的社會問題以及綠黨的理念和綱領展開討論。所有的活動都是由這些積極黨員組織和安排的,沒有工作人員幫忙。
第二,討論城市政策。各政黨都有自己的施政方針,而政黨地方組織,在遵循和堅持黨中央的競選方針之下,有針對本地方的發展制定具體政策的功能。德國綠黨在斯拜爾市的做法主要是,制定并形成問卷,討論一些社會問題,然后再通過本黨地方議員與政府展開溝通和合作等;此外,綠黨還就一些重要議題選擇某個時間和場合發表演講、展開討論等,吸納民意,關注斯拜爾的社會問題。
第三,組織競選和黨內選舉。地方組織的選舉不僅包括大選期間的投票,而且包括初選(即我們常說的提名),這是地方黨組織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功能。它包括了聯邦大選、州議員以及地方議員選舉期間,發動選民投票的政治動員和選舉功能。選舉黨內領袖,綠黨強調直接民主和分權理念,地方當選議員不能兼任地方黨組織領袖,因此,全體黨員要選舉地方黨、州以及聯邦一級的綠黨領袖。選舉斯拜爾參加州和聯邦會議的成員,斯拜爾每年選舉3名成員參加一年或兩年一次的州級會議,以及兩年一次的聯邦層級的會議討論。
第四,征收黨費。根據規定,黨員要按月定期繳納黨費。在斯拜爾,綠黨規定,普通黨員每月繳納11—12歐;對于特別貧困的黨員可以適當減少,大概一個月 5—6歐;而擔任公職的(比如,地方議會議員)的黨員則需要多繳納黨費(事實上,這也是構成綠黨資金收入的重要來源)。如綠黨斯拜爾議會黨團主席 Jaberg先生每個月繳納200歐,因為他擔任議員有不少收入。而根據規定,斯拜爾綠黨地方黨組織必須按照5歐/月/人的政策,將收繳的全部黨費按照比例上繳給州一級黨組織,州黨組織再將各地上繳的黨費按照一定比例上繳給聯邦一級黨組織。
從上面的分析來看,綠黨,作為德國游離于兩大黨(社會民主黨、基督教民主聯盟)之外的第三大政黨,無論是在聯邦、州還是地方,都擔負著極其重要的政治責任。我們對綠黨地方組織的功能分析,基本上可以了解一個政黨的地方組織之運作情形。
第一,地方組織極其重要。綠黨的地方組織擔負著所有政黨都必須承擔的職能,比如形成和制定政策、人員錄用、執政與參政。而在聯邦和州以下的地方黨組織,作為直接民主典范的綠黨,即意味著權力是自下而上產生的,無疑在組織選舉、征收黨費以及人才推薦等方面,為州以及聯邦一級的黨組織提供了保障,綠黨地方組織的重要性可見一斑。而德國其他政黨的地方組織也承擔著與綠黨類似的功能。
迪韋爾熱曾將黨員分為普通黨員和積極黨員,這在德國綠黨的地方組織中也表現得非常明顯。筆者注意到,綠黨在斯拜爾市的議會黨團主席,斯拜爾市黨組織的不同領袖以及綠黨議會議員,均屬于積極黨員,正是在這些黨員的支持下,綠黨地方組織的各類活動才開展得有聲有色。這些人屬于綠黨的地方組織精英,米歇爾斯稱之為寡頭,迪韋爾熱稱之為“核心集團”,奧斯特羅斯基和韋伯稱之為“執行委員會獨裁”。正是由于這些積極黨員的獻身精神,地方黨的活動才得以有序開展,州以及聯邦級的黨組織才能運轉。
第二,作為一個理念型政黨,綠黨依靠自己的環保、和平、生態等理念將民眾和黨員團結起來。在斯拜爾市,綠黨積極黨員的比例之高,也正是其黨內高度團結的特征體現(而這也是衡量政黨實力的關鍵指標之一)。雖然在可預見的未來,它沒有執政的機會(指的是在聯邦一級),但其實力的緩慢上升(當然,與之相伴隨的是基民盟、社會民主黨和自由民主黨席位的相對變化),是否會改變聯邦德國的政黨體制,依然是多數學者津津樂道的重要話題。